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docx
5页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江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实 施范围和对象(一)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 下 列单位中 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教育(非义务教育阶段)、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G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交通、海洋、地质勘查、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 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其 它 事 业 单 位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 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 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三)对于部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增挂企业"牌子")的事 业单位,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如明确按事业单位属性管 理,可纳入改革范围,今后工资(津贴、奖金)福利退休等 待遇统 一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不得 "两头占"。
列入范围中,凡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以及立案 审查仍在审查期间的人员,暂不参加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待 结 案 后 再 研究确 定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参照事业单位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具体办法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二、 建立岗 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 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 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下同) 一 ) 岗 位 工 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 岗 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 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 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详见附表1至 3)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 ) 薪 级 工 资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 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 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详见附表1至3)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 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 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是:1. 专业技术岗位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 三 级 岗 位 1 级2. 管理岗位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 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 12级,八级岗位 8级,九级岗位 4级,十级岗位 1级3. 工勤技能岗位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 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 1 (三)绩级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 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 工 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1个 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对于教育部门的绩效发放,原则上大学高于中学8%,中学高于义务教育阶段(幼儿)10% 四 ) 津 贴 补 贴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 贴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工作人员均不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 津 贴 范 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它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
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 一 管 理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一)岗位工资的实施1.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O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 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 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 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 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 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含小学三级教 师,下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拉聘用 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用为正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