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访赵国材教授.doc
20页1專訪趙國材教授時間: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地點:政大外交系研究室記錄整理:沈哲煥趙國材教授趙國材教授,河北省天津市人於政大外交系和外交研究所畢業後,先後取得挪威奧斯陸大學國際事務與和平研究所碩士、英國劍橋大學法律系法學學士及碩士、荷蘭海牙國際法學院碩士、英國愛丁堡大學法學博士等學位並獲聯合國海上維持和平訓練文憑現為政大外交學系專任教授,講授國際公法、國際組織、國際法院成案、海洋法、國際法與外交、國際法與環境保護、戰爭法與中立法、國際私法等課程,1984-90年擔任外交系主任曾任高考、外交官暨領事人員特考典試委員,內政部海洋法研修小組及國籍法修訂小組委員,參加制定領海及鄰接區法,大陸礁層及專屬經濟區法分別於南非蘭德斐文大學〈Rand Afrikaans University〉 、加拿大達豪西大學〈Dalhousie University〉及美國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擔任國際法客座教授近年來,多次應邀赴大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等校講學及參與國際學術會議趙教授不但勤於撰述,且多次赴外出席政府間及學術性之國際會議 趙國材教授於民國 76 至 80 年間曾任本會祕書長,並長期獲選為理事,對本會之發展動態有相當程度之瞭解。
在以下於 91 年 5 月 30 日下午假政大外交系研究室進行的訪談中,趙國材教授暢談了其於學會任職時的點滴甘苦和對國際法學術與實務互動之心得,本會特整理如後,以饗讀者訪談內容為受訪者個人意見,不代表學會立場 )學會之國際參與問:您曾經擔任過「中國國際法學會」的副祕書長、祕書長,和故理事長張彝鼎教授亦有相當淵源,是否能介紹一下您所參與的學會活動或印象較深刻的師長?2答:我在學會服務的時候,與前後任的「國際法學會」倫敦總會會長威拔福斯勳爵(Lord Wilberforce)及史琳勳爵(Lord Slynn)相交甚篤,因我們同為劍橋大學校友威拔福斯勳爵的先人,是英國人道主義的先驅,倡導廢除奴隸販賣,功在史冊;史琳夫人是法國人,在英國巴德福大學教法文,他們都曾多次來台,發表專題演講及回答問題在我任內接待過的國際法學者包括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毛(Carlyle E. Maw),美國國際法協會前任會長奧姆斯德 (Cecil J. Olmstead),維吉尼亞大學國際法教授摩爾(John Norton Moore),喬治亞大學國際法教授宋恩(Louis B. Sohn),加拿大西門菲沙大學國際法教授麥溫尼(Edward McWhinney),人道法國際學會比利時國際法學者蘇伊 (Erik Suy), 《觀察員在國際組織中之地位》(The Status of Observers i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1978)之作者。
德國籍國際法院法官摩斯勒(Herman Mosler)及海德堡馬克斯-普朗克比較公法及國際法研究所(Max-Planck Institute for Comparative Public Law and International Law)伯哈特(Rudolf Bernhardt)教授,以及日本籍國際法院法官小田滋(Shigeru Oda)等當時秘書長最主要的工作有三項:學會名稱與代表權問題、出版刊物、以及參加傑賽普模擬法庭辯論賽〈Jessup Moot Court Competition〉與國際法學會雙年會在代表權方面,起因於大陸的「中國國際法學會」也想加入總部設在倫敦的「國際法學會」 〈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簡稱 ILA〉 我會名稱更改過三次,包括 1961 年的「中國(台灣) 」 【China (Taiwan)】 ;1974 年的「台灣中國」【Taiwan (China)】 ;和 1978 年後的「中華(台灣) 」 【Chinese (Taiwan)】 ,這幾次更名都是總會與我會協商妥協的結果此一名稱及代表權能夠維持這麼久、始終沒讓中共取代,這很不容易。
