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移动传输线路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办法.doc
7页浙江移动传输线路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移动传输线路高效安全运行,贯彻落实各项维护规程,做好线路维护工作,加强移动传输线路代维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移动传输线路的综合管理,是指移动公司和专业的代维公司进行合作,将线路的代维工作纳入代维单位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完善对代维公司的考核机制与管理模式,创建代维绩效管理的新模式通过传输线路综合管理系统可以有效的科学的管理线路资源并进行合理的调整为整个传输线路的综合处理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依据第三条 移动传输线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分权限管理,省移动公司管理省、市两级移动公司,省级移动公司还负责管理省级代维公司市级移动分公司只能管理本公司的代维公司第四条 代维管理严格遵守线路专业维护规程和代维合同第五条 软件开发商负责了解并整理移动公司的需求以及整体的软件开发,在开发完成后负责提供软件操作手册以及培训相关的移动管理人员和前期的采集工作第一章、平台管理第六条 省公司网络部职责1、负责系统中一干、二干相关线路资源的管理,审核相关计划的审核2、负责审核一干、二干和本地网线路的大修、更新、改造计划,二干和本地网线路割接的审批工作。
3、负责组织全省系统管理的培训,不断提高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4、负责系统权限管理第七条 省公司网管中心职责1、负责系统的软硬件的日常维护管理第八条 分公司职责1、在省公司的领导下,负责系统中本地网相关线路资源的管理,相关计划工作的审核2、运用系统负责审核本地网线路的大修、更新、改造计划,二干和本地网线路割接的流程管理工作3、运用系统,进一步细化考核代维单位,及时通过系统,向代维单位派发工单、对代维单位的工作报表进行反馈4、负责系统属地权限管理第九条 代维单位职责1、负责系统日常维护,数据维护2、负责系统中相关流程的发起、传递、结束等相关操作第十条 系统开发商职责1.开发商负责了解和整理传输线路综合管理系统的需求,制定开发计划,进行软件的开发和实施工作,并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培训相应的系统用户以及后期的系统维护2.在系统使用前期,软件开发商负责培训各级系统管理人员,并且负责有关手持终端的培训第十一条 系统涉及的其他第三方职责(施工、设计单位)1、负责系统中相关流程的发起、传递、结束等相关操作第二章、手持终端使用管理手持终端作为系统原始信息的采集工具,因此终端的正常稳定使用在整个系统中起到不容忽略的作用,为了保障系统终端的正常良好的运转,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建立良好的培训、考核机制1.巡线员的培训主要涉及到手持终端的使用,前期由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代维单位管理员进行了面对面的培训,后期由代维单位管理员对巡线员进行培训,巡线员在上岗前必须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十三条 费用控制2.巡线员在巡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巡件计划进行,禁止无限制的滥发信息,在采用自动发送方式时要控制好发送间隔时间第十四条 终端维护3.对终端进行科学合理的维护:一方便可以确保终端的稳定快速运行;另一方面可以延长终端的使用时间常见的使用注意事项有:1) 、 GPS 巡检器和其他的如等 LCD 显示屏一样,不能在阳光下直射太长的时间,否则会加快 LCD 的老化 2) 、 GPS 巡检器进入地下室、隧道等天空被全屏蔽的位置,GPS 卫星定位将不能正常定位,在高层建筑下时,也可能发生上述情况3) 、 GPS 巡检器长时间不用的情况下,应将锂电池充满后取出并妥善保管;4) 、 手持终端为软开机、软关机,因此关机后检测电路仍然处于工作状态,所以即使关机后系统仍然消耗电量,因此需要经常充电保持电量充足;5) 、电池的充电时间不应大于 24 小时; 6) 、电池使用时,请注意正负极性(在电池及后盖处都有标识) ,严禁颠倒,否则会损坏整机当充电器指示灯为红色时表示正在充电,绿色为电池已充满第三章、资源管理第十五条 与传输综合网管平台的对接1.在省传输综合网管平台上设置资源管理系统的链接。
