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鸿利光电: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pdf
39页审核报告 中汇会 鉴[2014]2427 号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 了 后 附 的 广 州 市 鸿 利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 鸿 利 光 电 公 司) 编 制的2014 年4-12 月 备考合并盈 利预 测 表及 备考 合并盈 利预 测 说明( 以下 简 称 备考 盈 利预测) 我 们的 审 核依 据 是 《中 国 注册 会 计师 其 他 鉴证 业 务准 则 第 3111 号 —预 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鸿利光电公司 管 理 层 对 该 备考盈利 预 测 及 其 所 依 据 的 各 项假设负责, 这些假设已在 备考合并盈利预测 说明 中披露 根 据 我 们 对 支 持 这 些 假 设 的 证 据 的 审 核 , 我 们 没 有 注 意 到 任 何 事 项 使 我 们 认 为这些假 设 没 有 为 备 考 盈 利 预 测 提 供 合 理 基 础 而 且 , 我 们 认 为 , 该 备考盈利 预 测 是 在 这 些 假 设 的 基 础 上 恰 当 编 制 的 , 并 按 照 备考合并盈利预测 说明 所 述 编 制 基 础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 于 预 期 事 项 通 常 并 非 如 预 期 那 样 发 生 , 并 且 变 动 可 能 重 大 , 实 际 结 果 可 能 与备考盈利预测 存在差异 本 审 核 报 告 仅 供 鸿 利 光 电 公 司 以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金收购 深 圳 市 斯 迈 得 光 电 子 有限公司股权之资产重组事项而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用途 (此页无正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章归鸿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毛平平 报告日期:2014 年6月6日 备 考 合 并 盈 利 预 测 表 2014 年 4-12 月 编 制单 位: 广州市 鸿利 光电股 份有 限公 司 金 额单位 :人 民币 万元 项 目 说明 2013 年实现数 2014 年度预测数 1-3 月份实现数 4-12 月份预测数 合计 一、营业收入 八.1 89,581.21 23,276.13 100,846.56 124,122.69 减:营业成本 八.2 68,016.81 17,589.19 75,817.15 93,406.34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八.3 466.24 127.55 546.34 673.89 销售费用 八.4 4,638.70 1,351.04 5,107.78 6,458.82 管理费用 八.5 8,427.48 2,055.15 9,309.29 11,364.44 财务费用 八.6 -220.03 -131.59 -5.30 -136.89 资产减值损失 八.7 967.22 365.00 352.05 717.05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损失 以“- ”号填列) 八.8 95.43 -381.32 -381.3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 列) 八.9 86.96 -24.95 -24.95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 列) 7,467.17 1,513.52 9,719.25 11,232.77 加:营业外收入 八.10 1,201.18 541.34 253.91 795.25 减:营业外支出 八.11 87.51 0.16 0.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8,580.84 2,054.70 9,973.16 12,027.86 减:所得税费用 八.12 1,366.06 281.95 1,711.46 1,993.4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 填列) 7,214.78 1,772.75 8,261.70 10,034.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6,946.09 1,772.75 8,261.70 10,034.45 少数股东损益 268.69 五、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亏损以 “-”号填列) 六、综合收益总额( 综合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7,214.78 1,772.75 8,261.70 10,034.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6,946.09 1,772.75 8,261.70 10,034.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268.69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 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1 页 共36 页 广州市鸿 利光电 股份有限 公司 备考合并 盈利预 测 说明 2014 年4-12 月 重要提示: 广 州 市 鸿 利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2014 年 4- 12 月 备考合并盈利预测 表是公司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遵循了谨 慎 性 原 则 , 但盈 利 预 测所 依 据 的 各 种假 设 具 有不 确 定 性 , 投资 者 进 行投 资 决 策 时 应 谨慎使用。
一、编 制基 础 根据公 司与 深圳 市斯 迈得 光电子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斯迈得 公司)股东 安 茂领 等 4 名自 然人 签 署的 《 广 州市 鸿利 光电股 份有 限公 司 附 条件 生效的 现金 及发 行股 份购 买资产 协议 》之 约定 , 公 司第 二届 董事 会第 十 四 会 议审 议通 过的 《关 于公司 发行 股份 及支 付现 金 购买 资产 并募 集配 套 资 金 的 议 案 》 , 公 司 拟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收 购 斯 迈 得 公 司 股 东 持 有 的 该 公 司 股 权 收 购 完 成 后 , 公 司 将 持 有 斯 迈 得 公司 100% 股 权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 ( 证 监会 令第 53 号) 和 《公 开 发行 证券 的公 司信 息披 露 内容 与格 式准 则第 26 号 —— 上市 公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申 请 文 件 》( 证监会公告[2008]13 号) 的 规 定 , 公 司 依 据 交 易 完 成 后 的 公 司 架 构 编制备 考合并 盈 利预 测表 。
本公 司编 制的 备考 合并 盈利预 测表 按以 下假 设基 础编制 : 1.上述 交易 能够 获得 公司 股东大 会、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的批 准 2.在备 考合并 盈 利预 测期 初完成 上述 交易 依据公 司重 组方 案确 定的 公司架 构, 公司 编制 了 2013 年度 、2014 年 1-3 月 备考合并 财务 报表, 业经 中汇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审计 并出具 了中 汇会 审[2014]2423 号审 计报 告 公 司以 上述 备考 合并 财务报 表所 反映 的经 营成 果为基 础, 结合 本公 司现 实的生 产经 营能 力、 发 展 潜力 、投 融资 计划 、经营 工作 计划 、生 产计 划、营 销计 划、 已签 订的 销售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资 料,并 以预 测期 间经 营环 境及经 营计 划的 最佳 估计 假设为 前提 ,编 制了 本公 司 2014 年 4-12 月 备考合并 盈 利预 测表 本 公 司编 制该 备考 合并 盈利 预 测表 所采 用的 会计 政策 和 会计 估计 符合 《企 业会 计 准则 》的 规定, 与公 司实 际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 估计 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