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压力容器投用前检验工艺.doc
13页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作业指导书HNGJ/ZY060-1/0标题压力容器投用前检验工艺第1页 共13页 实施日期:2009-06-01压力容器投用前检验工艺1.总则1.1 目的:为执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确保压力容器(不含超高压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医用氧舱,下同)使用登记的顺利进行,制订本工艺1.2 适用范围:1) 适用于受使用单位委托,在办理容器使用登记前(不含移装、过户进行的变更登记),对容器制造和安装质量进行核实的检验2) 进行投用前检验时,应当获得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的授权;当发证机构对容器在使用登记前的检验另有规定时,则应按其规定执行3) 如容器在安装时已经进行了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不再进行投用前检验1.3 本工艺主要作为对已安装完成,且未投用或投用不超过30天的容器进行投用前检验的通用方案;对投用超过30天的容器,需经发证机构同意,才能参照本工艺进行检验;当容器投用期满足进行全面检验的条件或已投用的容器在检验中发现严重问题时,应考虑按HNGJ/ZY029-1/0《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工艺》进行全面检验2.依据1) 质检总局国质检锅(2003)207号《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使用登记办法》)2)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3)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容检规》);4) GB150《钢制压力容器》;5) GB151《管壳式换热器》;6) GB18442《低温绝热压力容器》;7) HG20585《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8) 其它相关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3.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3.2 检验前准备3.2.1资料审查3.2.1.1核实使用单位及被检容器的基本信息,审查被检容器的以下资料:1) 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2) 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对低温液体(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率检验结果、静态蒸发率指标等),竣工图等;3) 容器安装的告知书;4) 安装、组焊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5)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当容器已投用,还应审查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3.2.1.2在资料审查时应重点关注:1) 被检容器实物与相关资料是否一致,有无铭牌,铭牌上有无监检钢印;2) 当容器已投用,实际运行参数(压力、温度、介质、充装量等)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3) 对照3.2.1.1,资料是否缺失,尤其是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监检证书的完整性;4) 产品资料中是否存在严重不足或错误;5) 主要受压元件材质是否不明,如有材质不明情况,必须查明材质(注:一般通过制造厂补齐资料的方式查明材质);6) 制造中未消除的超标缺陷及返修情况。
3.2.2检验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有效资格,对检验用设备器具能熟练操作,熟悉被检容器的基本情况3.2.3在检验前,核查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确保均在有效的检定或校准期内,数量、精度、性能应满足检验要求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验时,应当采用防爆、防火花型设备、器具3.2.4检验前或检验过程中被检容器一般应停机(如容器已投用,当资料审查、外部检查未发现可能影响安全性能的问题,且不需进入容器内部检查时,在确保检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停机)检验人员应在检验前检查、核实使用单位安全防护的准备情况准备情况应满足我院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并至少达到以下要求:1) 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2) 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3) 能够转动的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当锁住开关,固定牢靠4) 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引入容器内的电缆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5) 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6) 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7) 检验时,应当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8) 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如容器已投用,并且需进入容器内部检查时,还应检查清洗置换情况:1) 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2) 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在使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做出规定盛装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3) 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应当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3.2.5外保温层一般不要求拆除,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拆除部分或全部保温层,拆除的部位、比例由检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检验前或检验过程中确定:1) 保温层发生水浸入或者容器投用后发生跑冷;2) 资料审查或对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抽查中发现问题,且需拆除保温层进行检查、核实3.2.6在检验前和检验过程中,应检查个人、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使用情况,具体要求按照我院检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3.2.7在检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应暂停检验并及时告知使用单位:1) 突遇不良天气(如:雨、雪、雷、高温、低温),并且可能对检验质量或检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时;2) 清洗置换、安全防护等情况发生变化,并且可能对检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时;3) 当使用单位对检验用设备有防爆、防火花要求,且我院暂不具备相应条件时;4) 其它对检验质量或检验安全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现象发生时。
