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说明.docx
7页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业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本模块提供经营地在省内或省外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业务经营地在省内的,可通过 电子税务局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并流转至经营地税务机关完成报验;经营地在省外的 到经营地税务机关完成报验登记一)操作路径电子税务局>我的应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二)操作步骤1. 登陆后,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2.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模块行政区划”并确认“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后,录入“跨区域经营地地址”;选“省外”的, 选择“跨区域经营地行政区划”后直接录入“跨区域经营地地址”2)根据实际跨区域经营情况勾选并填写经办人信息、联系人信息、经营方式、合同 名称、合同编号、有效期等信息3.点击保存,并提交4.经营地税务机关在完成报验登记后,会推送反馈信息到“消息中心”,纳税人可在“消 息中心”中查看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启东市纳廊人识旳号(统…社会伯用代码)320厝经丹人聲办丸座机1 SflOOfWOOOfi跨区域秽穂爭顶麻采人贱巔扎冬机「:机1300000000 L跨区戢畀营九址电址込営方式加r何,II:所得廉无壷业所稠拽n 14名称台冋名称合同漏号0000合同金额二000
三)注意事项 如纳税人已赴经营地的,可以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直接向经营地国税机关填报《报 告》完成报验手续二、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本模块仅提供经营地在省内的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经营地在省外的,需按照经营 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要求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一、操作路径电子税务局>我的应用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1.登陆后,选择右上角【应用中心】,选择【申请类】-【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单击图标,选择“添加到我的应用”■ Hfi'EUtl awt NA申週具囲 e .4RU_s:m - a□U^B-梯加用用足种『俩笑交酋■■Aw^r:rt=El»H询询鼻4誕on 庇用 s«n 41MM:EHttSB肚"・!”MKnMKilt-mMa.vnr塹@ JSEHQTfiEV-4- ftHM1 KS.| 爼 1 Utl> 0 皿电户中中 ” i!中凸. 轴诫电 一户式Mj drMft;i 沏申右2. 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模块,页面中显示经营地在省内的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越TSC嗨子嘲・U EWI| 3 | KAiT
如您选择的为2017年10月1日前开具的外管证,请在“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处进行补录4. 您可在主页面“表单状态”查看到流程的审核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