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条文说明高速.doc
44页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局部〕条文说明 信号显示 目 录第三编 信号显示 1第二十一章 根本要求 1第二十二章 固定信号 9色灯信号机 9车载信号 21第二十三章 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28移动信号 28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30手信号 31第二十四章 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35信号表示器 35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39线路平安保护标志 44动车组列车标志 46第二十五章 听觉信号 47 第三编 信号显示第二十一章 根本要求第460条 信号是指示列车运行及调车作业的命令,有关行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信号显示方式及使用方法,应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本规程以外的信号显示方式,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方可采用各种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规定的标准地区性联系用的手信号,由铁路局批准本条对确定发布信号显示方式和使用方法以及各种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地区性联系用手信号的权限作出了规定本条与?技规?〔普速铁路局部〕第408条对应,两者内容相同信号是对行车或调车人员发出指示运行条件的命令,它通过音响、颜色、形状、位置、灯光等来表示。
铁路运输需高度集中和统一指挥才能保证列车按规定的速度,平安、迅速和不间断地运行信号在这一过程中起着传递信息、准确预告运行条件的重要作用,所以要求行车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信号的指示进行工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反为统一指挥行车工作,信号应有统一的显示方式及使用方法,以保证行车工作的正常进行全路的信号显示方式及使用方法均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由于信号显示方式直接影响行车平安、人身平安和运输效率,各单位不得使用未经铁路总公司批准的信号显示方式因此,本条明确规定:“本规程以外的信号显示方式,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方可采用〞因为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涉及确认的准确性,为保证行车平安和人身平安,防止误认,要求各种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规定的标准特别是新建或改建铁路时,如采用本规程以外的特殊显示方式,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否那么不得采用地区性联系用的手信号不便统一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由铁路局批准并纳入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那么?第461条 铁路信号分为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视觉信号的根本颜色:红色——停车;黄色——注意或减低速度;绿色——按规定速度运行。
