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门球竞赛规则电子版图文并茂.doc
27页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2015 门球竞赛规则门球竞赛规则第一章第一章 比赛场地和器材比赛场地和器材第一条 比赛场地和器材一、比赛场地1.比赛场地为长方形,分为比赛区(通称场内)和限制区,地面要求平整(图 1)1)比赛区长 20 米,宽 15 米,(±5 厘米)由比赛线的外沿界定2)限制区为比赛区外侧 0.5~1 米范围的区域,由限制线的外沿界定2.比赛线(通称边线)宽 1~5 厘米限制线与边线平行,其带宽为 1~5 厘米3.边线构成 4 个角,以开球区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称为第一角、第二角、第三角、第 四角4.第一角与第二角之间的边线为第一线;第二角与第三角之间的边线为第二线;第三角 与第四角之间的边线为第三线;第四角与第一角之间的边线为第四线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5.开球区为长方形,其两条长边与第四线、限制线重合两条短边(端线)垂直于第四 线,其外沿垂点分别距离第一线 1 米、3 米说明 :建议人造草坪开球区与比赛区场地使用不同颜色,以便于识别二、球门1.球门为直径为 1 厘米(±1 毫米)的圆形金属棍制成,有两个直角,形状为“Π”形。
球门垂直固定在地面上,其横粱下沿距地面 19 厘米,两门柱内宽 22 厘米(图 2)2.比赛场地设 3 个球门,分别为一门、二门、三门,两球门柱后沿地面之间的连线为球门线3 个 球门在比赛场地的位置如下:(1)一门位置:球门线与第四线平行,距第四线外沿的距离为 4 米,其中心点距第一线外 沿的距离为 2 米2)二门位置:球门线与第一线平行,距第一线外沿的距离为 12 米,其中心点距第二 线外沿的距离为 2 米3)三门位置:球门线与第三线平行,距第三线外沿的距离为 10 米,其中心点距第四线 外沿的距离为 2 米3.每个球门正上方可设球门号码标志,标志宽不得超过 3 厘米、长不得超过 10 厘米三、中柱中柱为直径 2 厘米(±1 毫米)的圆形金属棍,垂直固定于场地中心高出地面 20 厘 米(图 3)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四、自由区自由区设在限制线外,应留出足够的活动空间五、附属设施记分牌根据场地周边环境设置,以方便观看为佳第二条 比赛器材一、球槌球槌由槌头和槌柄构成,呈 T 字形,重量及材质不限(图 4)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1.槌头长 18~24 厘米,材质坚硬,其外形不限(一般为圆柱体,直径为 3.5~5 厘米), 槌头两端面为击球面。
2.槌柄长度不少于 50 厘米,固定在槌头的中间3.允许使用各种式样的球槌,但槌头不得装有任何附加物二、球 1.比赛用球是由合成树脂材料制成的圆形球体(图 5),球体直径为 7.5 厘米 (±0.7 毫米)、重 230 克(±10 克) 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2.球分红、白两色,各 5 个红底白字球为奇数球,号码为 1、3、5、7、9;白底红 字球为偶数球,号码为 2、4、6、8、10号码字尺寸为 5 厘米×5 厘米,标示在球面对称的 两侧 三、 器材的审定全国性门球比赛使用的器材,必须为中国门球协会年度 审定的器材第二章第二章 球球 队队第三条 球队的组成每支球队由 1 名领队、1 名教练和 5--8 名队员组成(其中含 5 名 上场队员和最多 3 名替补队员,设一名队长)若领队、教练员兼任队员,应包含在队员名 额内)第四条 教练员和队长一 、教练员的职责1.统领全队,并对全队的言行负责2.比赛中担任指挥,或指定本队 1 名队员代行指挥3.队长缺席时指定 1 名队员代理队长,并报告执场裁判员二、队长的职责1.代表本队2.选择先攻、后攻3.提交击球顺序名单。
