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品保护细则.docx
23页嘉凯城保障房项目建筑成品保护管理制度1. 总则2. 实施细则3. 实施重点环节及要求4. 成品保护标准作法推荐5. 移交单及交接验收单表样总则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本工程(包括甲委工程)的成品保护和管理职责, 工程竣工移交前后,形成的成品损坏或半成品以及功能破坏的修复职责,由总承包 单位负责实施细则2.1 总包必须负责本施工区域内一切移交完成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设专人负责管理,任何 责任落实不清的成品、半成品损坏、丢失由总包单位负责全部责任,并按照损失部分总造 价向建设单位赔偿经济损失或予以更换、修复等2.2 进场分包单位必须提前向总包单位提供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其内容必须包括施工 范围内各种工序的工艺内容及相互制约的影响因素及与其他专业工序的施工交叉先 后顺序;必须包括相关工序的具体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2.3 各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必须要有成品保护的交底记录,并上交总包单位,未交底不得 进行施工2.4 凡现场施工的分包单位,现场必须设一名成品保护人员,各分包单位成品保护人员 统一由总包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组织成品保护人员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巡视和检查, 防止成品、半成品被破坏2.5 前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必须与后续施工的单位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双方签字认可 后,交总包方存底,后道工序施工单位(主要指大量作业面的分包单位)即应对施 工区域内的所有成品、半成品履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总包单位负责全部现场成品 保护管理及责任。
2.6 甲委分包单位对本单位施工的成品、半成品负责保护,在安装过程中负责看管,如因看管 不利造成的材料、设备、产品造成损坏、丢失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该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更 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分阶段由甲委工程专职监理工程师组织向总包单位进行移交 经三方签字确认后由总包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移交后的产品由总包看管,发生 损失由总包承担2.7 在总包管理过程中,如任何一个第三方分包单位破坏成品或半成品,一旦能够落实具体责 任人员和单位(要求由人证或物证),由责任单位负责对损坏或丢失部分的损失按价进行 双倍处罚,态度恶劣者将处以三倍以上处罚,不缴纳罚款者由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扣款,严 重者给予终止合同的处理如监理工程师组织移交,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否则,经建 设单位批准,将对责任单位处以500〜2000元罚款,同时,视为合格产品移交完成2.8 工程交接验收单(经监理、总包、分包三方签字后生效)2.9 无正式工程交接验收单,成品或半成品损坏丢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2.10 成品移交以监理确认签字为准,出现损坏按总包合同约定,由总包负责赔偿,相关土建拆 改费用由总包自理2.11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责任明确的成品破坏(含移交前),经监理拍照并签字确认,由责任 方负责赔偿或甲方通过负签证形式按价扣罚责任单位并补偿受损单位。
2.12 成品保护的责任界定分为三个阶段,一、产品进场后未进行安装阶段有损坏和丢失的情况 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二、产品安装完成,但未进行正式移交阶段发生损坏情况的由分包 单位承担产品本身的损失,总包单位负责承担重新施工或更换的收边收口工作;三、产品 正式移交后,由总包单位负责全部成品保护责任实施重点环节及要求3.1 防水工程3.1.1 已施工好的防水层需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作业3.1.2 穿过地面,墙面等处的管根,地漏等不得碰损、变位除需做防水处理部位外管道外必 须包裹保护膜,以防污染3.1.3 地漏、排水口等处要保持畅通,施工中需采取保护措施3.1.4 涂膜防水层施工后,固化前不允许上人行走踩踏,以防止破坏涂膜防水层,造成渗漏, 防水施工单位需要制作明显标识牌和防护措施3.1.5 防水层施工时,要注意保护门窗口、墙等成品,防止污染3.1.6 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旁站记录后附施工单位上下道工序交接验收记录,如施工单位不出具 记录,监理有权停止其施工;监理需要在旁站记录内描述上道工序的施工情况,施工条件 是否满足、施工后盛水过程中门口是否有防护措施,如防护不及时,由监理工程师下发监 理通知单并处罚3.2 屋面工程3.2.1 在找平层、保温层上推小车时,要铺设木模板,防止破坏找平层、保温层。
3.2.2 防水层施工中,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作业防水层上推小车时,支腿要用麻袋包 扎,防止将防水层刮破3.2.3 穿过屋面、地面、墙面等处的管根,要加强保护,防止移位3.2.4 地漏排水口等处保持畅通,施工中加强保护3.2.5 水落斗、水落管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3.3 楼地面工程3.3.1 施工操作时要保护已做完的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建议门框(墙角)要加防护,避免推车 时损坏门框及墙面口角3.3.2施工时保护好各种管线(浇筑砼前用012钢筋做支架保护管线),设备及预埋件不得损 坏3.3.3 施工时保护好地漏,出水口等部位,需做好临时堵口,以免灌入砂浆造成堵塞3.3.4 施工后的地面不准再剔凿孔洞、禁止在地面上和灰等有污染性的施工,必须施工的要有 相应的防护措施3.3.5 楼梯踏步施工完后,要加防护,不得在满足强度前出现人员通行,以保护棱角不被损坏3.3.6 楼地面完成后,总包单位需铺设密目安全网浇水养生,同时设专人看护,如发现其他单 位人员破坏成品,由监理进行处罚3.4 装饰工程3.4.1 全装修工程产品保护管理原则3.4.1.1 产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总包单位做为总管理方,对于甲委单位实 施的产品保护,总包有责任做好产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做 好二次保护工作。
