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E船检规范中英文对照.doc
33页SECTION E电 气 设 备 检 验Survey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序号No.分目录Description总页数Total PagesE1一般规定General1E2电缆和电缆敷设检查Inspection of Electric Cable and Cable Installation12E3电气设备的安装检查Inspection of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5E4接地工艺检验Inspection of Earthing2E5绝缘电阻Insulation Resistance1E6电气设备的试验Test of Electric Equipment6E7防爆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Additional Requirements for Explosion-protected equipment5I-E CDI01-2000一般规定 CCS Confidential Rev. 3.0 99101 一般规定1.1 核实工厂是否已落实本社的审图意见并对工厂依据船舶类型和具体场合选定的施工工艺、方法和标准等予以认可1.2 根据实船的具体情况,并参照本分册A4的检验项目表的相关内容,和船厂落实电气设备的检验项目。
原则是,重要设备(详细见本社规范)应由本社验船师进行安装检查和试验,如:u 电力推进装置(若设有时)、为推进装置服务的配套设备和对船舶安全必不可少的辅助电气设备;u 保证船员和旅客安全的设备;u 以及具有冷藏装置船级的船舶中确保冷藏货物安全的设备1.3 检查电缆和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位置和布置是否和业经批准的图纸一致,若发生改变,图纸应作相应的修改并经本社批准1.4 查阅装船的电缆和电气设备的船用产品合格证书,核对证书与实物标志是否相符关于必须具有本社签发的船用产品证书的装船产品清单,见 本分册A51.5 验船师平时应加强巡回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核批准图纸若是审图未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和审图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如果是不按图施工,应及时通知厂方整改1.6 电气设备在船上安装完毕后,应按本社批准的试验大纲进行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I-E1-1电缆和电缆敷设检查 CCS Confidential Rev. 3.0 99102 电缆和电缆敷设检查2.1 电缆的选择检查2.1.1 除经本社特别考虑后批准外,船上安装的全部电缆必须是经本社认可的船用电缆所有电缆和电气设备的外接电缆至少应为滞燃型。
2.1.2 典型的船用低压电缆的组成如下:.1 导体:采用经韧炼的高导电率紫铜,导体一般经股绞,以增强韧性、机械强度和抗震能力2 绝缘:采用天然或复合橡胶、丁基橡胶、乙丙橡胶(EPR)、交联聚乙烯(XLPE)、硅橡胶、聚氯乙烯(PVC)等物质,绝缘材料决定了电缆的最高工作温度有的电缆为了成型和增强韧性,在绝缘材料之间加上填充物3 内护套:采用聚氯乙烯(PVC)、氯磺化聚乙烯、氯丁橡胶等,以防止油、水、化学溶剂的浸入,和防止火焰的转播4 金属护套:采用镀锌低碳钢、青铜或铝制成的编织金属丝,以加强机械保护能力5 外护套:一般和内护套使用相同的材料,进一步加强防止油、水、化学溶剂的浸入的能力,同时增强电缆的防止机械损伤的能力一般在危险区域里才使用2.1.3 电缆的选型必须和其安装处所的环境相适应,并顾及到单根电缆在整个安装长度上可能经过不同的环境,应根据最恶劣的环境选型2.1.4 干燥的居住处所以外的处所使用的电缆一般应具有金属或非金属护套,危险区域和处所内的电缆应具有金属护套,暴露于腐蚀气体或油类中的电缆还必须具有不透性外护套2.1.5 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的电缆必须固定敷设,若实际需要采用移动软电缆时,软电缆的长度应尽可能短。
可携式电气设备应采用移动软电缆2.1.6 除本社特别批准外,不得编接电缆以增加电缆的长度参阅I-E2.2.10.22.1.7 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小于该电缆所服务的电路的最大工作电压2.1.8 除通信和仪表使用外,电缆的导体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1mm22.1.9 用于要求防止电磁干扰的设备的电缆应具有屏蔽保护层2.1.10 电缆的选择必须考虑的其它因素见本社规范,并可参考IEC 92号出版物和GB/T 17436-982.2 电缆的敷设检查2.2.1 电缆的支承和固定除用于可携式设备及敷设在管子、管道、电缆槽或特别罩壳内以外,电缆必须敷设在支架上并采用紧固件牢固,不得直接固定在舱壁或甲板上2.2.1.1 电缆支架电缆支承和附件均应采用耐蚀的金属材料制成,或在安装前进行适当的防蚀处理,一般表面经镀锌处理,使电缆能保持紧固而不损伤其护套或外护层电缆支架的构造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并被良好安装并焊接在船体结构上可根据所支撑的电缆的数量选用各种尺寸的角钢或扁钢组成各种型式的支架电缆支架和船体结构的典型焊接方式如图2.2.1.1a和b重型组装支架焊接于甲板、舱壁时,应考虑强度,在撑脚焊接部位,一般加焊补强复板并包脚焊。
