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膏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指标要求、判定准则及分值、指标计算方法、基础数据采集表示例.pdf
15页JC/T XXX-202X 10 附 录 A (规范性) 石膏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 石膏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包括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和基础管理职责,见表 A.1 表 A.1 石膏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 项目序号基本要求 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 求(5.1.1) 1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标准 2 工厂正常投产满一年,从评价日期向前追溯三年内,应未发生以下事故、事件及处罚: a)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或地方主管部门认定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b)发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 c)由于所提供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d)在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的督查、监察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并受到行政处罚; e)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相关义务 基础管理 职责 (5.1.2) 最高管理者 职责 (5.1.2.1) 3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下述方面证实其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负责; b)确保建立绿色工厂建设、运维的方针及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c)确保将绿色工厂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d)确保可获得绿色工厂建设、运维所需的资源; e)就有效开展绿色制造的重要性和符合绿色工厂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f)确保工厂实现其开展绿色制造的预期结果; g)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h)促进持续改进; i)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导作用。
4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的职责和权限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a)确保工厂建设、运维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b)收集并保持工厂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证据; c)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绿色工厂的绩效 工厂管理职5工厂应设置具体的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JC/T XXX-202X 11 项目序号基本要求 责 (5.1.2.2) 6工厂应制定可量化的绿色工厂创建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和指标,并形成文件化的实施方案 7 工厂应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同职责或岗位的员工所接受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减排、节材、节 水和气候变化等方面工厂应对教育和培训的结果进行考评 JC/T XXX-202X 12 附 录 B (规范性) 石膏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判定准则及分值 石膏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判定准则及分值见表 B.1 表 B.1石膏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判定准则及分值 一级指 标 一 级 指 标 权 重 二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评价要求 序 号 判定准则 分 值 基础设 施 (5.2) 15% 建筑 (5.2.1) 30% *厂房建筑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布局合理。
原料 和燃料储存、运输等设施以及生产车间应采取适宜的封闭、 通风、降噪和除尘等措施5.2.1.1a) 1. 工厂应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线规划设计文件、验收文件等材料证明其评价边界 内的各类新改扩建设施满足相应设计规范要求 10 2. 工厂新建、 改建和扩建建筑时, 应通过核准文件、 项目批复等材料证明其遵守国家 “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工业项目建设 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5 3. 工厂原料和燃料储存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应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和防爆装置,工程 建筑设计应符合 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5 4. 原料和燃料储存、生产车间等设施采取封闭、通风、降噪、除尘等措施:原料和燃料、 半成品应存放于封闭或半封闭场所;产品应存放于经处理的可避免扬尘的场地 5 5. 工厂如配备烘干系统,应设置单独车间5 6. 工厂应设置货运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进厂时进行清洗;出厂时,保持车辆干净5 7. 筒仓表面、设备表面、地面等无积油、积灰(散装原料库内、包装机下除外),生产 车间敞开的天窗、门窗等处不应有可见的粉尘外溢 5 *用于储存生产过程使用或产生的危险品、 危险废物的建筑设 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2.1.1b) 8. 工厂应依据 GB 1369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文件对所使用危险品以及产生的危险 废弃物进行识别及管理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 的房间独立设置,厂内危险废物的贮存应满足 GB 18597 要求,一般废弃物的贮存、 处置满足 GB 18599 要求 10 JC/T XXX-202X 13 一级指 标 一 级 指 标 权 重 二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评价要求 序 号 判定准则 分 值 建设符合石膏制品行业要求的实验室5.2.1.2a)9. 工厂建设有产品相关标准中要求的出厂检测项目、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满足行业要 求的实验室 5 从规划设计、场地布局、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方面,考虑 建筑及场地的节材、节能、节水和节地等要求5.2.1.2b) 10.在满足生产工艺前提下,宜采用联合厂房、多层节能结构建筑、高层节能结构建筑、 地下建筑或利用地形高差的阶梯式建筑 5 11.根据厂区景观和自然条件进行绿化, 非硬化地面绿化率应不低于 95%(不含产品储存 区) 5 12.已硬化地面养护良好,无大面积损坏,雨雪天气排水功能完善,无积水,雨污分流。
