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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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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538196214
  • 上传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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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贯彻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防止、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止、对的应对、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献1.3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盐城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忽然发生并导致或者也许导致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涉及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也许对学校师生健康导致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限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4.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疾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成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成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成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5)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学校;(6)因防止接种或群体防止性用药导致人员死亡;(7)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导致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8)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成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成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4)在一个县(市、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5)发生在学校的因防止接种或防止性服药导致的群体性心因性反映或不良反映;(6)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导致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99人,无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成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拟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导致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 工作原则(1)防止为主、及时控制在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平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发现病例及时采用有效的防止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本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止、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组织、指挥、协调与贯彻辖区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本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快速反映、运转高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要形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映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映,对的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市教育局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副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 成 员:由局机关各有关处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重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县(市、区)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与所在地政府沟通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请示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具体承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平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提出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县(市、区)、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解决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县(市、区)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比照市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协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解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由学校重要领导负责指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成立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构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及信息报告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3.1.1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1)在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贯彻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治突发事件的对策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止保健知识,减少这类疾病的发生 (4)指导、贯彻并督查所辖学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贯彻情况5)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规定,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3.1.2 学校工作(1)根据本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措施贯彻情况 (3)广泛进一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患传染病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合的清洁卫生。

      6)保证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卫生宿舍 (7)及时向本地疾病防止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卫生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应急接种、防止服药、隔离消毒、食物留样等工作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个登记,查明缺勤因素对因健康因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测,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用进一步的措施2)重视信息收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防止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边地区公共卫生情报,以便做好防止工作3)不断完善应急反映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3.3 信息报告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都必须作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初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3.3.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3.3.2 报告时限及程序(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2)进程报告①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②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天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解决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3.3.3 报告内容(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的信息涉及: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也许报告的信息涉及: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限度、也许因素、已采用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也许发展趋势等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因素或也许因素、已经或准备采用的整改措施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3)结案报告在事件解决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涉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因素、应急处置的过程(涉及各阶段采用的重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此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3.3.4 信息报送程序示意图(含先期处置措施)市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信息报告人县(市、区)卫生部门2小时内报告学 校报告现场师生第一步* 联系卫生部门(医院)组织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告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第二步* 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通报情况;*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排查致病因素,对现场进行消毒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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