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道相关安全距离的标准研究.pdf
8页管道相关安全距离的标准研究管道相关安全距离的标准研究 目前,在油气管道建设中的安全保证有两种指导思想:一是控制管道自身的 安全性,它的原则是严格控制管道及其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用控制管道的强度 来确保管线系统的安全,从而对周围建构筑物提供安全保证,目前欧美各国多采 用这种设防原则;二是控制安全距离,如前苏联的“大型管线”设计标准,它虽 对管道系统强度有一定的要求,但主要是控制管道与周围建构筑物的距离,以此 对其提供安全保证 我国管道工程初建期,管道的安全保证基本上沿用前苏联大型管线设计模 式,埋地管道与居民点、工矿企业和独立建构筑物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70 年代参照美国国家标准 ASME B31.8,按不同地区等级采用不同的设计系数, 做出 相应的管道设计开始地区等级是以建构筑物的安全防火类别为基础,相应的划 分出四类地区等级,后来是按居民密度指数来划分欧美国家输气管道设计采取 的主要安全措施是随着公共活动的增加而降低管道应力水平,确定地区等级、并 使管道设计与相应的设计系数相结合,即增加管道壁厚,以强度确保管道自身的 安全,从而对管道周围建筑物提供安全保证 下面主要从管道与建(构)筑物、管道与电力线、管道与铁路、管道平行敷 设的距离等方面阐述国内外标准的差异。
1 管道与地面建筑物间距管道与地面建筑物间距 1.1 国内标准现状 GB 50253-2003(2006年版)《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参考GB 50253,同时兼顾管线自身安全和对第三方人员安全,在该设计规范第4章4.1.5 节中规定了埋地输油管道同地面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规定如下: (1)原油、C5 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 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2)原油、C5 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 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3)原油、液化石油气、C5 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高速公路、一二及公 路平行铺设时,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m,三级及以下公路 不宜小于5m; (4)原油、液化石油气、C5 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与铁路平行敷设时,管 道应敷设在距离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m以外 (5)原油、C5 及C5以上成品油管道同军工厂、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但液态液化石油气 管道与上述设施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 (6)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与城镇居民点、公共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75m。
敷设在地面的输油管道同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按上述规定的距离增 加一倍 GB 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参照 ASME B31.8,以“强度防护”为主要 原则;按沿线居民户数和(或)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地区等级,按不 同的地区等级采用不同的设计系数,并做出相应的管道设计—强度设计系数设 计,以控制管道自身的安全性作为输气管道的设计原则输气管道通过人工或天 然障碍物(水域、冲沟、铁路、公路等)时应遵循国家现行标准 SY/T 0015 AQ 2018-2008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安全防护距离》,对气井公众危害 程度分等级,采取不同安全防护距离见表 1-1 表 1-1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公众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气井公众危害程度等级 距离要求 三 井口距民宅应不小于 100m;距铁路及高速公路应不小于 200m; 距公共设施及城镇中心应不小于 500m 二 井口距民宅应不小于 100m;距铁路及高速公路应不小于 300m; 距公共设施应不小于 500m;距城镇中心应不小于 1000m 一 井口距民宅应不小于 100m,且距井口 300m 内常住居民户数不 应大于 20 户;距铁路及高速公路应不小于 300m;距公共设施及 城镇中心应不小于 1000m 1.2 国外标准现状 美国ASME B31.4和加拿大CSA Z662 《油气管道系统》 都没有对管道同建(构) 筑物间的距离做出规定。
ASME B31.4既没有规定管道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又 没有将沿线地区分类ASME B31.8主要是控制管道自身的安全性,严格控制管 道及其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 并贯穿到从管道设计、 设备材料选用、 施工、 生产、 维护到更新改造的全过程ASME B31.8将天然气、凝析油、液化石油气管道的 沿线地区按其特点进行分类,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设计系数,提高管道的设计强 度,用控制管道的强度来确保管线系统的安全,从而对周围建构筑物提供安全保 证ASME B31.8按不同的居民(建筑物)密度指数将输气管道沿线划分为四个 地区等级 其划分的具体方法是以管道中心线两侧各0.125英里 (201米) 范围内, 任意划分成长度为1英里的若干管段,在划定的管段区域内计算供人居住独立建 筑物(户)数目,定为该区域的居民(建筑物)密度指数,并以此确定地区等级 美国在《液体管道联邦最低安全标准》第195部分中 210条中规定,管道和 住宅、工业建筑及公共场所的最小间距为50ft(15.24m ) 加拿大CSA Z662《油气管道系统》中对输送高蒸汽压油品的管道,按地区 等级不同采用不同的设计系数和增加管道埋深。
前苏联《干线输送管道》按照管道等级(根据地形、工作条件、管道结构和 考虑管道安全输送的要求, 将管道划分为四级)规定管道同各种建(构)筑物间的安 全距离,同时,不同等级的管道采用不同的计算强度虽对管道系统强度有一定 的要求,但主要是控制管道与周围建构筑物的距离,以此对周围建构筑物提供安 全保证管道安全距离的设置,应依据现行《干线输油管道保护规程》 ,在整个 干线输油管道线路上设置保护区: - 干线输油管道沿线-各侧距管道中心线 25 米的假设线的限定地段; - 多管线输油管道沿线-各侧距最外侧管道中心线 25 米的假设线的限定地 段; - 输油管道水下穿越沿线-从水面至各侧距最外侧输油管线中心线 100 米的 平行平面之间底部的地段; - 储油罐和排油罐周围-各侧距上述设施场地界限 50 米的闭合线的限定地 段; - 主输油站、中间输油站和装油泵站、油罐区、计油部件、装卸栈桥、石油 加热站周围-各侧距上述设施场地界限 100 米的闭合线的限定地段 РД 153-39.4-056-00《干线输油管道的运营技术规程》 ,也参考《干线输送管 道》规定,在整个干线输油管道线路上设置保护区。
