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草稿).doc
22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地储备机构管理的土地储备资金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资金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以及对其进行前期开发等所使用的资金第三条 土地储备资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土地储备资金应当独立于土地储备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实行分账核算第四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五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土地储备项目进行成本核算第六条 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二章 会计科目及说明第七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对土地储备资金进行会计核算第八条 在不违反本办法的前提下,土地储备机构可以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自行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九条 土地储备机构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列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第十条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序号 编号 名称一、资产类1 1001 现金2 1002 银行存款3 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 1004 财政应返还额度5 1005 应收利息6 1006 预付工程款7 1007 其他应收款8 1101 在建项目9 1102 待摊支出10 1103 已完工项目二、负债类11 2001 短期借款12 2002 应缴国库款13 2003 应付利息14 2004 应付工程款15 2005 应交税费16 2006 其他应付款17 2101 长期借款三、净资产类18 3001 土地储备资金第十一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01号科目 现 金一、本科目核算以库存现金形式存在的土地储备资金。
二、土地储备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三、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第1002号科目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的土地储备资金二、土地储备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土地储备资金银行存款收支结算三、土地储备机构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土地储备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土地储备资金(财政拨款)”等科目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实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等,贷记“土地储备资金(其他资金来源)”科目支用银行存款时,借记“在建项目”、“预付工程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土地储备机构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土地储备机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如有差额,应当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金额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土地储备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土地储备资金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土地储备资金(财政拨款)”科目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在建项目”、“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三)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土地储备资金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土地储备资金(财政拨款)”科目下年初,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如果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土地储备资金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1004 财政应返还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土地储备资金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二、本科目应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土地储备资金(财政拨款)”科目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在建项目”、“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二)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年度年初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土地储备资金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第1005号科目 应收利息一、本科目核算银行存款发生的应收利息二、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期确定存款利息各期期末,土地储备机构应确定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土地储备资金(其他资金来源)”科目。
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土地储备机构尚未收回的利息第1006号 预付工程款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合同的规定预付给土地储备项目相关的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备料款、工程款等二、土地储备项目发生预付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支出,借记“在建项目”等科目,按照预付的工程款,贷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支出扣减预付工程款的部分,贷记“应付工程款”科目三、本科目应按施工单位或土地储备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土地储备机构未完土地储备项目预付的工程价款第1007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向内部机构拨出的定额备用金和职工预借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回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其他有关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二、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其他应收未收或暂付款项的余额第1101号科目 在建项目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土地储备项目的实际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土地储备项目及其支出性质进行明细核算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支出核算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依法需要支付的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2.土地开发支出核算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出让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税费核算土地收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税费支出4.其他直接支出核算除上述内容外,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可直接归属于土地储备项目成本的其他支出如勘查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测费等5.待摊支出转入:核算按期分摊计入项目成本的待摊支出,如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等三、发生各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程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如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借记本科目,贷记“土地储备资金(财政拨款)”科目对出包工程,土地储备机构应定期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按期办理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支出,借记本科目,按照可抵扣的预付工程款,贷记“预付工程款”科目,按照应付未付的工程款,贷记“应付工程款”科目按期结转待摊支出时,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转入),贷记“待摊支出”科目项目已完成,且预计基本不再发生与项目有关的建设支出时,借记“已完工项目”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土地储备项目累计发生的工程成本第1102号科目 待摊支出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项目实际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项目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为多个收储项目共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可行性研究费、勘探设计费、评估费、临时用水用电费等可直接计入单个土地储备项目的支出,在“在建项目”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根据需要进行明细核算三、土地储备机构发生待摊费用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利息”、“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借记本科目,贷记“土地储备资金(财政拨款)”科目土地储备机构应定期(月、季、半年、年度)将本期发生的待摊支出分摊计入有关项目成本时,借记“在建项目”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一般无余额。
第1103号科目 已完工项目一、本科目核算已完工的土地储备项目实际成本二、项目完工时,借记本科目(在建项目转入),贷记“在建项目”科目项目完工后、交付前发生的保管费,即储备保管费,按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储备保管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交付有关机构时,借记“土地储备资金(项目转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各土地储备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已完工尚未交付的土地储备项目的实际成本第2001号科目 短期借款一、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为土地储备项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二、本科目应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