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传播失范及治理6篇.docx
5页新闻传播失范及治理6篇新闻传播失范及治理:分析新闻传播失范与制度 作为大众传播之一的新闻传播,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书刊等现代传播媒介,向社会不特定大众进行信息交流的过程,是一种以现代化方式进行的有组织的传播作为新闻传播主体的新闻传播媒介,具有对个人和社会进行影响、操纵、支配的力量,即“媒介权力”而且,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媒介的力量已深深嵌入包括社会公共领域在内的当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构成了社会权力结构中一种具有强大影响力的特殊的权力形式另一方面,新闻传播主体也因此而承担着神圣的社会责任,公众对新闻传播主体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及特殊的期望这表明,新闻传播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行为,即新闻传播必须要有一套制度安排,才能保证其公正有效地进行 新闻传播制度,是指运用一定的价值标准和规范将新闻传播的地位、角色等整合为行为模式或行为规则的体系规范是一个群体的所有成员理解和遵循的普遍规则本文所讨论的新闻传播失范,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传播主体的行为偏离或超>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文秘网! 一、新闻传播正式制度供给不足 新闻传播正式制度供给不足,这一判断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由于新闻传播制度建构体系的不完善及缺乏科学性与适应性,造成监控乏力和规范盲区,这是从应当与可能的范畴,从与其他国家新闻传播法规的对比,以及社会舆论或公众角色期待等方面衡量的结果,是现存新闻传播正式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导致的失范;其二,由于现行新闻传播正式制度在执行方面缺乏严肃性和刚性,使新闻传播主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约束与有效控制,这是现有新闻传播正式制度实施机制不健全造成的失范。
正式制度是制度主体有意识地创制的各种规范,它是国家根据某些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行为须加规范的需要而制定的成文的行为约束,它体现在一定的法律程序之中,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在社会权力结构的保证下得到执行或强制执行,不会因为具体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变化,表现出相对的刚性与稳定性正式制度的价值在于它以明晰、确切的形态出现在公共领域中,可以使人们依此做出某种判断或预期,也就是说,它可以帮助人们消除某种不确定性正如英国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所揭示的:制度之所以影响人们的行为,是因为制度中存储着有关该社会的种种信息和规则,这些信息和规则符合人们省力原则的要求,即代替了个体成员思考的必要性,强化了他们对某些领域和规则的记忆并通过这些记忆系统来引导人们的注意力[1](10-18) 西方国家的新闻传播,大多有着一套正式制度——新闻传播法律体系,用以规范其新闻传播活动例如,早在1776年世界上第一部新闻法——瑞典《新闻自由法》就问世了,特别是1881年法国政府颁布的《新闻出版自由法》,以其完备性和深刻性成为许多国家制定新闻传播法的参照和典范西方国家逐步形成新闻传播的制度化,其重要特征之一是:以正式的法律体系监管新闻传播活动,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公共领域中的公正、平等与民主,保护公民的新闻自由权利,防范并打击新闻传播机构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
[2](245)而在我国,国家提供制度的能力和效度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难以适应新闻传播活动对制度规范的需求,对新闻传播的监管调控基本上还停留在以人治为主的层面上虽说改革开放以来,陆续颁布了一些关于新闻传播的行政法规,新闻传播监管法制化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时至今日新闻传播活动仍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出版法、广播电视法等法律可依由于正式制度的缺失,造成监控乏力或规范盲区,使得新闻传播行为的“合法性”无所依凭,致使一些新闻传播机构或新闻工作者打着“新闻自由”、“”的旗号,利用新闻媒体“议程设置”和“授予地位”等社会功能方面的优越性,收受刊播费,出售新闻版面,企业与记者联手做“新闻”,搞暗箱操作等等,花样不断“创新”,为部门和个人捞取好处而对这些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以及扰乱新闻传播秩序的行为的认定与处罚,缺乏严格鲜明的标准与刚性,不仅直接危害到新闻媒介及其传播行为本应具有的客观公正性,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全社会正在逐步建立起来的对制度的信赖与信心,消解了制度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不利于社会中个体自我规范意识及行业自律意识的形成而要标本兼治,必须首先清醒地认识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和社会心理根源 