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服务指南.doc
5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服务指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理服务指南一、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 (三)关于实施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2004〕64号)(四)《关于调整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的通知》(苏环办〔2010〕227号)(五)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年第50号)二、申请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或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运输;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三、申请材料(一)许可证首次申请材料1、《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预审表》附件:市(县)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表附件:省辖市(或省管县)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公函)2、《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电子档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称核准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意见6、试运行的应提供试运行核准文件,7、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项目未验收的可不提供)8、三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等)9、申请单位于3名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10、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资质11、申请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或挂靠合同)12、包装工具、中转及贮存设施、设备的清单、说明及照片13、处置(包括预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清单、说明及照片14、实验室仪器清单、说明及照片15、处置、利用工艺说明16、申请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水等委外处置协议17、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文本和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安全保卫制度、转移联单及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度、操作规程、接收废物的控制措施、经营记录簿及经营情况网上报告制度、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管理措施。
18、环境监测方案19、环境监测方案备案意见20、委托监测协议21、人员安全、环保培训方案22、持证上岗情况23、事故应急预案24、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意见25、环境污染责任险证明材料26、如申请类别有行业环境管理要求的,提供与行业管理要求对照说明材料2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提供依法取得的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2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电子档(word格式)29、监测方案电子档30、申请网上公示电子档(二)许可证到期换证材料1、《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领、变更预审表》附件1:省辖市(或省管县)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公函)附件2:市(县)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表2、原许可证原件(正本或副本)3、《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4、许可证有效期内工作总结(包括持证期间危废处置数量、移出数量及去向、转移联单、经营记录簿及经营情况网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环境监测措施落实及信息公开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违法处罚情况等详细内容)附件:环境监测信息公开证明材料5、环境监测方案6、环境监测方案备案意见7、经营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有监测结论的水、气、声监测报告)8、在持证期间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的,提供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验收意见、验收申请表、验收监测报告)。
未能验收的,提供核准试生产延期文件9、、经营情况统计图10、经营情况月报统计表11、二次危废产生、处置情况统计表12、应急预案备案意见13、危险废物经营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超过5年的,提供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及环保部门审查意见14、其他材料(未完成“三同时”验收的情况说明 、未按时申请换证的情况说明、持证期间未经营的情况说明、整改材料等 )15、单位现状照片电子档(包括厂容厂貌、化验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16、监测方案电子档17、申请网上公示电子档18、动态管理系统申报情况(日常申报,换证时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三)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单位名称或注册、经营地址名称变更,申请材料如下:1.《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领、变更预审表》附件:省辖市(或省管县)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公函)2.《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3、原许可证原件(正本或副本)4、根据变更情况提供工商部门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重新注册公司或公司买卖、转让等,提供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变更)、法院判决书、资产转让材料等5、申请网上公示电子档在环评批复范围内调整类别或数量以及其它许可条件变更,申请材料如下: 1、《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领、变更预审表》。
附件:省辖市(或省管县)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公函)附件:市县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表2、原许可证原件(正本或副本)3、《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4、许可证有效期内工作总结(包括持证期间危废处置数量、移出数量及去向、转移联单、经营记录簿及经营情况网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环境监测措施落实及信息公开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违法处罚情况等详细内容)附件:环境监测信息公开证明材料5、环境监测方案6、环境监测方案备案意见7、在持证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有监测结论的水、气、声监测报告)或在持证期间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的,提供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验收意见、验收申请表、验收监测报告)8、持证期间未能验收的,提供核准试生产延期文件9、经营情况统计图10、经营情况月报统计表11、二次危废产生、处置情况统计表12、应急预案备案意见13、危险废物经营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超过5年的,提供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及环保部门审查意见14、与变更相关的包装、贮存、处置利用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清单、照片等材料15、单位现状照片电子档(包括厂容厂貌、化验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16、监测方案电子档17、申请网上公示电子档(四)许可证重新申领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改(扩)建、迁建,因工艺或主体设施改变而变更经营方式、增加经营数量或变更经营危险废物种类的,按照首次申领程序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四、基本流程(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县(市、区)环保局初审;(二)县(市、区)环保局初审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辖市环保局预审;(三)省辖市环保局预审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省环保厅审批;省管县环保局初审同意后将申请材料直接报省环保厅审批四)申请材料报省环保厅审批前,必须在江苏省环保厅网站申报(网址:hppt//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妥善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在采取前款规定措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由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四)许可证补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当在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于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持公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八、其他(一)申请材料报送省环保厅、市、县(区)环保局各一份申请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根据材料清单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环评报告书(表)单独装订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环保厅网站( :025-58527396(兼)邮箱:江苏环保网:受理地点: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025-83666210(兼)江苏政务服务网:hppt//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交流群:193458325以上内容如有变更,以“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布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