
中世纪的东欧(95版).ppt
61页第八章 中古东欧诸国,参考书目 第一节 拜占廷 第二节 俄罗斯 作业,参考书目: 1、(前苏)列夫沉柯:拜占廷简史,三联书店,1962年 2、周一良、吴于廑:《世界通史》(中古部分),返回,第一节 拜占廷 一、四至五世纪拜占廷的社会经济状况(西罗马帝国灭亡为什么东罗马没有灭亡?) 395年,罗马帝国分裂成东西两部分,东部为东罗马帝国,因其首都君士坦丁堡是古希腊移民城市拜占廷的旧址,故又名拜占廷帝国在西罗马崩溃后,它继续保持了政治、经济上的繁荣,成为东地中海的一个强国当西罗马城乡经济衰落,奴隶制陷入绝路之时,拜占廷的经济却依然得到发展拜占廷农业的基础是隶农制,帝国的埃及、小亚、色雷斯地区,农业经济发达,为城市提供粮食和手工业原料拜占廷的农村,隶农占人口中的多数,是农业上的主要生产者在奴隶主的庄园中,部分奴隶转化为隶农,他们被分与一小块土地,自行经营,身份上成为丰自由人但帝国政府却颁布法令,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不准随便离开土地,也无权处理自己的财产,这种生产者实际上成为被固定在土地上的依附农民由于帝国赋税的压迫和官吏的侵夺,一些自由小农不得不投靠大地主以求庇护,自由农民变成了依附隶农。
四至五世纪,拜占廷的隶农制十分普遍,奴隶制的田庄虽然存在,但规模不大,数量不多,奴隶劳动在农业中不占主要地位隶农制的急剧发展,大大缓和了拜占廷的奴隶制危机拜占廷的城市始终保持繁荣,并且农村有着贸易关系,君士坦丁堡是最重要的工商业中心它的手工业以奢侈品生产为最重要,其中尤以丝织业最负盛名其次是金属工业,主要制造金银餐具及镶嵌金银的器皿,供上层使用,军火制造业也较重要,它受国家控制,私人不得经营君士坦丁堡利用自己优越的地理位置,使自己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集散地,商业繁荣,人口众多,是当时欧洲最富庶的大都会二、查士丁尼的统治 查士丁尼(527-565年)是一个野心勃勃的皇帝,他的主要目标是重新征服西方已经丧失的土地,恢复罗马帝国,为实现这个目标,他首先采取措施巩固帝国内部,他即位之初就着手编纂法典于529年编成《查士丁尼法典》10卷,533年编成《法学汇纂》50卷,收辑历代法学家的论文同年又颁布《法理概要》(法学家指南)阐明法学原理,最后又将查士丁尼534年以后颁布的法令汇集成册,称为《新法典》查士丁尼时代汇集整理的全部罗马法律文献,统称《罗马民法汇编》,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
从十二世纪起,这部法典成为西欧各国研究和制订法律的基础拜占廷在行政区划上分两大郡、七大州和六十个行省,由皇帝派官吏行使地方统治权查士丁尼时期,帝国政治非常腐败,贪污、贿赂成风,大小官员滥用职权,对人民进行敲诈勒索查士丁尼也大兴土木,修建宫殿和教堂,在各地到处修筑桥梁,改善道路,设立防卫网政府开支扩大,赋税就不断加重,人民不堪重负,到处爆发起义,规模最大的是532年1月首都群众发动的“尼卡”起义(希腊语胜利之意,为起义者口号),君士坦丁堡除皇宫外尽落入起义者手中,后来查士丁尼的大将贝利撒留利用雇佣军镇压了这次起义,帝国的统治才得以继续维持下去查士丁尼的对外政策是致力于消灭西欧各日耳曼族的封建国家,恢复古罗马帝国的版图532年,他不惜以高代价和波斯缔结和约稳定东部边境,然后集中力量侵略西方533年,派贝利撒留率军入侵汪达尔王国,攻占其首都迦太基,灭亡了汪达尔王国随后在北非恢复了帝国的行政机构535年至536年,贝利撒留北上渡海侵入意大利,进攻东哥特王国540年占领了罗马城,在意大利迅速恢复了旧日罗马的地方行政机关,对奴隶和隶农进行反攻倒算,并搜括珍宝和财物运往君士坦丁堡这种倒行逆施遭到意大利人的强烈反抗。