新闻传播失范及治理:新闻传播失范行为探析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新闻报道的传播速度飞速提升,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接收到大量的新闻信息,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让新闻报道的影响力也逐渐加深,因而对于新闻报道的行为规范应该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本文对新闻传播的失范行为进行具体的分析,从其行为表现进行深入的思考,严格地规范新闻传播行业的行为表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合理的预防措施,旨在提升新闻传播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大众带来客观、理性的新闻传播内容,让新闻传播发挥其正向的社会引导作用 关键词:新闻传播;失范;监管 新闻行业的竞争环境异常激烈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掌握第一手的新闻资讯,进行整理,迅速地传播给大众,是新闻行业占领竞争地位的重要方式新闻传播从纸媒走向网络媒体传播,渠道的多样性让新闻传播更加活跃,在这种竞争机制下,新闻传播出现了失范的行为,很多新闻报道有一定的误导性,扭曲了事实,在社会传播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这种现象的出现必须要引起极大的重视,通过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规范实现对新闻传播秩序的引导 一、新闻失范行为表现 (一)报道缺乏真实性 近些年来,新闻报道中不乏虚假信息的传播和报道,很多新闻媒体没有实地进行调查和验证,一味地追求点击率,博取眼球,在新闻报道中出现了很多低俗、失实的报道,对大众有极大的误导性这首先表现在新闻标题的失范上,很多严肃的新闻内容为了获取关注度进行恶意的加工,在新闻的语言上失范其次是内容不经核实就进行大量的转载,有恶意倾向性地引导大众的舆论向极端的方向。
例如,2015年在网络上盛传的“中国老人在日本碰瓷”的新闻,将矛头指向了中国老人,之后新闻发生了逆转,日方发出道歉并公正,承认了事实有误新闻传播的失范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影响非常恶劣,对于新闻当事人也造成身心的伤害 (二)报道缺乏客观性 新闻传播的过程中,报道的内容应体现客观的表述,但是目前的新闻报道很多都带有强烈的个人情绪,在新闻语言的表述上体现得较为极端在新闻中给当事人定上标签,“富二代”、“官二代”、“我爸是市长”、“我爸是李刚”,这些新闻内容的传播让舆论铺天盖地地导向批判,群情激奋,在网络上甚至生活上对这一类群体有极大的攻击性失去客观性的新闻报道造成了大众心理情绪和价值判断的错误倾向在移动客户端、网络传播手段的时代,媒体的报道应该负有相应的社会责任,如果传播的内容带有个人情绪、极端倾向,那么造成的社会效果也会是非常不良的,甚至可能酿成恶果 (三)报道缺乏公正性 新闻传播应该秉承基本的职业道德,真实、客观和公正新闻媒体不能够替代法律和制度去对社会行为进行制裁新闻传播应该在第一时间将最为真实的情况还原,传播给大众,让大众以理性的思维和客观性的判断去进行评价但是很多的新闻工作者在新闻报道时,对于报道的内容进行个性情绪化的评价,以一个审判者的姿态对实践进行报道,对大众情绪进行非理性的引导,对新闻内容偏听偏信、过度的渲染,导致了新闻报道的失范行为。
二、新闻失范行为的预防措施 (一)建立大众监督管理网络环境 对于新闻媒体的规范化管理,应该建立一个大众监督的管理网络环境新闻媒体应该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承担,对于自身的行为负责,保证新闻报道真实有效新闻传播的失范行为应该受到大众的监督和制止,单纯地依靠新闻媒体监管部门来实现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建立大众监督管理网络环境,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新闻传播的监督员,对失范的新闻媒体进行举报出现失范行为的媒体应该纳入到诚信黑名单中,监督其迅速修正,保证信息传播的规范性实现 (二)加强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 新闻工作者应该认清自身的身份和责任,他们是实践的记录者和传播者,在报道中应该准确、完整、客观地进行记录和传播新闻工作者的思维方式应该冷静而理性,新闻报道不是裁判,不是审判,而是理性的报道,最终引发的是理性的舆论导向新闻工作者应该有非常专业的素质能力,在新闻语言的适应上能够与时俱进;在新闻职业道德上有较强的自制能力,能够保持以公正、客观、理性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在新闻的整理和报道上应该体现亲力亲为,亲身实证,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同时在又要保证新闻传播的及时有效性,能够对于大众产生理性的、正向的引导,引发大众的深度思考,体现新闻传播的价值。
(三)提升制度机制的行为约束 对于新闻行业的管理,应该体现有效的制度监管,通过建立诚信机制,规范新闻媒体的行为,对于出现新闻失范的媒体或者是新闻人都应该进行严厉的惩罚完善新闻传播制度的内容,在新闻传播法规的制定上充分考虑现实社会出现的新问题,对于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应有的约束和控制通过提升新闻传播的制度和机制执行力,将新闻传播的发展严格地控制在社会规范体系中,体现媒体传播应有的社会责任,强化新闻传播的行为规范表现 三、结论 对于新闻传播的失范行为应该有现实性的思考,对于出现失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该进行严肃的处理新闻传播的发展在新的时期体现了极大的丰富性,在现实和网络的传播环境下,新闻媒体应该有更深度的思考,注重审时度势、实事求是,保持社会新闻发展的真实性新闻媒体是面向大众服务的,同样新闻媒体的发展也要接受大众的监督每一个新闻人都应该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以敏感的新闻思维、理性的新闻判断和客观的新闻报道为大众带来真实、客观、公正的新闻传播内容,营造和谐的新闻媒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