4.申请替换队员、申请缺员比赛5.比赛结束后代表本队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名6.当教练员不在场时,代行其职三、赛场询问队长或教练员对判罚结果有疑问时可向裁判员提出询问,但询问必须按照 如下要求进行:1.只允许队长或教练员其中的一人提出询问,不能同时或分别询问同样的问题2.询问只限于事发的当时,询问的内容要准确、用语要文明裁判员解答后,不得追问3.询问只限于对判罚结果有疑义,对场上做出的认定事项不得进行询问说明 :认定事项为球是否停稳、出界、得分、撞击、以及对 10 秒钟及 10 厘米的判定四、服装1.同队队员着装必须统一,须穿平底运动鞋(鞋体不得有附加物)2.上场队员不得佩戴任何可能妨碍比赛的附属物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3.上场队员胸前必须佩戴号码标识,号码标识不得小于 10 厘米×10 厘米,颜色、字体 不限4.队长和教练员须在上臂佩戴身份标识或徽章五、教练员和队员基本守则1.遵守门球竞赛规则2.本着公平竞赛的原则对待对手,尊重队友及观众,文明参赛,友好交流3.服从裁判员的判罚 4.杜绝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4.杜绝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第三章第三章 比赛准备比赛准备第五条 比赛准备一、选攻赛前,由主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以“掷币”方式确定进攻顺序,猜中方优先选 择先攻或后攻。
二、击球顺序名单选攻后,双方队长应向主裁判员提交击球顺序名单(包括队名、上场 队员、替补队员,以及队长、教练员)三、赛前检查裁判员根据双方提交的击球顺序名单、核实上场队员、替补队员,以及队 长、教练员,并检查球槌和着装第四章第四章 比赛方法比赛方法第六条 比赛方法一 、比赛形式1.比赛在两队之间进行,每队 5 人,每人 1 球,球号与队员号码、击球顺序一致2.先攻方使用红球,后攻方使用白球3.比赛按 1~10 球号顺序依次交替击球,直到比赛结束说明 :自球以外的 9 个球均称为“他球”二 比赛时间每场比赛时间为 30 分钟三、比赛开始1.比赛开始前,上场队员按击球顺序,沿开球区至第四角方向从 1 号到 10 号依次排列 (图 6) 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2.比赛在总记录台或主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开始比赛结束1.比赛时间到,应遵循以下方式结束比赛:(1)如先攻方击球员正在击球,则在下一号后攻方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2)如后攻方击球员正在击球,则在其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3)当裁判员呼号与时间终了同步时,呼号有效2.“比赛结束”由主裁判员宣布五 队员替换1.允许替补队员替换场上队员。
1)队员替换应在主裁判员呼叫该球号前,由教练员(或队长)向记录员申请,记录 员在审核并办理完替换手续后向主裁判员报告2)主裁判员呼叫到该号时,如果此时替换队员还没有佩戴好号码标识,则本轮不予 替换,主裁判员可直接呼叫下一号队员进场比赛3)不得替换击球员说明:●提交击球顺序名单后,允许名单上的每位替补队员有一次替换机会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替补队员上场须继续使用被替换队员的号码标识,并佩戴好2.替换犯规替换犯规是指未办理替换手续的替补队员上场参加比赛发生替换犯规时, 裁判员应宣布击球无效,并令该替补队员退到场外,将所移动的球恢复原位后,再呼叫下一 号队员进场比赛如果无法恢复到犯规前的状态,则比赛行为无效,并取消该号替换犯规时 的得分待该替补队员正式履行替换手续后,其在场上的行为方为有效六、缺员比赛1.比赛期间,一方因故出现缺员时比赛可以继续进行,但教练员或队长须及时报告裁判 员2.缺员比赛时,缺员的球应保留,其他队员使其移动、得分等均有效一旦该球成为界 外球,则不能再进场四、第五章四、第五章 胜负胜负第七条 胜负的判定一、得分及胜负1.有效移动球通过一门、二门、三门各得 1 分,撞中柱得 2 分。
队总分,总分多者获胜2.有效撞击中柱后的球可重新进一门继续比赛,得分累计说明 :自球撞中柱后须等下一轮次才能重新进一门,他球撞中柱后则按正常轮次顺序 重新进一门重新进一门时,须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左端线上开球3.比赛结束时,各队每名队员所得分值相加即为该二、平分时胜负的判定两队得分相等时,按以下顺序判定胜负 1.从结束球号的下一组开始,一对一分别通过一门、二门决定胜负,并以此类推2.当仍不能决出胜负时,抽签决定胜负3.