以往由於總會想容納中共入會,我會被迫更名;現在台灣卻因為要「去中國化」而自動要求更名首任理事長程天放很有遠見,曉得台灣分會須與「倫敦總會」保持密切聯繫,便任命政大外交系第八期學長李恩國為「中國國際法學會」駐「國際法學會總會」代表,歷經程天放、杜光塤、張彝鼎三任理事長均不改變李恩國學長與趙金鏞大使同班, 兩人都受業於外交系首任系主任徐謨,也同時在我國駐英大使館任職李學長是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碩士,考獲英國大律師資格,著有《聯合國憲章概論》 ,3他在倫敦為「中國國際法學會」做公關,出錢出力,任勞任怨,做事最多,卻從不拿學會一分錢,1998 年國際法協會雙年會得以在台北召開也是他最早建議的至於在參加國際會議方面,主要是看外交部是否支持早期由於經費短絀,國際法協會雙年會,中國國際法學會都是派代表一人與會,記憶所及,計有程天放,黃正銘,杜光塤等教授都是單刀赴會在我任內外交部比較支持國際法學會活動的有三次:第一次是 1978 年國際法學會馬尼拉雙年會;第二次是我當秘書長的時候,由於我與韓國高麗大學海洋法教授朴椿浩是愛丁堡大學前後期同學,他現任位於德國漢堡的海洋法法庭法官,因此我們與國際法學會韓國分會的關係相當好。
1986 年國際法學會漢城雙年會辦得很成功,會後,我們就邀請許多國際法學會執委會委員到台灣來,開了一次很成功的學術會議;第三次是參加 1988 年國際法學會華沙雙年會,那時陳治世教授當政大校長,出席者還有張京育、李鍾桂、俞寬賜、李子文、鄭哲民和我,是人數最多的一次程天放理事長,曾留學美國及加拿大,分別在伊利諾大學及多倫多大學獲政治學碩士及國際政治學博士,歷任大學教授、所長、駐德大使、大學校長、教育部部長、考試院副院長等職,著有《美國論》 、 《使德回憶錄》等書,是個守正不阿,很有原則的學者,致力於為國育才,政大教務長朱建民教授和程建人大使都曾受他的栽培繼任的是杜光塤理事長,是個典型的學者,北大畢業,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專攻比較政府,外交與國際法,獲學士及碩士學位,後來辛辛那提大學授予其榮譽法學博士學位他掌政大外交研究所時,非常重視國際法的教學及研究,他延攬的教授陣容最強:李俊教授講授「國際法院成案」 ,張彝鼎教授講授「條約法研究」 ,朱建民教授講授「國際組織研究」 ,梁鋆立教授講授「海洋法」及「國際行政」 ,丘宏達教授講授「聯合國法」及「中國與國際法」 杜所長還請了顧維鈞大使及蔣廷黻大使到外研所為碩士生作專題演講及討論,他栽植的外交人才很多,鼓勵碩士生撰寫國際法的論文,舉凡外研所學生國際法的碩士論文通過後,杜師都推荐加入國際法學會為會員。
實至名歸,他被派任為常設仲裁法院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仲裁員4張彝鼎理事長(1902~92)天份甚高,早年由北京清華學堂保送到美國進修先入芝加哥大學,隨國際法教授賴特 (Quincy Wright,1890~1970) 學習並撰寫碩士論文;再轉入哥倫比亞大學,隨國際法教授海德 (C.C. Hyde,1873-1952),以《條約之司法解釋》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eaties by Judicial Tribunals,1933)為題撰寫博士論文他的論文在學術界評價很高,由哥大出版,出版後,廣為西方學者所援引張彝鼎理事長在台灣任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其兄張友漁(1899~1992)是憲法權威學者,亦曾任中國大陸中國法學會會長我念政大時,教我國際法的是外交系系主任李其泰教授,李師是從國際政治觀點分析國際法;我仰慕在法律系教國際法的名師張彝鼎教授,張師是從法律觀點分析國際法,我遂往旁聽等我考入外交研究所後,才開始正式修張師講授的「條約法研究」 ,他打的分數,我是全班最高我與張師最接近,常與他談道論學他的得意門生還有薛毓麒大使、程建人大使及張宏遠教授等。
