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补偿重点华政练育强.pdf
2页行政补偿一、行政补偿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害, 或者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国家弥补相对人损失的一种给付救济行政补偿有如下特征:1.行政补偿的前提是行政主体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害,或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2.行政补偿的主体是国家3.行政补偿是一种法定的义务4.行政补偿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是全体或普遍的社会成员二、行政补偿的范围从我国的立法实践看,行政补偿的范围既包括财产损害也包括非财产损害一)财产权损害财产损害的补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征收补偿和行政征用补偿行政主体征收相对人财产(除行政征税和行政收费外)或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的,应当补偿相对人的财产损失具体包括:土地、草原等不动产征收、征用的补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对非国有企业实行国有化征收的补偿;防洪征用补偿等2.信赖利益的补偿《行政许可法》 第 8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规章修改或者废止, 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补偿《人民警察法》第34 条第 2 款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4.其他行政补偿 除上述事项外, 也可以依法因国家的事实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水法》第35 条规定,从事工程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二)人身权损害我国行政补偿立法对人身权损害补偿方面的规定主要限于对人身损害的补偿主要包括有:第一, 基于保护野生动物而遭受的损害《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 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这里的其他损失应当包括因遭受野生动物侵害而造成的生命健康权的损害第二, 使用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的补偿。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 15 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参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第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补偿《人民警察法》第34 条第 2 款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三、行政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一)行政补偿的方式行政补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补偿责任的各种形式补偿是对受害人所受损害的弥补,根据损害的性质、程度的不同,补偿的方式也有所不同行政补偿的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直接补偿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的方式直接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失的行政补偿方式直接补偿包括金钱补偿、恢复原状和实物补偿等间接补偿是指通过授予某种特殊权利或者利益的方式间接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失的行政补偿方式,包括政策优惠,即在人、财、物的调配上给予优惠;减免税费,即在征税或者收费上给予免除或者减轻;赋予某种特许权, 即赋予某种能够给受害人带来利益的权利;晋级、晋职、农转非等特殊照顾;给予医疗、抚恤以及给予其他政策性优惠或者照顾等二)行政补偿的标准我国关于行政补偿标准的规定,主要包括两类:量化标准和模糊标准。
1.量化标准所谓量化标准是法律规范使用具体数字规定行政补偿的具体标准 《土地管理法》 第 47 条所规定的征收耕地行政补偿的标准就是典型的量化标准该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具体计算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模糊标准我国现行补偿立法中规定的模糊标准以下几种:一是“适当补偿” , 《国防法》第48 条规定,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的设备设施、 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用者因征用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二是“相应的补偿” , 《外资企业法》 第 5 条规定, 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 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三是“合理补偿” ,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13 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依法征用、 拆迁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四是笼统规定“依法”或者“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防洪法》第7 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