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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积金如何提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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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1768****007
  • 文档编号:248667683
  • 上传时间:202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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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公积金如何提取?厦门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厦门职工可在以下状况提取公积金  基本资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托付他人代办的,还应供应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供应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人(含)以上(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供应配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为截至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购买二手房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帐作首付的以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其他住房的以购房发票(不含补交超面积房款)开具时间为准全部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  提交资料:  ■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房屋权证上不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还须供应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新建商品住房  转账作首付: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二手房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转让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济适用房  转账作首付: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  已一次性付款: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拆迁安置房  ①拆迁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全额付款发票或经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立自住住房  资料:①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翻建自住住房  资料:①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土地房屋权证或集体土地运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  ①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县级(含)及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  为截至建立、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建立、翻建、大修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批准建立、翻建、大修住房时间为准全部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程预(决)算金额  五、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购买厦门市具有全部权的住房,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办理托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银行申请  2.贷款银行当场审核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签约(全部申请人均应到场签字)  供应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托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由单位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5.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

        (二)依据不怜悯形,还应分别供应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应供应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申请人应供应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出具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原件;  3.托付他人代办的,应供应经公证的托付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提取条件  购买具有全部权的住房并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的  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其所购买住房坐落不在职工本人及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不含福建省)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松柏大厦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或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转账还贷手续  供应的材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托付他人代办的,还须供应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证明(写明购房人、贷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放贷月份、贷款种类、贷款账号和贷款余额等要素。

      证明当月有效)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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