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docx
8页2023年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 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规范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成果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范围涉及国家级项目立项奖、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奖、专利奖等五大类 第二章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 第三条 国家级项目立项的奖励范围与标准 我校作为第一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单位并获得批准的国家级项目给予奖励 一、奖励范围 国家863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级攻关项目、国家国防项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教育部教学改革项目 二、奖励标准 1.国家级项目立项奖2万元,同时按项目到款额的10%进行奖励 2.与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国家级项目,按项目实际到达大连大学账户到款额的10%予以奖励需提供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立项通知书(或立项计划书、立项合同书)、与依托单位的项目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 成果的奖励范围与标准 我校独立完成或作为合作完成单位获得的成果给予奖励。
一、奖励范围 1.国家级成果 (1)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2)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创新团队、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教材 (3)体育专业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或与其同层次的体育比赛获得的奖项;音乐、美术专业参加文化部、中国美协、中国音协联合主办的五年一次全国美展和全国音乐舞蹈大奖赛获得的奖励 2.省部级成果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辽宁省政府社科奖 (2)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高校创新团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建设基地、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名师奖、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教材 (3)体育专业参加辽宁省全运会或与其同层次的体育比赛获得的奖项;音乐、美术专业参加文化部、中国美协、中国音协联合主办的五年一次全国美展和全国音乐舞蹈大奖赛辽宁赛区或与其同层次赛事获得的奖励;参加CCTV音乐类大奖赛获得的奖励。
3.副省级城市市级成果: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社科进步奖 二、奖励标准 1.国家级成果的奖励标准 (1)获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奖励100万元、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 (2)获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创新团队、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奖励10万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10 万元、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教材,奖励5万元 (3)体育专业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或与其同层次的体育比赛获奖,一等奖(金牌)奖励10万元、二等奖(银牌)奖励5万元、三等奖(铜牌)奖励2万元;音乐、美术专业参加文化部、中国音协、中国美协联合主办的五年一次的全国美展和全国音乐舞蹈大奖赛获奖,一等奖(金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银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铜奖)奖励2万元 2.省部级成果的奖励标准 (1)获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奖励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辽宁省政府社科奖,一等奖奖励4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
(2)获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高校创新团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奖励2万元;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1万元、三等奖奖励0.5万元;获省级教学名师奖、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教材,奖励1万元 (3)体育专业参加辽宁省运动会或与其同层次的体育比赛获奖,一等奖(金牌)奖励2万元、二等奖(银牌)奖励1万元、三等奖(铜牌)奖励0.5万元;音乐、美术专业参加文化部、中国美协、中国音协联合主办的五年一次全国美展和全国音乐舞蹈大奖赛辽宁赛区或与其同层次赛事获奖,一等奖(金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银奖)奖励1万元、三等奖(铜奖)奖励0.5万元;获CCTV音乐类大奖赛一等奖(金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银奖)奖励 1万元、三等奖(铜奖)奖励0.5万元 3.副省级城市市级成果的奖奖励标准 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社科进步奖,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 1万元、三等奖奖励0.5万元 4.我校作为合作单位获得的奖项,根据教师和我校在获奖中的排名进行奖励,奖励额度是对应层次奖项奖金额度的1/N(N=我校排名+教师排名)。
第五条论文的奖励范围与标准 一、奖励范围 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大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以下刊物上发表或被检索的论文(我校在校生发表的论文,大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导师为通讯作者,按对应级别)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1.在《SCIENCE》、《NATURE》刊物发表的论文,奖励10万元 2.被SCI/SSCI/A&HCI收录的论文,奖励0.5万元(影响因子超过1.0,每增加0.1奖励增加0.01万元) 3.被EI、ISTP收录的论文,奖励0.3万元 4.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的论文,奖励0.15万元 第六条 著作的奖励范围与标准 我校教职工为首位作者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国家级规划教材等,奖励1万元 第七条 专利的奖励范围与标准 一、奖励范围 为了保护我校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对我校作为第一产权单位的专利成果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获发明专利奖励0.5万元、获实用新型专利奖励0.1万元、获外观设计专利奖励0.05万元、获计算机软件登记奖励0.05万元。
第三章奖励程序 第八条 奖励工作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教学、科研奖励以学 校的登记备案为准,由各单位依据本办法负责统计申报,归口管理,并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办理手续的不予奖励 第九条 奖励成果在全校公示一周,期满后发放奖金 第十条 对奖励事宜有异议的,在异议解决前不予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各种奖励经费由学校奖励专项经费支付 第十二条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时,以获最高层次奖为准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已获奖励项目获得更高层次奖,按高与低差额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 奖金由项目组长负责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分工进行分配各类奖励获得者,应按国家有关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评奖中弄虚作假的,收回奖金,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奖项,具体奖励标准由学校研究确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学科办负责解释 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 湘潭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济南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 宁波大学科研奖励 广东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四川师范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最新版宁波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版) 科研奖励办法 元通小学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