听觉信号:号角、口笛等发出的音响和机车、动车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等的鸣笛声本条规定了视觉信号的根本含义和听觉信号的种类本条与?技规?〔普速铁路局部〕第409条对应,两者内容根本相同铁路信号包括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两大类用信号机、信号旗、信号灯、信号牌、信号表示器、信号标志及火炬等显示的信号均属视觉信号,列控车载设备的速度显示亦属视觉信号用号角、口笛、机车、动车组及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鸣笛等发出的信号均属听觉信号响墩的爆炸对动车组存在不平安隐患,高速铁路区段根本不使用相应地,“听觉信号的来源〞中不再单列“响墩〞视觉信号的根本颜色规定为红、黄、绿三种这三种颜色是根据光学原理经过长期研究和实践所确定下来的视觉信号除根本颜色外,还可以包含图形、文字、闪动等特征光的可见光谱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其中红色光的波长最长,紫色光的波长最短光的波长越长,穿透周围介质〔如空气、水等〕的能力也越大在光的强度相同的条件下,红色比蓝色显示要远得多,同时人对红色的感觉最敏感,所以采用红色作为停车信号黄色光的波长略小于红光,黄色玻璃透过光线的能力最大,显示距离也较远,所以采用黄色作为注意或减低速度的信号绿色和红色区别最大,容易分辨。
除红、橙、黄以外,绿光的波长比拟长,也可得到较远的显示距离,所以采用绿色作为按规定速度运行的信号因不同条件或场景的限制,在列车运行〔或调车作业〕过程中,有各自的最高限速值这些“条件或场景〞主要有:〔1〕天气状况、环境因素如风霜雨雪雾、洪水等不良的气候类型,人员密集场所等环境因素,列车通过车站站台等运营场景〔2〕线路状况如钢轨类型、道岔类型,线路平纵断面状况〔坡道、曲线〕等〔3〕动车组〔机车车辆〕的性能、特点如动车组与普通旅客列车的性能特点不同〔4〕接触网的情况〔5〕其他未纳入信号控制系统的特殊情况如因施工作业等造成的临时性速度限制,调度命令给出的速度限制等信号显示〞以“绿色灯光〞指示按“规定速度〞运行时,是指上述各种条件或场景给出的最高限速值中的最低值色灯信号机使用电灯作为光源,以红、黄、绿作为信号的根本颜色,以月白色和蓝色作为调车信号和辅助信号的颜色为使信号显示能区分列车进入进路时的始端速度和终端速度,除使用三种根本颜色外,还使用灯光的其他特征,以满足信号显示的要求,如数目、位置、闪光特征等由于闪光易与断续遮挡的信号混淆,因此闪光信号应严格控制使用为易于识别信号,信号机上同时点亮的根本颜色灯光不应超过两个〔附加灯光除外,如进路表示器〕。
听觉信号有两种作用:一种是以有一定规律的长短声音响,反映行车的作业要求,如本规程第496条、第497条、第498条所作规定;另外一种听觉信号起警报作用,提醒有关人员注意,如司机鸣笛示警,提醒有关人员注意人身平安听觉信号的鸣示方式,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听觉信号音源中的“号角〞和“口笛〞,目前现场通常使用喇叭和口哨第462条 视觉信号分为昼间、夜间及昼夜通用信号在昼间遇降雾、暴风雨雪及其他情况,致使停车信号显示距离缺乏1 000 m,注意或减速信号显示距离缺乏400 m,调车信号及调车手信号显示距离缺乏200 m时,应使用夜间信号隧道内只采用夜间或昼夜通用信号铁路沿线及站内,禁止设置阻碍确认信号的红、黄、绿色的装饰彩布、标语和灯光如已装有阻碍确认信号灯光的设备时,应撤除或采取遮光措施在规定的信号显示距离内,不得种植影响信号显示的树木对影响信号显示的树木,其处理方法由铁路局规定本条根据昼间信号、夜间信号及昼夜通用信号显示对行车影响的不同程度,规定了使用条件及禁止阻碍确认信号的物体的设置本条与?技规?〔普速铁路局部〕第410条对应,两者内容相同以物体的形状、颜色、位置、灯光及其数量来指示铁路行车的条件,通过在眼睛的视网膜上成像,构成铁路行车的视觉信号。
视觉信号分为:1.昼间〔从日出至日落〕信号:根据信号设备的不同形状、数目、颜色或位置来表示信号意义2.夜间〔从日落至日出〕信号:根据信号设备的不同灯光颜色、灯的数目来显示信号意义3.昼夜通用信号:昼夜信号显示方式一致,如色灯信号机的灯光显示,灯列信号的排列位置、灯的数目等的灯光显示在昼间遇有降雾、暴风雨雪及其他情况,影响信号显示,调车信号及手信号达不到本条规定的显示距离时,应及时使用夜间信号因为昼间信号是以物体的形状、位置为显示方式,它要借助其他光源〔主要是太阳光〕的反射当遇有上述情况,其他光源照度降低,信号的形状、位置信息的反射效果变差而夜间信号为一点光源,不需反射其他光源的光,而能清晰地看到,为保证行车平安,提高运输效率,故需使用夜间信号因隧道内无阳光照射,光线较暗,用昼间信号机不易瞭望,故规定隧道内采用夜间信号或昼夜通用信号,以提高信号显示距离条件许可时应优先采用昼夜通用信号夜间点灯的信号〔自动点灯的除外〕,由车务作业人员负责按时点灯,以保证不间断地使用良好的信号显示条件,除设备固有技术条件外,背景及信号与确认人之间的物体是影响信号显示的重要条件因此,在铁路沿线和车站内,为防止行车有关人员误认信号,禁止设置阻碍确认信号的红、黄、绿的装饰彩布、标语和灯光,有些灯光在不同介质条件下,常常呈现黄、绿颜色,有的光太强,影响行车人员确认。