5 13.工厂设置有单独的物流通道与运输车辆出入口5 14.厂内有规范的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5 建 筑 配 备 节 水 和 节 电设 备设施 并制定 相 应的 制度 5.2.1.2c) 15.建立节水、节电的相应制度,并有效实施5 16.室内冲厕、室外绿化灌溉、道路浇洒、洗车用水等充分利用非传统水源,除生产用水 外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高于 10% 5 17.清洗、冲洗器具及卫生器具等采用节水或免水技术,卫生器具用水效率达到 3 级或以 上 5 18.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及余热5 照明 (5.2.2) 10%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和采光应符合 GB 50033、 GB 50034-2013 的有关规定5.2.2.1) 19.工厂应通过生产线规划设计文件、验收文件等证明其照明、采光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生产车间、辅助建筑的一般照明不使用卤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照明器 20 20. 工厂应通过照明测量、核算记录等材料证明其照度(单位:lx)满足 GB 50034-2013 中照明节能所规定的标准值,照明功率密度(单位:W/m 2)不高于目标值,其中办公 用途场所按GB 50034-2013表6.3.3执行, 公共和工业建筑按GB 50034-2013表6.3.13 执行。
30 工厂厂区和办公区宜充分利用自然光采光,提高节能型照明 设施和新能源照明设施的配备比例公共区域宜采用分区、 定时及自动控制照明措施5.2.2.2) 21.工厂节能灯具使用比例不低于照明设施总数的 60%,按公式(C.1)计算20 22.公共建筑的走廊、楼梯间、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照明,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 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住宅建筑共用部位的照明采用自动感应等 20 23.工厂厂区和办公区宜采用各种措施将自然光引入室内进行照明,室外公共区域照明太 阳能路灯安装率达 100% 10 JC/T XXX-202X 14 一级指 标 一 级 指 标 权 重 二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评价要求 序 号 判定准则 分 值 设备设施 (5.2.3) 60% 专用设备 (5.2.3.1) *专用设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建立相应的验 收、淘汰等管理制度5.2.3.1.1) 24.主要生产设备、工装及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符合标准要求,并应经过鉴定或检验 特种设备设施具有年检证书,工装需具有定期保养、检查及维护记录 5 25.工厂不应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提出的淘汰类和限制类设备5 采用节能、节水、高效、智能化、低物耗、低 排放的先进工艺装备。
5.2.3.1.2) 26.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鼓励的节能、节水、高效、 低排放等特征的先进工艺装备和工艺,有效提高生产控制过程的自动化水平 5 27.通过智能控制技术提高工厂的智能化水平,如:PLC 控制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ERP)、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MES)等 5 28.采用自动化、机械化、能效水平较高的设备设施如:数控加工系统、自动码垛系统 等 5 建设满足石膏制品行业要求的实验室,并配有 与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5.2.3.1.3) 29.建有配备检测原材料、成品等相关性能设备的实验室,并及时主动对原材料、半成品 及成品进行检验 5 通用设备 (5.2.3.2) *通用设备应符合国家用能设备(产品)能效限 定要求或同等水平5.2.3.2.1) 30. 工厂应按相关要求对高耗能落后设备制定淘汰计划,并有效执行不应使用高耗能 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 导目录(2010 年本)等文件中明令淘汰的设备 5 31.工厂应通过变压器、电动机运行档案等材料证明其满足经济运行要求,其中使用的电 力变压器和三相异步电动机的经济运行满足 GB/T 13462、GB/T 12497 的要求。
5 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通用 设备5.2.3.2.2) 32. 工厂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设备对有调速要求和节电潜力的设备 采用变频调速装置,如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对粉状物料采用高效胶带提升机、空 气斜槽、密封铰刀和密封拉链等输送 5 33. 工厂通过设备能效检测报告等材料证明其使用的电动机、风机、水泵等主要动力设备 能效达到 GB 18613-2012、GB 19761-2020、GB 19762-2007 等规定的 2 级及以上能效 等级;变压器等达到 GB 20052-2020 规定的 2 级及以上能效等级 5 34.生产过程中采用自动配料、分布式控制系统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5 计量设备 (5.2.3.3) *工厂应依据 GB 17167、GB 24789、GB/T 24851 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及资源的计量器 具和装置,并进行分类计量5.2.3.3.1) 35. 工厂应通过能源网络图、统计台账、生产报表等材料证明其对电力、原油、天然气、 热力或其他载能工质进行分类计量,并按 GB/T 24851 的要求对主要用能设备加装能 源计量器具 5 JC/T XXX-202X 15 一级指 标 一 级 指 标 权 重 二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评价要求 序 号 判定准则 分 值 36.工厂应通过能源网络图、统计台账等材料证明其对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分别进行 计量,对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分别进行计量。
5 *工厂应具有环境排放测量设施5.2.3.3.2)37.工厂应具备有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排放等测量设备,并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对比校 核 5 工厂宜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大气污染物、噪声等 排放进行动态监测5.2.3.3.3) 38.对生产线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噪声等进行动态监测,并建立污染物统计、记录等管理 制度 5 环保设备设 施 (5.2.3.4) *采取封闭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配备废 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其处 理能力应满足工厂达标排放要求5.2.3.4.1 a) 39. 工厂应按要求设置废气收集及净化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说明去 向)、泥砂分离设施、消声降噪及减震措施等,通过环评验收报告证明其环境排放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各类设施的维护应保存有相应记录 5 40.工厂应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阻尼、减振等综合噪声治理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符 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5 *配备必要的清洗、清扫设施,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