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竞技协会章程最新版.docx
6页电子竞技协会、、八章程年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缩写: 第二条 协会, 由本市电子竞技爱好者及相关组织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为促进 电子竞技的普及发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落实国 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安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 年)》,充分发挥以五大发展 理念为统领,以《“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为指引,在安庆市教育体育局指导下,利用我 市丰富的人文底蕴和发展潜力, 开展丰富多彩的各项群众性电竞活动, 促进全面电竞活动的开展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主管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及登记管理机关 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 在市教育体育局的业务指导下,研究制定安庆电子竞技事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等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 ) 指导会员和会员单位利用本地资源开展群众性的电竞活动,展开具有安庆本地特色的电竞 赛事,并组织电子竞技和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三 ) 负责与市、省、及国外相关团体的联络,组织联系各类电子竞技活动;( 四 ) 经主管单位批准,对本地的电子竞技团体规范管理,并组织电子竞技相关培训、提倡领队 持证出行,使电子竞技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 ) 组织专业体育公司对电子竞技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咨询;( 六 ) 与本地相关组织共同组电子竞技战队,为热爱电竞的人士提供全方位平台;( 八 ) 承办协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个人会员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3、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4、 爱好电子竞技,身体健康;5、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及各项制度;( 二 ) 单 位会员1、 必须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成 ;2、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及各项制度;3、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4、 爱好电子竞技;5、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 荣誉会员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及各项制度;2、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3、 对电子竞技有突出贡献、或做出重大成绩的个人或单位;4、 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委员会讨论通过;(三) 考察满三个月;(四) 由协会或协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 入 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五)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 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 ) ,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 ) 的职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委员;(三) 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 决定终止事宜;(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 )须有 2/3以上的会员 (或会员代表 )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 须经到会会员 ( 或会员代表 )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 ) 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协会表 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第十七条 委员会是会员大会 ( 或会员代表大会 ) 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 作,对会员大会 ( 或会员代表大会 ) 负责第十八条 委员会的职权是:(一) 执行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 )的决议;(二) 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 ) 筹 备召开会员大会 ( 或会员代表大会 ) ;(四)向会员大会 (或会员代表大会 )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 决 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 决定名誉主席、顾问人员的聘任;(九)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十)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 )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委员会须有 2/3 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协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委员会(主席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由协 会选举产生,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委 员会负责 ( 常务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会人数的 1/ 3) 第二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 2/ 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 坚 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 副秘书长以上任职人员必须只能在一个协会任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 未 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