对这样的灯光,应予撤除或采取遮光措施信号显示必须到达规定距离,这是对信号设备性能的根本要求因此,在司机视野范围内,不得有任何物体和树木遮挡信号显示种植树木涉及部门较多,其处理方法,应由铁路局规定,并应明确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影响信号显示接触网支柱的设置也不得影响信号的显示距离第463条 非列控车载设备控车的列车在高速铁路运行时,遇地面信号机显示一个黄色闪光和一个黄色灯光时,表示要求列车按限速要求〔最高不超过45 km/h〕越过该信号机;遇机车信号机显示一个双半黄色闪光时,表示要求列车按限速要求〔最高不超过45 km/h〕越过接近的地面信号机本条针对非列控车载设备控车的列车在高速铁路运行时,遇特殊场景限速运行作出了规定技规?〔普速铁路局部〕没有与之对应的条文高速铁路设计标准〔试行〕?〔TB 10621-2021〕第14.2.9条规定:“车站及线路所列车信号机应常态灭灯列车未安装列控车载设备或列控车载设备停用时,相应的列车信号机应经人工确认后转为点灯状态〞本规程第469条规定:高速铁路区段,常态点灯的进站信号机以及常态灭灯的进站信号机转为点亮状态时,其显示一个黄色闪光和一个黄色灯光均表示“准许列车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进入站内准备停车,且进路允许速度不低于80 km/h。
〞本规程第477条规定:1.连续式机车信号显示一个双半黄色闪光表示“要求非列控车载设备控车的列车限速运行〔最高不超过45 km/h〕,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开通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且进路允许速度不低于80 km/h〞2.列控车载设备的“机车信号〞显示一个双半黄色闪光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开通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且进路允许速度不低于80 km/h〞在地面信号机显示“黄闪黄〞或机车信号显示“双半黄闪〞的场景下,?技规?〔普速铁路局部〕对应的条文除指出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接车外,还明确规定次一架信号机已开放直向进路或经18号及以上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由此可知,对于上述信号显示,?技规?〔普速铁路局部〕给出的显示含义更加严格这是因为:由机车牵引的列车〔尤其是货物列车〕与动车组列车的制动性能存在较大差异,在相同制动初速度〔如80 km/h〕、线路状况等条件下,后者的制动距离更短所以,在高速铁路区段,即使次一架信号机关闭,接车进路长度〔咽喉区与股道长度之和〕可以满足动车组列车由80 km/h制动到停车的要求近年来高速铁路的工程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对于非列控车载设备控车的非动车组列车,其制动性能不能按照正常的动车组来考虑。
因为控制地面信号机点灯的联锁设备和控制轨道电路发码的设备难以判别列车的种类及其控车模式等情况,在地面信号系统给出的同一种场景下,不能按各种列车给出变化的信号显示或机车信号信息码如统一按照?技规?〔普速铁路局部〕规定的方式,那么不能有效发挥18号及以上道岔的优势,也影响线路的通行能力因非列控车载设备控车的列车在高速铁路运行的情况非常特殊,考虑此种场景下的行车平安,作出本条规定第464条 区间不设通过信号机、在闭塞分区分界处设置区间信号标志牌的CTCS-2/CTCS-3级区段车站的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以及线路所的通过信号机常态灭灯,仅起停车位置作用遇以下情况上述信号机应转为点亮状态:1.接发未装设列控车载设备的列车时;2.接发列控车载设备故障的动车组列车时;3.需越出站界调车时本条对区间不设通过信号机、在闭塞分区分界处设置区间信号标志牌的CTCS-2/CTCS-3级区段车站的信号机灭灯和点亮作出了规定技规?〔普速铁路局部〕没有与之对应的条文在上述CTCS-2/CTCS-3级区段,主要运行由列控车载设备控车的动车组列车,其运行速度很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