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沙中心校营养午餐蔬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doc
3页双沙镇中心校营养午餐原来材料双沙镇中心校营养午餐原来材料《《蔬菜采购的管理细则蔬菜采购的管理细则》》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2〕341 号)、 《古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古财发[2013]457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根据古财发〔2013〕457 号的文件精神,小菜及其他营养午餐所需物品由学校派两人以上购买,并由教师轮流监督,所有采购不得由食堂工人代购和固定人员采购;导致学校的工作量比较大,特别是村小校点的工作量相当大,而且在全镇范围内出现同一种蔬菜有无数种价格,相当不规范;为了加强营养午餐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介于这种情况,为了规范管理,经双沙中心校营养午餐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在 2015 年秋季学期起实行以区为采购单位,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一、蔬菜供一、蔬菜供货货商的具体要求:商的具体要求:1、思想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体和垫支能力。
2、供货商必须有防疫部门开具的健康证3、供货商必须诚实守信,能够按照招标合同按时将货物送到各校点,而且必须保证蔬菜质量和数量二、招二、招标标采采购购的具体的具体办办法:法:1、各区必须在双沙镇中心校营养午餐领导组的监督下进行招标采购,在每月月底必须制定出下月的营养膳食菜普,根据菜普上的蔬菜品种拟定采购清单,将采购清单发给蔬菜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上的品种进行独立报价,和同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供货商的质量、数量和售后承诺书)一起密封交到评审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拆封,以单价报价之和最低的依次确定 2-3 名蔬菜供应商为备案供应商,校方每月必须向备案供应商提供该月的采购清单,蔬菜供应商独立填写好报价单且密封好,在月底交到双沙镇中心校营养午餐工作领导组,营养午餐工作领导组根据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供货商,如果报价相同的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供货商,并且张榜公布,如有异意的可以向双沙中心校和相应的主管部门投诉(投诉:7922050),本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蔬菜供应商每月形成竞争机制2、各区中心校在一月内,在双沙中心校营养办的组织下进行两次市场调查,随时关注市场动态,掌握蔬菜市场价格,及时进行价格调整,确保营养膳食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如果发现学校采购人员和同蔬菜供货商勾结哄抬蔬菜市场价格、或以劣充优、或在数量上短斤缺两,一旦发现以上舞弊行为,学校和相应主管部门必须严肃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当蔬菜供货商将蔬菜送达各校点时,学校采购人员和同学校保管人员一同进行收、验货,过称后双方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在报账时,由学校开据证明到国税局开据正式发票和同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为报账凭证4、付款方式:各学校不在用现金支付,由双沙中心校总务处开据转账支票实行转账支付三、三、纪纪律要求:律要求:1、在进行蔬菜采购时,原则上学校领导的家属和亲戚不得参与采购2、学校领导不得指派或暗示意向某人作蔬菜的采购人员3、学校必须按照采购合同进行收、验货物,如果蔬菜供应商据不配合的取消供货资格4、供货商将蔬菜送达各校点时,学校验收后,学校与供货商必须在收货清单(必须有明确的品名、数量、单价)上签字确认,今后报账时供货清单就作为报账的原始依据,如果没有视作弄虚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