干线输油管道”开放式股份 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建筑标准与规范СНиП 2.05.06 规定的使输油管道中 心线距居民点、一些工农业企业和建构筑物的最低距离保持在 10~3000 米范围 内(取决于输油管道的直径)以及输油站距这些设施的最低距离保持在 20~200 米范围内(取决于输油站的等级)的要求 1.3 国内外标准差异 埋地管道同地面构筑物之间距离, 我国标准参考欧美标准,不同地区采用不 同的设计系数, 提高管道的设计强度, 用控制管道的强度来确保管线系统的安全, 从而对周围建构筑物提供安全保证针对地下管道与地面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我 国标准规定距离 15m 与美国法规基本一致,尽管俄罗斯标准将距离与管道直径 关联, 但具体距离也为 10m~20m 15m 可以作为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具体国内外标准差异见表 1-2我国规定敷设在地面的输油管道同建(构)筑物 的最小距离,应按上述规定的距离增加一倍我国现行标准做法,采用安全距离 适应性强,线路选择比较灵活,也比较经济合理 表1-2 管道与地面构筑物的间距 标准标准 最小距离最小距离 与住宅、工业建筑及公共 场所的间距 15.24m 美国《液体管道联邦最低安全》 第 195 部分 与任何其他地下结构之 间的间距 305mm 管道距居民点、企业和建 构筑物的最小距离 10m~3000m 国外标准 俄罗斯 《干线输油管道的运营技术规 程》 输油站距居民点、企业和 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 20m~200m 埋地输油管道与城镇居 民点距离 15m 国内标准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与机场、码头、大中型水 库、工厂的距离 20m 2 管道与地下构筑物的间距管道与地下构筑物的间距 2.1 国内标准现状 国内标准对于管道并行敷设的间距要求没有明确的从安全角度对间距提出 要求,对于管道并行敷设间距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了要求: 1)防腐方面 油气管道设计的主要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0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03)和安全方面的《石油天然气工程 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都将管道与地下构筑物并行敷设的间距要求 直接指向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1999)。
当埋 地输油或输气管道同埋地通信电缆及其他用途的埋地管道平行敷设时, 其间距应 考虑施工、检修的需要及阴极保护相互干扰的影响,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 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的有关规定SY 0007-1999 相关 主要内容: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的管道与其他地下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以下原则: 1)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可同沟敷设均压线间距和规格,应根据管道电压降, 管道间距离、管道防腐层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非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二 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0m当距离小于 10m 时,后施工的管道在距离小于 10m 内的管段及其两端各延伸 10m 以上的管端上,应做特加强级防腐层2)被保护 管道与其他地下管道交叉时,二者间的净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0.3m外加电流阴 极保护管道与埋地通信电缆相遇时,应符合以下设计原则:(1)管道与电缆平 行敷设时,二者间距离不宜小于 10m;(2)交叉时,相互间净垂直距离不应小 于 0.5m GB/T 21447-2008 《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 是在 SY 0007-1999 基础上升级 的该国标已经明确:联合保护的管道可同沟敷设;非联合保护的平行管道,应 防止干扰腐蚀 (条文解释: 大庆至抚顺输油管道的测试表明, 两管道距离在 5m 以 内,没有发现明显的干扰影响。
两管道距离大于 10m 时,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避 开干扰)该国标对并行管道的间距也没有明确要求GB/T 21447《钢质管道外 腐蚀控制规范》规定埋地管道与直埋敷设电缆之间容许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 2-1 要求该表直接引自 GB/T 50217-1994 的 5.3.4 和 5.7.4 的有关规定,表中埋地油 管道或易燃气管道与直埋敷设电缆平行时,两者之间最小距离规定为 1m 表2-1 埋地管道与直埋敷设电缆之间容许的最小距离 管道类别 热力管沟 油管或易燃气管道 其他管道 平行(m) 2a1 0.5 交叉(m) 0.5b0.5b0.5b a 特殊情况可酌情且最多减少一半值b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25m 2)施工方面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06)规定,对于在已 建管道周围施工,在已建管道两侧3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并对挖出的地 下设施给予必要的保护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03)对于同沟敷设的管道要求应 根据施工和维修的需要确定,其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5m 可以看出对于施工方面的要求, 如果是同时施工主要考虑施工作业的开展和 后期维修施工的需要确定最小距离为0.5m; 如果是在已建管道周围施工, 由于对 于已建管道的位置无法十分精确的确定,规定在3m 范围内进行人工开挖,保护 地下已建管道。
3)运行维护方面 《石油天然气保护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313 号)和《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S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