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doc
9页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前 言 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最高车速、5.2.1制动性能、5.2.2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为强制性条款;其余各技术要求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原轻工行业标准QB2 302-1997《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作废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志诚、姜晓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61一 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 5 65 -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T 3 566-1993 自行车装配要求 GB /T 1 2742-1991 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 QB /T 1 217-1991 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 QB /T 1 218-1991 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 QB 1 7 14 -1993 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QB 1 8 80 -1993 自行车车架 QB /T 2 184-1995 自行车铝合金件阳极氧化技术条件 QB 2 191 -1995 自行车反射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4 产品分类 4.1 分类原则及代号 电动自行车按电动机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分为: 轴传动,代号为z; 链传动 , 代号为L. 皮带传动 ,代号为P; 摩擦传动 ,代号为M; 其他传动 ,代号为Qo 4.2 型号编制方法 电动自行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按QB 1714-1993第5章的规定,并冠以TD, 电动自行车的型式、车轮直径和代号见表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一05一28批准1999-10一01实施 GB 1 77 6 1- 1 99 9 表 1 $%'AalAMAt'7AB10华 半二}升4OP5 4QR05 电动 自 行 车的型号表示示例: 车 轮 直 径为560m m、女式车架、轴传动、工厂设计顺序号为15的电动自行车,其型号应为: TDL15Z型 T D L 1 5 Z 丁叮工— 一一轴传动 } } 1一 - - 一- -一 --- 工厂设计顺序号} ‘ 女式车架、车轮直径为560mm电动 自 行 车 4.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电动 自 行 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的设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除本 标 准 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以外,其余的项目,由生产厂自行选定 5 技术要求 5.1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最高车速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 m/h. 整车质量(重量)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 g, 脚踏行驶能力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 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 m, 续行里程 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 m, 最大骑行噪声 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k m/h-18k 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 dB(A) 百公里电耗 电动自行车以电动骑行(电助动的以电助动骑行),100k 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 k W "h , 5.1.7 电动机功率 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 5.2 整车安全要求 制动性能 电动自 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电助动的以20k m/h的车速电助动骑行),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 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 m, 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1 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强度 GB 1 7 76 1一 1 99 9 a) 重物落下 :按 G B 3 5 65 - 19 93 中7.1的规定, b) 组合件落下 :按 G B 35 65 - 19 93中7.2的规定. 5.2 .2 .2 车 架 /前 叉 组 合件振动强度按 QB 1 880 - 19 93 中 5. 4. 2的 男、女车架的规定. 5.2 .3 车 把 5.2 .3 .1 把 立 管 安 全 线按 GB 3 56 5- 19 93 中 6. 2的 规 定。