通过平分决胜和抽签决定胜负的,在胜队总分上加 1 分 说明:●比赛结束时缺员或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不允许参加平分决胜●平分决胜可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任意位置开球第八条 取消比赛资格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该队即被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队获胜一、弃权1.比赛开始时,球队宣布放弃比赛2.比赛开始时球队不足 5 名队员二、拒绝比赛: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时,一方拒不执行三、违规上场:1.未列入球队参赛名单者,或虽列入参赛名单但未列入击球顺序名单者2.使用或穿着赛前检查不合格的器材或服装上场比赛3.被替换下来的队员再次上场参加比赛4.不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参赛者(如年龄、职业、性别、跨队等)说明:球队被取消比赛资格后,均判对方球队 10:0 获胜,个人得分分别填写为: 3、2、2、2、1。
第六章第六章 比赛通则比赛通则 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第九条 击球员一、击球员及击球权1.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2.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该队员应快速退场二 超时1.击球员必须在 10 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2.10 秒计时起止于:(1)裁判员第一次呼号时起,至该号击球时止2)获得闪击权时起(撞击后各球静止),至闪击击球时止3)获得续击权时起(进门后球停稳,以及被闪他球停稳、出界、撞中柱),至续击 击球时止3.击球员超过 10 秒钟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说明:超时犯规由裁判员认定,裁判员计时为最终计时,比赛队员均须服从4.击球员超时犯规,取消其击球权,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若在闪击过程中超时犯规, 按闪击犯规处理三、比赛中击球员可以请求确认的事项1.球与球是否接触2.停在球门线上的球是门前球还是门后球3.闪击时所放的他球是否与球门线或中柱接触4.成功撞击的球号5.成功过门的球号说明:●如果击球员未申请确认,以裁判员的认定为准●确认所需时间不包含在裁判用时内第十条 有效和无效比赛行为一、有效比赛行为有效比赛行为是指按规则规定进行的比赛行为,包括正当比赛行为和犯规比赛行为。
1.正当比赛行为是指击球员的比赛行为符合规则规定,比赛可以继续进行2.犯规比赛行为是指击球员的比赛行为违犯了规则规定,需经裁判员判罚后,比赛才可 继续进行二、无效比赛行为无效比赛行为是指在裁判员用时、暂停、犯规等期间,击球员或其他队员的比赛行为第十一条 球体移动一、有效移动有效移动是指击球员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说明:●当自球成功通过一门时,碰撞一门后的球造成的移动为有效移动●有效移动的球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的间接移动为有效 移动●若出现与有效移动无关的犯规行为,该球的移动仍然有效●如果一个有效移动的球被一个无效移动的球碰撞,则该球移动仍然有效二、无效移动无效移动包括以下情形(被移动的静止球须恢复原位):佘才斌工作室佘才斌工作室1.因犯规行为使球产生的移动2.因无效比赛行为使球产生的移动3.自球通过一门时,碰撞一门前的他球造成的移动4.击球员身体、球槌及界外球进场触及球门或中柱,造成与该球门或中柱接触的球发生 间接性移动5.未能进入场内的界外球的移动6.球撞中柱后的移动,以及撞柱后造成的他球移动示例】如图 7 所示:①球撞中柱后又碰到③球并使其产生移动,③球移动无效,放回 原位。
7.闪击过程中造成自球或他球的移动 说明:[本款 7 举例]●撞击后,被撞击的球与自球或他球接触,或重新放置他球时,因捡拾被撞击的球,使 与之接触的球产生的移动●撞击后,自球与数个他球接触时,在临时移开其中一个他球时,使自球或另一个他球 产生的移动●闪击时,自球在脚下(未脱离控制)的移动8.其他由裁判员认定的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