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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页偏差管理规程 SMP-QA-002-02 11/11偏差管理规程文件编码:SMP-QA—002版本:02页码:1/11颁发部门:质管部禁止复印分发号:分发范围质管部 〔 〕QA处 〔√〕QC处 〔√〕生技部 〔√〕前处理车间 〔√〕洁净区车间 〔√〕外包装车间 〔√〕设备处 〔√〕物料供应处 〔√〕人资部 〔 〕综合管理部 〔 〕财务部 〔 〕注册部 〔 〕营销中心 〔 〕行政部 〔 〕审 批 表起 草审 核审 核批 准部 门姓 名签 名日 期生效日期目 的严格管理与产品生产和质量有关的任何偏差,确保对出现的偏差进行调查,以便准确及时地进行处理,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或相同的偏差再次发生范 围 适用于公司与GMP相关的运作,如设施、设备、物料、程序、标准和工艺流程等过程中偏差的处理本程序不适用于:l 验证偏差l 客户投诉l GMP内审责 任l 企业员工员工必须遵循本规程并在发现偏差时及时、如实记录并报告其主管人员及质管部门. 必要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偏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扩大化。
l 偏差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完成与其有关的偏差调查任务;提出相应的纠正及预防措施; 完成偏差调查报告l 偏差涉及的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偏差,参与提出处理意见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支持文件l 质管部偏差管理人员负责偏差体系管理;评估和确认偏差;评估偏差的风险等级并确定偏差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偏差调查及汇总; 评估偏差调查的结果及采取的措施;跟踪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评估实施效果;决定偏差所涉及的物料或过程的处理意见;负责对偏差的汇总分析l 质量保证处经理负责对次要偏差的终审,审核偏差调查报告l 质管部部长负责对重大偏差的终审,批准偏差调查报告相关术语偏差指公司内发生的、发现的任何与GMP活动有关,需要经评估来确认是否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安全、有效性、纯净性及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异常情况相关文件 无程 序1 偏差分类1.1 OOS/OOT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成品等检验项目的结果与已批准的质量标准不相符(即OOS)或超趋势(即OOT),在执行超标、超常检验结果的处理程序后,排除质量检验部自身误差后的偏差1.2 生产过程控制缺陷生产过程监控发现中间产品等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工艺参数与已批准的工艺参数不相符,物料平衡或收率超标等。
1.3 外来异物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成品等混入或发现了外来异物.1.4 潜在污染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成品等在生产或贮存、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可能受到了污染1.5 包材缺陷包装材料全部或部分不符合标准要求,如:规格尺寸、文字图案、颜色等与标准或工艺要求有差异.1.6 校验对设备、仪器的校验结果,或对校验标准仪器的校验结果与标准要求不相符如:衡器、压力表、检验仪器等1.7 设备设施l 生产或实验室设备、设施的实际运行参数及条件与标准要求不相符;l 对设备、设施、公用系统的监测结果超标;l 因设备故障或其它原因(如突然停水、电、汽等)导致的生产过程中断,如一 批内设备同一故障停止超过3次、一批内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连续停止超过3小时、设备故障虽只停机1次但可能已经影响产品质量等1.8 混淆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成品等在生产或贮存、运输过程中发生混淆1.9 过期物料/设备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等超过了规定的贮存期限;1.10 仪器、设备等超过了规定的校验周期;对设备、设施、公用系统的监测、预防维修未能如期执行1.11 人员失误生产过程中人员操作行为违反了已批准的SOP 或GMP 要求。
如:不按要求着装,记录填写提前或延后,不按工艺参数要求进行操作等1.12 文件记录缺陷文件/记录的填写或修改与标准要求不相符、不规范,或文件/记录因污染、损坏需要更换等1.13 环境药品生产、物料贮存、取样、配料、称量等环节要求的环境洁净度、压差、温湿度等超过规定限度;生产、贮存区域发现昆虫等1.14 性状物料性状与标准规定不一致1.15 其它偏差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出现的其它与已批准的工艺、标准、规定、条件不相符的情况2 偏差分级根据所发生的偏差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功效及注册情况的影响,可将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次要偏差两个级别:l 重大偏差:违反国家法规、违反GMP及任何危及产品质量、安全、疗效、注册的偏差;违反SOP的事件.l 次要偏差:不会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疗效及注册情况的偏差3 偏差处理原则3.1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程序文件进行操作3.2 出现了偏差必须立即报告并及时记录,严禁对发生的偏差及其原因隐瞒不报,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偏差处理4 偏差报告4.1 物料接收、储存、使用, 生产过程的设备运行、工艺参数、控制标准、公用系统运行、校验的任何异常或偏差,应立即报告给发现部门的负责人和质管部负责人。
