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docx
4页精品名师归纳总结高校推优入党工作实施方法第一章 总就第一条 举荐优秀团员做党的进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 ),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 、《团章》和《中国共产党进展党员工作细就(试行)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法其次条 推优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 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 要把推优工作作为考察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院团委、 社团团工委负责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基层团支部负责详细推优工作第三条 推优工作原就上每学期举办 1 至 2 次,一般支配在学期第 3至 5 周其次章 举荐对象和举荐条件第四条 举荐对象为年龄在 18-28 周岁、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第五条 团组织向党组织举荐进展对象,要坚持《党章》上规定的党 员的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举荐给党组织 “推优”的详细条件如下:第六条 政治表现喜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有端正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以实际行动自觉保护党的形象,言行一样。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第七条 品德修养品德优良,敬重师长,关怀同学,喜爱集体第八条 学习表现学习刻苦,学风优良,最近一学期所修课程中无不及格门次(大一第一学期可以期中考试成果作为参考) 第九条 素养拓展作为同学干部,工作仔细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肯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作为一般同学,能支持校、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各项素养拓展活动,热心集体事务对于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应赐予优先考虑第三章 推优入党的程序第十条 每学期校团委将下发推优工作指导看法, 统一部署全校的推优工作,并对学院团委、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实行监督第十一条 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要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学院团委需派专人负责大会监督第十二条 团支部依据学院团委的部署,由团支书、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召开推优大会,参与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人数的 2/3第十三条 每次推优名额原就上不超过 4 人(含 4 人)第十四条 推优大会流程:第十五条 主持人介绍推优方法第十六条 举荐候选人符合推优条件的同学均可作为举荐候选人,通过实行无记名投票举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如干第十七条 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
候选人应依据推优的标准, 从思想、学习、参与素养拓展活动情形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 重点介绍入党动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机自我评述需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第十八条 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形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第十九条 投票推选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就,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选 得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以上 (含半数)且得票多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其次十条 推优大会后由团支部书记指导举荐对象填写由校团委统一印制的《** 优秀团员作为党的进展对象举荐表》( 以下简称《举荐表》),表格一式二份, 团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推优大会情形、 被举荐人优缺点和团支部推优看法,并上交学院团委其次十一条 学院团委审核团支部举荐看法和相关材料,对被举荐的团员情形进行考察,在《举荐表》中填写学院团委看法,并由学院团委送交校团委其次十二条 校团委综合学院看法、推优大会情形和同学表现签署校团委看法, 并送达学院团委, 由学院团委分别送交至同学党支部和留存其次十三条 学院团委在推优入党工作终止后对本院当次推优情形进行汇总, 并将推优汇总表上交至校团委, 校团委将在公示栏中统一组织公示。
第四章 推优入党的纪律其次十四条 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如显现违纪问题, 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特别, 仍将视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情节轻重,赐予警告或严峻警告以上处分第五章 附就其次十五条 入党推优工作要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益和义务发表看法,提出建议其次十六条 本方法自 20XX 年 5 月 4 日起实施,原《 ** 本科生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就》(校党组发 [2006]10 号 校团发 [2006]38 号)于实施当日废止其次十七条 本方法由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负责说明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