通过链接在省传输综合网管平台上设置资源管理系统的入口2.更进一步的集成由开发方与省网管中心协调给出集成方案3.通信线路资源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传输线路管理系统手持终端流程管理省公司明确系统建设,使用、管理过程中代维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等相关事项(如移动公司 SIM 卡的提供与代维终端的配套锁定,代维单位采购手持终端的费用贴补政策,手持终端的配置要求,代维单位改变后手持终端的移交措施等),并以会议记要的形式下发各地市分公司,作为各地市分公司与当地代维单位签定新的代维合同中有关双方在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的责、权条款的依据一、手持终端购买流程首先由省采购中心与手持终端供应商签定手持终端供货、质保、返修的框架合同,合同中需明确手持终端的价格、质保期、质保条件、质保期内外维修的方式、维修时间、维修收费标准、提供备机使用等内容由代维单位与手持终端供应商在省采购中心与手持终端供应商签定的框架合同的基础上,签定供货合同(需将合同抄送当地移动公司备案)二、手持终端费用管理流程各地市公司手持终端补助费用,根据代维单位采购手持终端合同,按省公司会议记要的相关事项,分 3 年等额补助给代维单位(如终端采购价为 2400 元,每年补助 800 元/台,3 年后如手持终端还能正常使用的移动公司每年补助 100 元/台),可在新代维合同或补充合同体现,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的责、权条款(如资源调查、数据录入等)。
三、手持终端代维管理流程手持终端修理:手持终端质保期内外维修时由代维单位自行送交手持终端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维修条款遵循省采购中心与手持终端供应商签定的框架合同,移动公司有义务督促手持终端供应商的修理费用、时间、备机提供等事宜手持终端的移交:代维单位发生变化后,原代维单位需将手持终端(含 SIM 卡)移交新代维单位(保证可用,破损的应先行维修),新代维单位应向原代维单位支付手持终端的残值(按 36 个月折旧),如手持终端使用期为 10 个月,新代维单位向原代维单位支付手持终端价格的 26/36如手持终端使用期已超过3 年贴补期的,原代维单位无偿向新代维单位移交手持终端第六章、系统中的流程控制传输线路管理系统的使用者是全省线路规划、工程、维护管理人员、线路代维公司与集中化监控相关的故障处理流程和割接升版流程必须由 IMEP 发起并全程控制,在 IMEP 的全程控制下,传输线路管理系统的功能定位是网络监控和维护人员(含代维)用于优化排障的有效工具系统通过作业流程来驱动控制传输线路静态资源数据的更新,在光缆传输线路的维护过程中,由于实际的需求不断地进行线路的改迁与光缆的割接,由此产生资源信息的不断变化。
如果系统不能实时地将变化的资源录入到数据库中,系统在投入使用后很快就会失去价值线路资源是一些在野外的电杆、人手井等资源,它们的变更只能通过人为采集的方式来进行无法像一些有源网元通过网管一样进行实时的监控,我们暂称为无源的资源变化面对这一难题,通过完善的流程设计,将无源的资源变化控制在流程的管理之中若发生资源变化,系统自动掌控,无需重新采集实现方法为在一些涉及资源变化的流程中,在流程的某些部分,有点流程是申请部分,有点流程是报结部分,要求进行资源变化的内容此部分的资源变化内容将随流程一同流转,在流程完成后,资源库的内容也同时修改完成线路维护与抢修业务都是由代维公司来协助完成将工作流派单延伸到代维公司处,将极大地提高移动公司与代维公司间的联系效率使代维单位与移动公司间在相关的流程中一体化协同办公本系统可以实现将移动管理部门的工作流派单无阻碍地流转到代维单位在系统中有较多的工作流派单,按实际的工作流程,系统进行了标准化的设置,使整个系统流程化管理,移动管理部门之间,以及移动和代维单位之间的工作无障碍的流转在各个流程的关键点,系统都设置了短信提醒功能使用相关的业务人员及时了解到工作流的进展情况。
资源变化的流程主要有:1、迁改流程2、割接流程3、资源调用流程4、工程管理流程(分成设计、会审、验收三个子流程)移 动 、 代 维 : 申 请 迁 改割 接 割 接 流 程移 动 : 审 核 申请 新 资 源 点 预 期 路 由 与 现 存路 由 对 比代 维 : 迁 改 报结 迁 改 验 收通 过 否移 动 : 审 核 报结 新 路 由 与 预 期 路由 对 比通 过否 通 过是否 新 资 源 点线 路 迁 改 流 程 图流 程 结 束是是 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代 维 : 割 接 申 请移 动 : 审 核 申 请通 过代 维 : 报 结移 动 : 审 核 报 结通 过结 束否否 是是光 缆 割 接 /系 统 调 用预 期 资 源 情 况 /现 存 资 源 情 况资 源 修 改短 信 提 示 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移 动 : 发 起 派 单移 动 : 解 除 抢 修代 维 : 报 结 申 请移 动 : 审 核通 过结 束是否抢 修 派 单代 维 接 收 实 施 抢 修资 源 修 改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 短 信 提 示代 维 : 巡 检 计 划移 动 : 审 核修 改 短 信 提 示分 发 执 行 短 信 群 发 提 示巡 检 执 行结 束否是巡 检 管 理移 动 : 发 单 隐 患 点资 源 点代 维 : 实 施 指 派 人 员代 维 : 报 结移 动 : 审 核通 过完 成是否外 力 盯 防 处 理 流 程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 移 动 : 下 发 任 务 书设 计 单 位 : 新 建 工 程设 计 单 位 : 打 印 采 集 计 划勘 察 工 程 调 整 采 集 点工 程 设 计会 审 要 素工 程 管 理 部 门 分 发 会 审结 束 采 集 数 据工 程 勘 察 与 设 计移 动 工 程 管 理 部 门 是通 过出 版 正 式 设 计 文 本是否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 短 信 提 示短 信 提 示移 动 : 新 建 验 收 工 程打 印 采 集 计 划 现 场 采 集复 验修 改 采 集 数 据验 收 结 束否工 程 验 收是 否 需 整 改 短 信 提 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