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规定.docx
9页学院学生弹性学制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 :【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 发展,根据《某某学院普通学生管理规定》和《某某学院学分制实 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普通专科正常学制为3年第三条 正常学制为 3年的专科(高职)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5 年第四条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 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 业第二章提前毕业第五条 学生提前1年完成了应修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但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 2年第六条 申请提前毕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学年度第3学期的第 3-5周 内,填写《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 1)一式三 份,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二)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复审,复审 结果通知院系,并由教务处和院系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 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院系安排未修足学分的课程学 习,安排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五)每年 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 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六)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 者,当年按照结业处理,不颁发毕业证书。
可申请正常毕业或延长 修业年限毕业第七条 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 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 请提前毕业第八条 提前毕业以超前1年为限,学生不得申请提前1年以上 毕业,也不得申请提前不足 1年毕业第九条 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正常学制缴纳学费第三章延长修业年限第十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制:(一)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未修够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不 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长学制,继续修读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 毕业资格审查而延迟获取毕业证书;(二)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家庭和生活实际或 其它原因,需要通过延长学制的方式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第十一条 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延长修业年限 申请表》(见附件2)属于第十条第一款的未按期毕业学生,在 每年 6 月底以前,提交申请和《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学生 所在院系初审;符合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在正常 学制的最后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交申请和《学生延长修业年限 申请表》,由学生所在院系初审;(二)教务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审核,符合条 件者予以批准,并通知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二条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按照就读年级当年专业收费标 准或修读课程的学分缴纳学费,同时按照当年住宿标准分学期向学 校缴纳住宿费用不按时缴费者,取消其延长修业资格,按学籍管 理相关规定作结业或肄业处理第十三条 学生在延长修业期间,原所学专业的专业类别不得申请 变更第十四条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保留学籍,由所在院系编入相应的 班级进行管理院系要加强对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习管理,关心 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按时完成学业第十五条 学生在最高修业年限内仍未完成学业的,作结业处理第十六条 学生在正常学制内完成了规定的学分,但由于违犯校纪 校规被作推迟毕业处理的,须推迟毕业第十七条 推迟毕业分为推迟 1年毕业和推迟半年毕业推迟毕业 1年的学生,当年不予毕业注册,1年后注册毕业;推迟毕业半年的 学生,当年予以注册,但毕业证书缓发半年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 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2. 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某某学院教务处二o—六年五月二日附件 1:某某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学号所在院系所学专业联系身份证号所在年级基本学制入学时间年月拟毕业时间年月所在 院系 审核 学分 修读 情况必修课通识课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专业基础课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专业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其他(素质拓展学分等)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审核结果目前实际修读学分审核人(教学秘书)签字申请理由:系(院)初审意见:学牛签字:(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 日年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 日学校审批意见:年月 日注:1.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填写,并在有效期内交所在院系办公室审 核;2. 本表与系部提供的学生学业成绩表一同报送;3. 学校同意后,教务处将书面通知院系,由院系通知学生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 续;4. 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处、学院院长办公室各一份。
附件 2:某某学院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学号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基本学制联系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年月应毕业时间年月延长修业 年限至年月提交申请时间年月延长 修业 年限 申请 理由学生本人确认后签字(盖章):年月曰家长 意见学生家长确认后签字(盖章):年月曰 员(班 主任) 意见员(班主任)签字(盖章):年月曰院系审核意见:教务处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公章)(公章)年月 日年月 日注:1.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填写,并在有效期内交所在院系办公室;2. 学校同意后,教务处将书面通知院系,由院系通知学生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