以致查士丁尼直到554年才完全征服意大利半岛,随后,查士丁尼向西班牙进军,夺取了西班牙半岛东南部,至此,拜占廷夺回了西罗马的大部分领土由于查士丁尼的复辟政策不得人心,因而他在西方的统治极不稳固到他的继承者统治时期,帝国在西方的领地不断丧失,同时,从六世纪后期起,外族不断入侵,尤其七世纪阿拉伯帝国兴起后侵占了拜占廷大片领土,拜占廷实际上变成一个龟缩在小亚细亚和巴尔干半岛地区,由希腊人统治的君主国三、封建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七至十一世纪是拜占廷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期,拜占廷的封建制度是帝国早期的封建因素和斯拉夫人农村公社制度相结合的产物七世纪期间,拜占廷用强制手段将被征服的斯拉夫人大量迁移到小亚和其它地区,这些移民改变了拜占廷的民族结构,同时带来了农村公社,使帝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巨变这些情况反映在八世纪前期形成的“农业法”中,农业法是拜占廷与斯拉夫人习惯法的结合当时拜占廷的生产技术较西欧进步,铁制工具在农村广泛使用自由农民公社的组织形式继续存在,耕地归农民占有,份地定期轮换,使用权受公社保护,这种小农土地占有是当时农村占有土地的普遍形式农业法中也提到,有的自由农民因重力耕种而放弃份地,有的则租种别人的份地,向土地所有者缴纳部分收获物,成为对分制佃农或“什一租户”,这表明,斯拉夫人的农村公社已开始瓦解,封建租的关系已经产生,拜占廷社会正逐渐向封建制过渡。
七世纪初建立的希拉克略王朝代表了封建化贵族的利益,康士坦斯二世(641-668年)时实行了军区制,全国被划为十一军区,代替行省,军区首脑行使地方军政大权自由农民被编入军队,分得世袭份地,成为屯田兵,他们免服劳役, 但须缴纳租税军区制的实施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军事力量同时,对军队上层的大规模分封,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军事封建贵族阶层,他们和旧贵族结合,共同构成新兴封建地主阶级,他们占有大量土地,由破产农民、隶农和残存的奴隶耕种,这就是拜占廷早期的封建关系实行军区制需要大量土地和军费,于是政府征用教会的土地和财产,因为教会,修道院占有拜占廷几乎半数的土地这些土地享有免税特权,因而政府与教会矛盾尖锐,终于在八世纪爆发了“破坏圣像运动”,伊苏里亚王朝统治时期,皇帝立奥三世(717-741年)和君士坦丁五世(741-775年)颁布诏令,禁止供奉圣像,进而封闭修道院,没收教产,强迫修道士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公役这些措施得到军事贵族和宫廷贵族的支持,没收的土地大部分为他们占有,“破坏圣像运动”延续了一个世纪,加速了封建化的步伐马其顿王朝统治时期(867-1056年),拜占廷的封建关系迅速发展,国家的税收政策促进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自由农民的没落。
从六世纪起,全体居民必须纳税,政府收入大增此外,农民还必须负担建筑、运输等劳役为保证农业所必需的劳动力,帝国在农村实行连环保制度,凡因农民逃亡而造成耕地荒废者,同村人要代缴土地税捐税和劳役的沉重促使农民破产,依附于教俗封建主到十世纪,拜占廷的大地产迅速增多,小领地不断减少,封建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十一世纪八十年代在一片混乱中建立的科穆宁王朝(1081-1185年),为了强化中央政权,推行了“普洛尼亚”(监领地)制度,政府将国家土地和农村公社土地分给公职贵族监领,接受监领地的必须服军役,按监领地大小提供相应数量的兵员监领地不能转让和继承,只能终身占用,领受监领地的,同时也取得对领地上农民的支配权农民领有世袭份地,向监领人纳税服劳役,并丧失人身自由到十一世纪末,拜占廷的自由农民大多数沦为这样的依附农民,封建关系最终确立 但此后随着监领地的世袭化,在拜占廷社会形成一个世袭贵族阶层,他们享有越来越在的独立性,拥有大量地产和依附农民,领地上自然经济因素的增长,破坏了中央集权的基础,导致分裂倾向加强四、拜占廷的衰亡 十一世纪以后,拜占廷帝国边境受到突厥部落的侵袭,领土不断缩小,十三世纪初,第四次十字东侵,攻陷了君士坦丁堡,建立了拉丁帝国,虽然拜占廷又复国,但经过西方侵略者的破坏,国势衰微,再也难振以往声威。