5.2 -3 .2 把 立 管 力 矩按 G B3 56 5- 1 99 3中 6. 5的 规 定 5.2 .3 .3 把 立 管 静 负 荷按 GB 3 56 5- 19 93 中 6. 5的 规 定 5.2 -3 .4 把 横 管 和 把 立管的力矩按 G B3 56 5- 1 99 3 中 6. 5的 规 定 5.2 .3 .5 把 立 管 和 前 叉立管的力矩按 GB 3 565 - 19 93 中 6. 5的 规 定 5.2 .4 车 轮 5.2 .4 .1 车 轮 静 负 荷按 GB 3 565 - 19 93 中 9. 3的 规 定 . 5.2 .4 .2 车 轮 夹 紧 力按 GB 3 565 - 19 93 中 9. 4的 规 定 5.2 .4 .3 轮 胎 宽 度电动自行车车轮的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 m. 5.2 .5 脚 蹬 间 隙 a)地面距离 :按 G B 3 5 65 - 19 93 中11-2.1的规定, b)足趾间隙 :按 G B 3 5 65 - 19 93 中11-2.2的规定 5.2 .6 鞍 座 5.2 .6 .1 鞍 管 安 全 线按 GB 3 565 - 19 93 中 12 .2 的 规定。
5.2 .6 .2 鞍 座 调 节 夹 紧强度按 GB 3 565 - 19 93 中 12 .3 的 规定 5.2 .7 反射器和鸣号装置 电动自行车应 装 有 前 灯 或 前 反 射 器、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脚蹬反射器,还应装有鸣号装置.反射器的光 学 要 求 按 Q B 2 191 -1995中5.3的规定. 5.2 .8 电器部件 5.2 .8 .1 电器装置 电动自行车的电器系统应安装到位,极性正确,系统的电线装置应符合GB3 565-1993中15-1.2的要求 , 电器配线应与电流量相适应,以确保电动骑行时的安全、可靠. 5.2 -8 .2 绝 缘 性 能 电动自行车应对其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的所有接线均不应裸露电动自行车的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均不应带电,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M fg, 5.2 -8 .3 蓄电池密封性 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现象 5.2-8 . 4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 GB 1776 1- 1999 一一 一一一-----------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 ,.5 制动断电装置 电动 自行 车 应 装有制动断电装置,在制动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
5.2-8.6 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 5.3 整车装配要求 总体要求 a)电动自行车应按其型号要求组装,不得错装和漏装; b) 电动自行车各紧固件应紧固到位,各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 c)各对称部件应与车架中心面左、右对称,不得有明显的偏斜; d) 变速装置和制动系统应装配正确,操纵灵活, e) 电动自行车的不动件不允许与运动部件相碰擦. 轮辆径向、端面圆跳动量按 GB /T 3566-1993中13.1的规定. 前、后轮惘与前叉、车架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按 GB /T 3566-1993中15.1的规定. 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按 G B/ T 3566-1993中15.2的规定 5.4 整车外观要求 a) 电动自行车各外露零、部件的表面应清洁,无污渍、锈蚀,商标、贴花应完整、清晰,位置应正确; b)各电镀外露件按QB/T 1217-1991中镀铬一类件和镀锌一类件的规定; c)各油漆外露件按QB/T 1218-1991中油漆一类件的规定, d)各铝合金外露件按QB/T 2184-1995中4.1外观一类件的规定; e) 电动自行车各塑料件的表面应色泽均匀,无明显的飞边、划伤、裂纹和凹陷。
5.5 整车道路行驶要求 电动自行车须经100k m道路骑行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整车各零部件的断裂和电器控制系统各部件的损坏或失效,试验后不应丧失其电动骑行功能 5.6 说明书的要求 每辆电动自行车必须附有说明书,并应有下列内容: a) 在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电动自行车的性能之前,不要使用电动自行车;不要借给不会操纵电动自行车的人骑行; b) 对把横管、把立管、鞍座、鞍管和车轮的紧固件应推荐旋紧力矩,应注意把立管和鞍管的安全线; c)润滑— 润滑部位、润滑周期及推荐润滑用油; d) 正确的链条张紧度和调整方法 e) 车闸的调整和对闸皮调换的建议,注意雨、雪天骑行应增加制动的距离, f) 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 9)充电器 的正确、安全使用方法; h)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其他事项是否需要包括在内,由生产厂自行决定 6 试验方法 本章所用的检测设备和器具应符合GB/T 12742的有关规定电器装置的检测用仪表,其精度等级应不低于0.5级;测功计的精度应不低于10a;直流电源的波纹系数应不大于5 0a;声级计精度GB 1 77 61 - 19 99为士1 dB, 6.1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试验 最高车速试验(电助动的不进行本试验).1 试验条件 a)骑行者质量(重量):75k g,不足75k g者应加配重至75k g。
b) 试 验环 境:温度为一5℃一30'C;风速不大于3m /s,试验时应避免雨、雪天气; c)试验路面:平坦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2 试验步骤 a) 在 试验 跑道上设置100m 的测试区间,两端应有足够长的辅助骑行区. b)电动自行车在电动骑行到测试区间之前,应完成全部加速过程,达到其最高车速,并以此速度通过测试区间, c)用秒表测定电动自行车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 d) 按式(1)计算最高车速: v = 72 0 /t “ ·· ·· ”“ ·” ·· ·” ·” · ··· ·“ ”· ·· “· ( 1) 式中:v— 最高车速,km/h i t— 往 返 通 过测试区间的时间, e)该项试验应连续往返电动骑行两次,取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整车质量(重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