用于敷设主、付干电缆的支架应采用单层或双层梯型托架,梯阶间隔的距离一般在300mm左右,撑脚间距一般不超过1000mm用于敷设支电缆的支架可采用两端焊接的扁钢,焊接长度不超过900mm;用于过渡固定单根电缆的支架可以是单边焊接的短扁钢或圆钢通常电缆支架类型如图2.2.1.1c~f 图2.2.1.1a:扁钢焊接图2.2.1.1b:角钢焊接 图2.2.1.1c:(重型)单层焊接电缆支架—用于全船主付干电缆图2.2.1.1d:(重型)双层焊接电缆支架—用于全船主付干固紧电缆: 图2.2.1.1e两端焊接扁钢支架――用于支电缆图2.2.1.1f单端焊接扁钢支架――用于支电缆过渡固定2.2.1.2 电缆紧固件电缆紧固件的材料的选用必须适用于其使用处所的环境,在室内可采用镀锌电缆扎带,在露天处所使用金属卡子和不锈钢扎带,而尼龙质的扎带可用于分支电缆和电气设备的电缆出口处的固定电缆紧固件的形式和尺寸必须和其紧固电缆后所受的力度相适应电缆紧固件必须具有足够的宽度以避免损伤电缆护套典型的电缆紧固件如下:图2.2.1.2a:金属电缆扎带图2.2.1.2b:非金属电缆扎带图2.2.1.2c:电缆卡子2.2.1.3 电缆紧固距离确认电缆紧固件的间距,应根据电缆外径、类型以及敷设场所的振动等因素相适应,但不应超过表2.2.1.3所规定的数值:表2.2.1.3电缆外径 (mm)电缆紧固件的间距 (mm)超过不超过非铠装电缆铠装电缆88132002502503001320302030300350400350400450对于垂直敷设的电缆,紧固距离可按表2.2.1.3所列的间距增加25%;对于敷设在梯型支架上面的电缆,如果支架梯阶间距不大于表2.2.1.3,可每三个梯阶的间距距离用紧固件固定。
典型的电缆固定间距如下图:图2.2.1.3a:垂直敷设电缆图2.2.1.3b:支架上水平敷设电缆2.2.2 电缆的走向2.2.2.1 检查电缆的敷设情况,确认线路应尽可能平直和易于检修,应注意:.1 电缆成束敷设时,电缆束不应过大,应考虑电缆的散热,以免影响载流量2 电缆束的横断面,宜敷设成矩形,矩形的长边应尽可能大,宽边应尽可能小其长宽比最好不小于3∶1,同时其宽边方向的电缆一般不超过3层3 主、付干电缆的宽边一般不应超出电缆支架4 主干电缆暗式敷设时,敷设路线上的封闭板必须便于开启5 所有电缆线路的分支线盒若为暗式安装时,则封闭板必须便于开启典型的电缆敷设如下图:图2.2.2.1a:梯型支架上电缆敷设图2.2.2.1b:扁钢支架上电缆敷设2.2.2.2 确认电缆敷设路径应避免潮气凝结和油、水的作用:.1 尽量避免在有潮气凝结滴水和有油、水浸入的场所敷设电缆2 在易受油水浸渍的舱底花铁板下敷设电缆,如果不是金属护套加不透性外护套的型式,应将电缆敷设在金属管子或管道内,管子或管道应贴近花铁板安装,其自由端应高出花铁板,并用填料封闭即使采用了上述型式的电缆,也应在贴近花铁板处设置保护短管,如下图:图2.2.2.2:电缆在舱底花铁板下的敷设.3 在潮湿舱壁上敷设电缆时,电缆与舱壁之间应有20mm的空间距离。
2.2.2.3 查明电缆应尽量远离热源敷设电缆离蒸汽管及其法兰、电阻器、锅炉等热源的空间距离一般应不小于100mm,否则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即加装适当的防护或采取避免过热的方法,例如使用专用通风、装设绝热材料或使用特殊耐热的电缆2.2.2.4 不应将电缆敷设在隔热或隔音绝缘层内,也不应在电缆上喷涂泡沫塑料等隔热材料2.2.2.5 查明电缆与船壳板,防火舱壁及甲板的敷设间距应不小于20mm,与双层底及滑油、燃油舱的敷设间距应不小于50mm2.2.2.6 特殊处所的电缆检查.1 无关电缆应尽量避免穿越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气体影响的场所(如油漆间、蓄电池间、乙炔间、滚装船的特特殊处所等)敷设参阅本分册E7.22 电缆严禁穿越油舱3 电缆一般不应穿越水舱,如无法避免时,可用单根无缝钢管敷设,管子及其舱壁的焊接均应保证水密,并应有防蚀措施2.2.2.7 检查下列电缆应避免或尽量避免在一起敷设:.1 具有不同允许工作温度的电缆不应成束敷设在一起,如敷设在一起,则所有电缆的允许工作温度应以该束电缆中允许工作温度最低的一根电缆为准2 要求两路供电的设备(如操舵装置的供电及控制用两路供电),其两路电缆应尽可能在水平及垂直方向远离敷设。
3 具有双套设备的重要设备(见本社规范)或互为备用完成同一重要功能的双套系统,其各自的供电及其控制用电缆应尽可能在水平及垂直方向远离敷设4 如果船舶分成防火区,其主用和应急馈电线通过任一防火区时,应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尽可能远离敷设5 电力推进系统的主电路电源电缆,应与励磁电缆和其它用途的低压电缆分开敷设6 不同护套或外护层的电缆,若敷设时可能损坏其它电缆的护套或外护层时,则不应成束敷设在一起2.2.3 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检查2.2.3.1 尽量避免在货舱、贮藏舱、甲板上、舱底花铁板下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敷设电缆若无法避免,则需设置电缆护罩或电缆管或铠装等加以保护1 货舱或储藏室等存在异常机械损伤危险的处所的电缆,即使有铠装,也应加予适当的保护2 露天主甲板上主干电缆必须采用金属罩管或金属管敷设,并设有膨胀连接箱注意电缆必须留有余量以适应电缆本身和船体的伸缩性能,通常每10m电缆应留有±10mm的伸缩余量电缆在膨胀连接箱两端的部位应采用铅皮或其它材料包扎加予防护如下图:2.2.3.1a.甲板电缆2.2.3.1b.电缆管膨胀连接箱.3 甲板上的分支电缆必须穿管敷设,电缆管的厚度一般不应小于3mm。
2.2.3.2 尽量避免在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