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化学品安全卡—航空煤油.doc
2页UN NO. :1223航空煤油Aviation Kerosene CN NO.: 33501危险性第 3.3 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可通过吸入、食入、经皮吸收等途径侵害人体;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煤油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慢性影响:神经衰弱征候群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干燥等皮肤损害储运要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 30℃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定期检查是否有泄漏现象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 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急救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 10 分钟或用 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如发生呕吐,使其取侧卧位,防止呕吐物进入气管泄漏处理消除所有点火源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灭火材料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穿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防护措施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接触时,佩带防毒面具眼睛防护:高浓度接触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工作服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相关部门或其它单位联系方式盗匪警:110消防救援部门:119医疗急救:120公安交警:122全国公共卫生热线:12320环保部门:12369北京市运输管理管理局:010-83979716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10-65023616,83560916北京市卫生局:010-83970677,83978616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10-58900001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0532-3889090运输单位名称及: 国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010-60762047,010-60762048附加信息:本卡片由北京危险化学品应急技术中心印制,不能保证所提供信息绝对充分及适用于任何场合。
2011年6月修订,2011年6月发表 仅限于道路运输使用(中文)卡片编号:1ST5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