从十四世纪三十年代起,土耳其不断蚕食拜占廷在小亚和欧洲的领土,到十五世纪三十年代,一并了除君士坦丁堡外所有拜占廷的土地1453年4月,土耳其军队正式包围了君士坦丁堡,并于5月29日攻陷该城土耳其人随后以君士坦丁堡为都,并更名为伊斯坦布尔返回,第二节 俄罗斯 一、古罗斯国家 古罗斯主要是东斯拉夫人的国家,创建于九世纪中叶东斯拉夫人长期居住在东欧平原,七、八世纪时原始公社制才开始解体,新的地域公社(农村公社)代之而起,这种公社,斯拉夫语称为“维尔富”(原意为绳子),因为农村公社形成后,需要用绳子丈量可耕种的土地,然后进行分配维尔富的成员实行连环保制度(如某成员杀人或盗窃,其它成员在一定情况下负有连带的责任)九世纪以后,东斯拉夫人的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日益显著,农村公社中的上层人物,大部分从事征战,逐渐形成武士阶级他们把公社土地据为己有,让奴隶和依附农民耕种,武士集结在某军事首领周围,跟随他四处征战,这种主从关系就是以后君臣关系的萌芽古代罗斯国家起源于诺曼人(斯拉夫人称其为瓦里亚格人)的征服俄国古代第一部编年史《往年纪事》里有过明确的记载,据说862年,一个名叫留里克的瓦里亚格人,率大批亲兵队夺取了诺夫哥罗德公爵的权力。
建立了小公国这时大贵族掀起了瓦丁姆暴动,要推翻小公国,但被留里克镇压879年留里克死后,其亲属奥列格继续统治诺夫哥罗德他沿瓦希商路南下征服斯摩棱斯克,于882年到达基辅公爵阿斯科德和迪尔,建立了留里克王朝的基辅公国,并以此为新都,把它称为“罗斯诸城之母”留里克王朝的王公们以征战劫掠,内外贸易为主要任务他们向被征服居民索取贡物其方法是“索贡巡行”,每年冬初,大公带领亲兵到所属居民中,挨家挨户向人民征收毛皮、蜂蜜、蜂蜡等贡物,他们在外巡行一个冬天,所到之处,连征带掠,肆无忌惮,居民往往在他们到来时四散逃亡索取贡物反映了国家与居民之间的统治与依附关系,同时,这也是推动基辅王公出兵征战的一个重要原因征来的货物,每年春季运往君士坦丁堡出售,由于拜占廷对罗斯商人条件苛刻,九世纪后,他们不断进攻拜占廷,直到十世纪后期二、封建关系的形成 古罗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过程比较漫长十世纪时,王公贵族开始占据田庄和城堡,封建关系开始产生988年,基督教成为基辅国教,更巩固了这种关系到十一、十二世纪,编年史上经常提到王公贵族田庄,可见王公贵族占有世袭领地已成普遍现象此外,教堂得到王公贵族的捐赠,获得大量土地,也成为封建大土地所有者。
随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阶级关系开始发生巨大变化,除大小贵族外,九至十世纪基辅罗斯的主要农业居民是斯美尔德他们大部分是自由的小生产者,但他们从属于王公,得向王公交纳贡物,所以他们只是半自由人,有些贫困化的斯美尔德则成为贵族依附农民罗斯的依附农民还有多种类型,有的完全陷于依附地位,生活没有保障封建主可以买卖,这就是农村的贫民(西罗德),有的因欠债而陷于依附状态,自己没有土地,按照契约规定给人家劳动以抵偿债务,这是“债农”此外还有耕种贵族土地,一无所有的契约农等实际上这种阶级关系的变化,主要是靠封建主不断损害小农利益才实现的到十二世纪,古罗斯的封建土地制度基本确立三、罗斯的分裂和外族的入侵 1054年雅罗斯拉夫死后不久,基辅罗斯就开始瓦解他的三个儿子各据一方,互动干戈同一时期,游牧民族波洛伏齐人不断进犯罗斯国土,于是雅罗斯拉夫的子孙于1097年在留别奇集会,商讨团结对敌,结果罗斯取得最后胜利1113年,弗拉基米·摩诺马赫做了大公他推行了一系列加强大公政权,恢复罗斯国家统一政策最终以失败结束1125年他死后,罗斯各公国虽仍宗基辅为主,但实事上各自为政早在十一世纪后半期,罗斯就受到波洛伏齐人的进攻。
到了十三世纪蒙古兴起后,向西发动进攻从1235年至1240年底消灭了罗斯各公国并于1243年建立钦察汗国(金帐汗国)统治罗斯各地,罗斯从此遭受外族统治达二百多年四、莫斯科公国的兴起及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 莫斯科原为罗斯托夫――苏兹达尔公的属地,历史上首次提到莫斯科是编年史记载的1147年长手尤里与车尔尼戈夫公爵在此会见一事这一年也就成了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