当确认为偏差时,由偏差发现人员以“偏差处理单”的形式报告给质管部.4.2 检验出现的任何超标、超常事件(OOS、OOT),首先执行“超规格或异常分析结果处理规程”, 当确认为偏差时,由质量控制处检验人员以“偏差处理单”的形式报告给质管部.4.3 日常监控发现的偏差由监控人员通知偏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以“偏差处理单"的形式报告给质管部4.4 “偏差处理单”中对偏差内容应进行详细的描述内容包括偏差所涉及的物料或设备等的名称、批号(入库序号,编码)、设备编号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信息若需要采取不使情况进一步恶化的必要步骤,提出应急措施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填写在“偏差处理单”中报质管部批准4.5 质管部偏差管理员接到上述“偏差处理单” 后,首先确认偏差级别,进行编号,登记偏差台帐确认并批准应急处理措施,然后将“偏差处理单”返回偏差发生部门4.6 应对偏差涉及到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或设备进行隔离,避免有问题的物料混淆或误用, 可采用更换房间标识卡、加贴黄色标签、更换黄色容器、挂牌、移入特定区域等方法.质管部应监督检查隔离措施的有效性. 检验过程中发现有OOS的物料,维持待验状态。
5 偏差的处理偏差发生后要求在2~3个工作日内开始调查质管部偏差管理员组织偏差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5.1 与偏差发生过程中涉及的人员进行面谈;5.2 回顾相关的SOP、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报告、产品年度回顾报告、设备校验记录、预防维修计划、变更控制、验证情况等; 5.3 复核涉及批号的批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及设备预防维修记录等;5.4 检查设备设施;5.5 复核相关的产品、物料、留样;5.6 回顾相关的投诉、稳定性考察结果趋势;5.7 过去六个月内是否曾经发生过类似偏差,其CAPA及完成情况及效果如何;5.8 必要时访问或审计供应商;5.9 查找导致偏差的根本原因和设计CAPA;5.10 查找导致偏差产生的证据,确定与根本原因的关联性;5.11 评价对此前批号及后继批号产品的潜在质量影响;5.12 需要对产品进行额外的检验以及对产品有效期的影响,必要时,应对生产或质量控制有重大偏差的产品进行稳定性考察;5.13 提供产品质量的风险分析;5.14 与法规、标准符合性等的判定;5.15 提供受影响的物料、设备、生产活动的处理建议,提供CAPA建议.5.16 偏差责任部门对上述各方面的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根源或最有可能的原因;将其填写入“偏差处理单”。
6 偏差根本原因类别6.1 人员:因人员违反SOP、BPR或工艺规程等进行操作而导致的偏差发生,其根本原因可包括人员缺乏足够的培训、粗心、人力不足等6.2 设备/ 设施:由于生产或实验室设备和设施,如动力运行故障、设备仪器故障;或对设备/设施/系统的监测未能如期执行或监测结果超标等导致的偏差发生6.3 产品/物料:由物料原因导致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原辅料或包装材料虽检验合格,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导致原辅料、包装材料或产品报废的偏差6.4 文件/记录:现有的SOP、质量标准、BPR等存在缺陷,导致的偏差发生6.5 环境:因GMP相关环境导致的偏差6.6 测量:因测量设备或过程失误导致的偏差.6.7 其它:未列入以上6种之外的偏差7 纠正及预防措施的确认偏差发生部门调查员必要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会议,根据调查所阐述的根源制定相应的纠正及预防措施、确定措施实施的责任人及完成期限; 同时完成调查报告交质管部质管部根据偏差的产生原因,决定对所涉及物料或产品的处置,如拒收、放行,或依照相应的纠正措施实施结果再行决定.8 偏差调查报告所有的重大偏差均应有正式的调查报告,要求对整个调查过程进行完整描述,根据调查内容进行偏差原因分析,确定最终的偏差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偏差调查报告由偏差责任部门负责起草、部门负责人及质管部经理审核、质量部长批准。
9 偏差的审批9.1 次要偏差的“偏差处理单”由质管部偏差管理员审核,质量保证处经理进行终审次要偏差不需编写偏差调查报告9.2 重大偏差的“偏差处理单”由质管部偏差管理员审核,质量保证部部长进行终审.10 偏差处理单填写终审意见后转交质管部由质管部将复印件返回该偏差的相关部门.11 原则上偏差调查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偏差调查报告.如在此时间内未完成,应形成初步调查报告,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目前的调查进展情况,并制定初步的纠正预防措施,及调查完成的时间.12 纠正及预防措施的追踪12.1 质管部偏差管理人员应每月对CAPA的完成情况进行追踪,并对相关的支持性记录凭证进行确认,将完成CAPA 项目的具体情况填写在“偏差处理单”中若CAPA有对供应商的投诉,在投诉发出40个工作日未见回复,本项CAPA关闭.偏差台帐上记录“供应商未回复投诉”,同时通知供应商管理员12.2 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部门在纠正预防措施完成后,及时通知质管部,质管部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确认12.3 纠正预防措施中有原辅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投诉的,应及时填写物料使用异常情况反馈信息表,由物料供应处将物料使用异常情况反馈信息表传递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协助调查,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措施用书面形式反馈回质管部。
未及时反馈信息的供应商,质管部可定期通过物料供应处将信息传递给供应商,督促供应商及时反馈信息12.4 质量保证处对于未按期完成的纠正及预防措施通知责任部门负责人并向质管部部长报告13 偏差关闭质管部偏差管理人员在所有的CAPA完成后10日内,填写“偏差处理单”相关内容,确认该偏差关闭.14 偏差趋势分析14.1 质管部偏差管理人员每季度要对偏差进行统计,确认偏差的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