蘇伯顯教授亦曾長期襄助張理事長處理學會事務薛毓麒理事長是政大外交系首任系主任徐謨之高足,抗戰勝利後,隨徐謨公使駐節澳大利亞首都坎培拉,嗣於墨爾本大學獲政治學碩士,曾任我駐聯合國副代表,並歷任駐西班牙、加拿大、沙烏地阿拉伯及南韓等國大使,國策顧問等職精通外語,學驗俱豐,薛大使接張彝鼎理事長任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為期不長,建樹頗多學會運作之點滴問:您剛才還提到「出版刊物」的工作?答:中國國際法學會自 1964 年開始每年都出版英文的《中國國際法學會年鑑》(The Annals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先後由張彝鼎及梁鋆立任主編,直到 1980 年始更名為《中國國際法與國際事務年報》(Chinese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Affairs),由丘宏達任主編,先出英文本,再出中文本5我任秘書長時在外交部的支持下,舉辦過三次大型的國際法學術會議,會議論文有些刊載於《中國國際法與國際事務年報》 ,非常感謝陳明博士及李鍾桂博士之襄助;以國際法學會名義出版了一系列的中國國際法學會叢書,包括:陳榮傑的《引渡之理論與實踐》 、沈呂巡的《軍售問題與中共對臺政策之研究》探討八一七公報與軍售、馬英九的博士論文《從新海洋法論釣魚臺列嶼與東海劃界問題》 ,也出版了張彝鼎理事長的《國際法論集》 。
傑賽普(Philip C. Jessup,1897~1986) 曾任哥倫比亞大學與哈佛大學國際法教授,後任美國駐聯合國副代表及無任所大使,1961-1979 任國際法院法官,著有《海事管轄權與領水法》(The Law of Territorial Waters and Maritime Jurisdiction,1927)、 《現代國際法》(A Modern Law of Nations,1948)、 《跨國法》(Transnational Law,1956)、 《國際正義之價值》(The Price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1971)、 《國家之誕生》(The Birth of Nations,1974)等書他與美國國務卿艾奇遜(Dean Acheson)很好,對我國並不友善, 《美國對華政策白皮書》就是他主編的世界各國法律系學生模擬國際法院的法庭辯論比賽──傑賽普模擬法庭辯論賽〈Jessup Moot Court Competition〉 ,就是他創辦的中國國際法學會很早便選拔學生參加這項模擬法庭辯論賽,每年有七、八所大學的法律系參加,訓練、比賽等活動一直沒間斷過。
在此,我必須謝謝各校法學院院長的配合,尤其是政大的朱建民教授、李偉成教授、台大的姚淇清教授、東吳大學的章孝慈院長、東海大學的梅可望校長,大法官李學燈與馬漢寶,中研院歐美所鄭哲民教授專司傑賽普模擬法庭辯論比賽事宜,以及理律法律事務所徐小波教授和劉紹樑律師此外,從前的學會會員純粹是國際法教師;到我任秘書長時才納入副會員制度,把學生會員納進去,增加點生力軍問:當年學會運作的主要困難為何?答:早期在辦國際法學會, 「經費」一直是很大的問題,至於學會所收會員繳納的會費,一直是象徵性的,不夠開支同時,學會也缺乏固定會所6程天放理事長在政府部門任職〈教育部長、考試院副院長等〉時,他本身有錢,也從事過外交工作〈曾任駐德大使〉 ,所以獲得外交部的支持較多杜光塤理事長時,由於他是立法委員,外交部也還是支持到張彝鼎理事長時,因其資望崇隆,他不太願意主動向外界尋求補助,外交部對學會的支持也較不積極,中國國際法學會參加國際法學會雙年會,外交部有時候補助、有時候不補助例如學生的傑賽普模擬法庭辯論賽,張彝鼎理事長就貼了不少錢陳治世校長也捐過新台幣 15萬元,他寫的《國際法院》一書獲得著作獎,獎金就捐給學會,指明其中五萬元補助學生當年赴美國參賽的機票。
陳校長曾屢次免費提供場所給學會召開年會到丘宏達當理事長時,由於他擔任政務委員、跟政府的關係較好,獲得的支持就比較多丘理事長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