3.3检验实施3.3.1基本要求投用前检验的项目有:宏观(结构、几何尺寸)检查、材质和壁厚检查、基础及就位质量检查、管道连接检查、保温层防腐层内衬检查、安全附件检查以及附加项目检查投用前检验的方法以资料审查、外部宏观检查为主如资料审查或对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抽查中发现问题,或检验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容器内部进行检查;对于有内衬的容器,应对内衬质量进行检查3.3.2结构检查3.3.2.1本体、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检查本体结构(含筒体与封头连接型式)是否符合设计制造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和设计图样(以下简称:设计制造要求);检查对接焊缝和接管角焊缝的结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制造要求,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应采用全焊透而实际未采用的情况3.3.2.2开孔及补强:检查开孔位置、开孔补强是否符合设计制造要求,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应补强而实际未补强的情况3.3.2.3焊缝布置:检查焊缝布置是否符合设计制造要求,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十字焊缝、焊缝间距小于规定值的情况3.3.2.4角接:当主要受压元件之间采用角接时,检查角接焊缝型式是否符合设计制造要求,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应采用全焊透而实际未采用的情况3.3.2.5搭接:检查主要受压元件是否存在设计制造要求不允许采用的搭接结构。
3.3.2.6封头(端盖):检查封头(端盖)型式是否符合设计制造要求3.3.2.7支座或者支承:检查支座或支承的型式、结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制造要求3.3.2.8法兰:检查法兰型式是否符合设计制造要求3.3.2.9排污口:当容器设计有排污口时,检查其规格、结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制造要求3.3.3几何尺寸及焊缝检查3.3.3.1纵/环焊缝对口错边量:使用焊检尺或样板测量纵/环对接焊缝的对口错边量,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3.3.3.2纵/环焊缝棱角度:使用棱角度检测尺或样板测量纵/环对接焊缝的棱角度,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3.3.3.3焊缝余高:使用焊检尺测量对接焊缝的余高,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3.3.3.4角焊缝的焊缝厚度/焊脚高度:使用焊检尺测量角焊缝的焊缝厚度/焊脚高度,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3.3.3.5同一断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检验人员认为必要时,使用内径尺或钢卷尺测量筒体同一断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当筒体由不同直径的筒节组成时,应分别测量),计算最大最小直径差,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3.3.3.6封头表面凹凸量:使用样板或其它适用工具测量封头表面的形状偏差,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3.3.3.7封头直边高度:使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封头直边高度,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
3.3.3.8封头直边部位的纵向皱折:目测封头直边部位是否存在纵向皱折,如存在纵向皱折应进行测量,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注:按JB/T4746-2002《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制造的封头不允许存在纵向皱折)3.3.3.9不等厚板(锻)件对接接头削薄处理:当容器存在不等厚板(锻)件对接接头时,目测检查是否按设计制造要求进行削薄(或堆焊)处理3.3.3.10不等厚板(锻)件对接接头堆焊过渡的两侧厚度差:当容器的不等厚板(锻)件对接接头未进行削薄或采用堆焊过渡时,使用焊检尺或样板测量两侧厚度差,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3.3.3.11直立容器和球形容器支柱的铅垂度:目测直立容器和球形容器立式支柱的铅垂度,当检验人员认为必要时,或设计文件、使用单位有要求时,使用经纬仪、垂直度检测仪或其它可靠的方式测量铅垂度3.3.3.12焊缝表面质量、咬边:检查焊缝表面质量、咬边情况,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重点关注是否满足《容规》第76条的要求如存在咬边,应测量咬边深度和长度,并与设计制造要求对照,低温容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σb≥540MPa钢制压力容器、受交变载荷的容器和介质有应力腐蚀倾向的容器不允许存在咬边3.3.3.13腐蚀和机械损伤:检查容器表面的腐蚀和机械损伤(含工卡具焊迹、电弧灼伤)。
当发现有腐蚀时,应确定腐蚀类型(均匀腐蚀、局部腐蚀、点腐蚀),对于点腐蚀,应测量腐蚀深度、腐蚀面积、腐蚀长度;对于局部腐蚀,应测量腐蚀深度,当腐蚀深度超过壁厚余量时,测量腐蚀坑形状和尺寸;对于均匀腐蚀,应进行壁厚测量当发现有机械损伤时,应进行打磨(打磨时,检验人员应进行监督),打磨后测量形成凹坑的深度;当深度超过壁厚余量范围时,按《容检规》第四十条确定A、B、C的尺寸(mm)3.3.4主要受压元件壁厚:用超声波测厚仪抽查主要受压元件壁厚,并与设计制造资料对照,抽查部位与点数由检验人员根据检验情况确定3.3.5基础和就位检查3.3.5.1容器基础:检查基础是否平整、坚固,重点关注有无倾斜、开裂的情况3.3.5.2容器与基础的相对位置:检查容器就位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偏装、预留螺栓孔中二次灌浆是否全部灌满3.3.5.3:基础垫铁:容器与基础间如有垫铁,检查垫铁是否与支座全部焊牢,接触面积是否符合要求3.3.5.4卧式容器的坡度:检查卧式容器坡度是否与排污口方向一致,是否存在不利于排污的问题,必要时用透明水管检查容器坡度3.3.5.5地脚螺栓:检查地脚螺栓的数量、规格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以及螺栓的紧固情况,当容器需在较高温度下运行时,检查螺栓与滑动支座的配合情况。
3.3.6管道连接:3.3.6.1容器与管道连接焊接接头错边量:当容器与管道连接采用焊接时,用焊缝检验尺检查错边量,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