3.4.1.2 产品保护应遵循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所有工序必须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抽检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后方可进行保护3.4.1.3 产品保护应遵循持续保护原则:施工中及细部检查阶段,总包单位有责任做好产 品保护的后续检查和维护工作,对于产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在恢复保护措施 后方可进行施工3.4.1.4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原则: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材料搬 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3.4.1.5 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原则: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 成品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 施应采取保护措施3.4.1.5 产品保护措施应在移交物业前切实可靠3.4.2 装修的工序及工艺成品保护工作分类:3.4.2.1 现场管理中的成品保护1.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 损、滴漏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 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④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 放地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3.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企业应按规定指定施工现场卫生负责人和各 项卫生制度的负责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②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作业区 应有便溺设施,保持清洁卫生③在施工现场的楼体外安装活动厕所④施工现场严禁住人 ⑤禁止在施工现场明火取暖或进行餐饮加工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⑦对违反施工现场卫生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予以处罚⑧现场要求由指定的材料堆 放区,材料要按种类有序堆放,不能随处随意堆放3.4.2.2 工序衔接中的成品保护1. 木制品:木制品基础完成,面层板粘贴前对相关配套系统进行二次打压;木门框、壁柜 等制作完成后不得因给排水、空调系统的水压实验产生的水遭浸后受潮凡做成清水漆的 木制品表面不得因管道油漆或其他安装原因染上杂色2. 在地砖铺贴后的施工区域从事电焊、气割作业,必须铺垫湿纸板,防止污染和灼伤3. 墙面涂料涂刷完成后不得因安装终端设备造成污染安装设备(灯具、开关等)时,施 工人员必须佩戴白手套4. 吊顶内管道试压必须达到三次以上,确保不渗不漏、不对吊顶造成水害。
5. 木地板在铺设时必须穿软底鞋,地板铺设前,必须经由监理现场对前道工序的铺设质量、 管线埋设质量、基层清理情况进行确认,方可继续进行施工地板施工完成后必须清理干 净,验收后如发生大面积整改采防潮膜进行封闭保护,四周及接缝处用宽胶带粘贴密实防 止硬物窜入划伤地板,在薄膜上再加一层瓦楞纸保护为佳并随时派专人巡视,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6. 进户门安装完成后,应由监理进行现场验收,质量合格后贴上专用保护膜7. 内门安装时保留保护膜,待竣工保洁时再拆除安装完成之后的施工要注意在搬运其他 材料时不可碰撞、磨檫内门,防止造成凹坑及划痕8. 洁具安装时注意在搬运过程中避免碰撞,轻拿轻放施工完成后使用原包装罩好,如马 桶、台盆及浴缸等各产品说明书施工单位要保存好,待交工后交于业主防止产品说明 书等现场随处乱丢9. 成品家具、橱柜安装完成后用保护膜覆盖,并用粘贴纸固定,以免脱落10. 所有安装好后的五金件、龙头一律保留原包装盒内的棉制包装袋,包裹在龙头上,并用 胶带纸固定,防止刮碰11. 对公共设施的成品保护:装修总包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 警、网络等公共设施采取贴膜、铺设垫板等保护措施,避免刮碰、损坏。
3.4.2.3 对土建成品的保护:进户门安装完成后采用纸板保护,防止损坏3.4.2.4 成品保护的实施时间:施工或安装完成并经我方、监理、供方联合验收合格后,即 时进行保护3.4.2.5 保护拆除时间:如为半成品保护,则保护拆除时间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如为 成品保护,则拆除时间在细部整改完成后保洁开荒前3.5 窗(塑钢、铝合金)3.5.1 塑钢门窗应用无腐蚀性的软质材料包严扎牢,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与酸、 碱、盐等有腐蚀性的物品接触3.5.2塑钢门窗应尽量在室内存放,堆放时严禁平放,必须竖放,其倾斜度不小于 75 度,露天存放时,下部应垫高 100mm 以上,上面应覆盖篷布保护,防止日晒雨淋3.5.3 严禁利用塑钢门窗搭设脚手板及悬吊重物,以防损坏3.5.4 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塑钢门窗上的保护膜,人工搬运门窗时,应轻拿缓放,不 准用杠棒穿入框内扛抬,严禁撬、甩、丢、摔3.5.5 加强工人责任心,搬运架板、材料时不得碰撞门框,并随时擦净塑钢门窗框(扇) 表面上沾污的水泥砂浆,以免腐蚀塑钢材质3.5.6 严禁从已安好的窗框中外扔建筑垃圾和模板、架板等物件成品保护标准作法(推荐)4.1 进户、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门扇4.1.1 保护方式:成品瓦楞纸板满贴(见下图)。
4.1.2 保护实施时间:进户门扇安装检验合格后,即实施保护4.1.3 保护拆除时间:细部整改后拆除4.1.4 实施责任单位:总包单位4.1.5 产品保护:门扇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门扇安 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用锡纸防潮膜满贴在进户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整体平整, 无破损、翘角现象4.1.6 保洁注意事项: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油漆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扇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用干布擦拭灰尘即可4.2 窗台(大理石、其他)4.1.1 保护方式:满铺成品瓦楞纸板(见下图)4.2.2 保护实施时间: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即时进行保护4.2.3 保护拆除时间:细部整改完成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