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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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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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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 年起被德国 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 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 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 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 27000元2009 年 9 月,该人被 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 工作 15 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 该人返回我国的甲 公司请计算该人2009 年 9 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 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 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 国纳税,而他被A 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 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1) 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 —3375=8685(元) (2) 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 —27000/(27000+18000 )×15/30]=6079.5 (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 予在汇总纳税时, 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

      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 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 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 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 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 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 所得额=分回利润÷( 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解释 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 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25% 2. 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 二者中的较小者, 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 中扣减 3. 限额抵免使用范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 A:境内外应纳税总额;B:境外抵免限额与实际已交税款孰低; C:境内应纳税额; D:低于限额时的应补税额; 倒扣法:汇总应纳税定额=A-B(孰低) 顺加法:汇总应纳税定额=C+D 1、 某企业 2008 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 万元,适用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外,该企业分别在 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 重征税协定),在 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 万元,A国税率为 20% ;在 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 万元,B国税率为 30% 假设该企业在 A、B 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 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 l0 万元和 9 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采用倒扣法 (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100+50+30)×25% =45(万元) (2)A、B两国的扣除限额 A国扣除限额= 45×[50 ÷(100+50+30)] =12.5(万元) ;或者 50×25% =12.5(万元) B 国扣除限额= 45×[30 ÷(100+50+30)] =7.5 (万元) ;或者 30×25% =7.5 (万元) 在 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 l0 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 万元,可全额扣除 在 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 9 万元,高于扣除限额 7.5 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 部分 1.5 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3)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45-10-7.5 =27.5 (万元(1) 直接抵免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在非居住国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 允许冲抵其应缴本国政府的所得税款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汇总利润的税收抵免 抵免限额:不超过国外应税所得额按照本国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额 为限度例题 1·单选题】(2004 年)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万元,甲乙 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 、20% ,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 抵免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 ) A.0 万元B.10 万元 C.20 万元D.30 万元 『正确答案』 B 抵免限额 =100×30%=30 万元 国外实际已纳税额 =100×20%=20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 因此按实际已纳税额抵免,抵免20 万元 甲国应对这笔所得征收所得税=100×30%-20=10万元 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计算公式(1) 分国抵免限额分国抵免限额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某一外 国应税所得额 /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 (2) 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国外应 税所得额 /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 (3) 分项抵免限额分项抵免限额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国外某 一单项应税所得额 /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 在综合抵免法下,纳税人可获得最大限度的抵免。

      3、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 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 万元; 来 源于丙国经营所得20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0 万元甲、乙、丙三国经营 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 、40% 、60%;甲、乙、丙三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 、20% 、5% 请回答以下问题: (1) 在分国抵免法下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 ) A.55 万元B.50 万元 C.10 万元D.0 万元 『正确答案』 B 抵免限额 =100×50%+50 ×10%=55万元 实际已纳税额 =100×40%+ 50×20%=50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 额,因此按实际已纳税额抵免,可以抵免50 万元 (2) 在分国抵免法下来源于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 ) A.123 万元B.106 万元 C.104 万元D.0 万元 『正确答案』 B 抵免限额 =200×50%+60 ×10%=106 万元 实际已纳税额 =200×60%+ 60×5%=123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大于抵免限 额,因此按抵免限额抵免,可以抵免106 万元 (3) 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为( ) A.161 万元B.5 万元 C.0 万元D.-7 万元 『正确答案』 B 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55-50)-(106-106)=5万元 (4) 在综合抵免法下上述所得的抵免额为( ) A.173 万元B.161 万元 C.123 万元D.50 万元 『正确答案』 B 抵免限额 =(100+200) ×50%+(50+60)×10%=161 万元 实际已纳税额 =50+123=173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因此按 抵免限额抵免,可以抵免161 万元(5) 在综合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为( ) A.166 万元B.10 万元C.0 万元D.-7 万元 『正确答案』 C 【例题 2·案例分析题】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万元,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 50 万元。

      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 、40%;甲、 乙两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 、20% 请回答以下问题: (1) 在分项抵免法下来源于乙国所得的抵免额为( ) A.55 万元B.50 万元C.45 万元D.0 万元 『正确答案』 C ①经营所得抵免限额 =100×50%=50 万元 实际已纳税额 =100×40%=40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因此 按实际已纳税额抵免,可以抵免40 万元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抵免限额=50×10%=5万元 实际已纳税额 =50×20%=10 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因此按 抵免限额抵免,可以抵免5 万元 抵免额 =40+5=45万元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的国外所得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允许从其应汇总缴纳 的本国所得税款中抵扣 该方法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于居民管辖权,是目 前解决国际重复征税最有效的方法 经济师保过套餐 (1) 直接抵免法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在非居住国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允许冲抵其应 缴本国政府的所得税款 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总公司和分公司 之间汇总利润的税收抵免 (2) 间接抵免法 居住国政府对其母公司来自国外子公司股息的相应利润所缴纳的外国政府 所得税,允许母公司在应缴本国政府所得税内进行抵免。

      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 间的税收抵免 抵免限额:不超过国外应税所得额按照本国税法的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额为限 度多不退,少要补! 【例 1 单选题】 (2004 年) 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的所得100 万元,甲乙两 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 、20% ,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抵 免法下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 ) 【解析】抵免限额 =100×30%=30万元, 国外实际已纳税额 =100×20%=20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 因此按实际已纳税额抵免,抵免20 万元, 甲国应对这笔所得征收所得税=100×30%-20=10万元 抵免限额的计算: (1) 分国抵免限额 分国抵免限额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某一外国应税所得额 / 国内 外应税所得额 ) (2) 分项抵免限额 分项抵免限额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国外某一单项所得额 / 国内 外应税所得额 ) (3) 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国外应税所得额 / 国内外应 税所得额 ) 在综合抵免法下,纳税人可获得最大限度的抵免 2、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所得100万元、丙国所得 40 万元,甲、乙、丙三 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40% 、50% 、30% 。

      (1) 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 【解析】乙国抵免限额 =100×40%=40 万元, 在乙国实际已纳税额 =100×50%=50 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大于抵免限额, 因此按抵免限额抵免,抵免40 万元, 丙国抵免限额 =40×40%=16 万元, 在丙国实际已纳税额 =40×30%=12 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 因此按实际已纳税额抵免,抵免12 万元, 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100×40%-40 40×40%-12=4万元 (2) 在综合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 【解析】综合抵免限额 =(100 40) ×40%=56 万元 实际已纳税额 =100×50% 40×30%=62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大于抵免限 额,因此按抵免限额56 万元抵免 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100×40% 40×40%-56=0万元【例 4 案例题】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经营所得100 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 得 50 万元甲、乙两国经营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50% 、40% ;甲、乙两国特 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0% 、20% 。

      (1) 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 【解析】乙国抵免限额 =100×50% 50×10%=55 万元 在乙国实际已纳税额 =100×40% 50×20%=50万元,因为实际已纳税额小于 抵免限额,因此按已纳税额抵免,抵免50 万元 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100×50% 50×10%-50=5万元 (2) 在分项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 ) 【解析】经营所得抵免限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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