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集团外派人员管理规定.doc
5页制度名称:新奥集团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XA/ZD0621A-200155555新奥集团外派人员管理规定(试行)1.目的为加强外派人员管理,加快人才培养速度,尽快实现员工本地化,特制定本办法2.外派岗位2.1下列关键管理、专业技术及个别特殊工种的岗位因工作急需,而外埠成员企业又暂时无法在其所在地直接招聘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时可以考虑外派,具体岗位如下:各大区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外埠成员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负责人)2.2除2.1条所列岗位以外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外派3.外派人员应具备的条件3.1外派人员必须是管理或技术骨干,或急需的特殊工种员工3.2外派人员素质比较高,能起表率作用3.3外派人员善于培养人,能起传帮带作用,在限期内培养出合格的接替人选(考核办法见《新奥集团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4.外派时限4.1外派时限如下表所示外埠成员企业岗位外派时限各地区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外埠成员企业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根据工作需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12个月部门负责人(主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个月初级专业技术人员6个月急需的个别员工3个月4.2外派人员在临近外派时限时,所在外埠成员企业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的安排。
外派人员外派期满后的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妥善安排,各职能部门及各成员企业必须无条件予以接收4.3个别外派人员因特殊需要必须延长外派时限的,须由所在企业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外派时限的1倍4.4因工作需要外派人员更换外派地点的,外派时间须重新计算4.5外派时限期满后,若工作需要,本人又愿意将全家搬迁至工作所在地定居的,经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外埠成员企业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可长期在该外埠成员企业工作,集团公司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具体办法详见《新奥集团住房制度》),同时停发驻外补贴5.外派人员的界定5.1下列人员界定为外派人员5.1.1居住地为廊坊、父母(未婚人员适用)或配偶在廊坊且原在集团所属廊坊各单位工作满一年,根据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派驻外埠成员企业工作的员工5.1.2集团公司专门为开拓外埠市场而储备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和财务主管(招聘时已明确为外埠成员企业本地化人员的除外)5.1.3由于工作需要从一个地区调往另一个地区,且离家较远,周末不能回家团聚的5.2下述人员不视为外派人员5.2.1由外埠成员企业招聘的员工5.2.2集团公司在招聘时已明确确定为外埠成员企业本地化员工的人员。
5.2.3集团公司为开拓外埠市场录用且常驻外埠企业的应届毕业生5.2.4周末能回家与家人团聚的员工6.外派人员差旅费6.1 外派人员的差旅费按外派人员的职级发放,具体标准详见附件6.2凡外派时没有明确职位等级的员工按普通员工的标准计算差旅费6.3外派员工的职位等级以集团公司的聘任文件为准6.4外派人员的职位等级重新聘任时,从集团公司正式发文聘任之日起按新职位等级对应的标准计算驻外差旅费6.5驻外天数按外派人员在外埠的正常出勤天数计算,公休、探亲天数均不得计算驻外差旅费6.6超过外派时限的人员取消驻外差旅费,但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而延长外派时限的人员可继续发放驻外差旅费7.外派人员回原居住地探亲的规定7.1外派人员所派往企业距外派前居住地500公里以近的(含500公里),每月可回原居住地探亲2次;所派往企业距外派前居住地500公里以远的,每月可回原居住地探亲1次外派人员探亲次数按月计算,其中包括外派人员因公返回原居住地所在城市的次数7.2外派人员探亲交通工具的选择7.2.1外派人员回原居住地探亲,一般可乘坐长途客车、火车、客船7.2.2一般员工乘坐火车探亲,夜间(当日晚6时至次日早8时)运行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可购买硬卧;副经理级、经理级及集团公司聘任的副高级专业人员乘坐火车探亲,运行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可购买硬卧;总经理助理级及集团公司聘任的高级专业 (含)以上人员乘坐火车探亲,运行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可购买软卧。
7.2.3员工乘客船探亲,可购买三等舱;总经理助理级及集团公司聘任的高级专业(含)以上人员乘客船探亲,可购买二等舱7.2.4外派人员探亲往返火车票、舱船票、长途汽车票(不含出租车票)可报销,在所派往公司的成本费用中列支7.3外派人员所在企业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新奥集团考勤制度》规定对外派人员的探亲进行合理安排根据需要与可能,可安排连休、倒休除因公返回原居住地所在城市外,其余探亲时间一律不予核发工资8.附 则8.1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8.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外派人员差旅费标准》附件:外派人员差旅费标准 序号职 系驻外差旅费标准(元/天)管理职系代码专业(技术)职系代码技术工人职系代码1副总经理级A3高级B1802总经理助理级A4703经理级A5副高级B2604副经理级A6505主管级A7中级B3高级技师C1406副主管级A8357主办级A9技 师C2308副主办级A10助理级B4高级技工C3259普通驻外人员A1120第 5 页 共 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