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docx
2页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为了便于管制进出车辆,规范园区行车速度,使车辆(驾驶人)经申请取得进厂资格, 并按照规定停放,使园区行车有序,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一、通行证1、凡在厂区内通行的公务车、租赁车、员工自备车、供应商车辆,均需持有“好孩子集 团车辆通行证”和“自备车通行证”,方准进出厂区大门及在厂区内通行2、 车辆通行证分A、B、C三中样式,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各单位申请的类型统一办理3、 核发通行证表示允许该车辆进入厂区停放,但车辆如发生意外毁损、遗失,本公司不 负保管车辆及车内财物之责任4、 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厂区5、 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大门无需办理通行证6、 政府机关、新闻单位、参观团体等在与相关单位核实确认后,无需办理通行证二、 通行证办理对象1、 本单位公务车、员工自备车2、 供应商车辆、公司租赁的公务车、公司租赁的厂运车3、 来宾通行证(临时)三、 通行证办理方法1、 A类通行证由使用单位(公务车)和使用人(自备车)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核准, 经人事行政部审核、登记备案后发放申请自备车通行证是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 复印件2、 B类通行证由车辆归口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核准、登记备案后发放。
申请时 租赁车辆(包括租赁公务车、厂运车)需提供与本公司签订用车合同复印件供应商车辆(仅 限轿车)需采购部核准、人事行政部备案后发放此证一年更换一次3、 C证来宾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领取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按指定位置停放, 但不得在厂区停放过夜离开本公司时将通行证退还给门卫4、 除自备车、来宾车外,其他车辆通行证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申请5、 提交申请资料后,A类通行证,一个工作日后领取通行证;B类通行证3个工作日后 领取通行证四、通行证的管理1、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原则(不得混用或转借他人),遵守园区交通安全承诺制度;2、换车时应交回原证重新办理新证3、通行证应按照规定放在右边挡风玻璃下(前座乘员)方4、遵守园区行车限速,并按规定停放5、通行证遗失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并申请补办6、被注销或没收的通行证,需本人再次申请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7、通行证遗失、被注销或没收经审批同意补办的,收取10元/张工本费五、违规罚则1、违规停放将拍照存档、登记车牌号码第一次警告、贴违规通知单第二次违规者, 贴违规通知单,拍照存档、登记车牌号码,报所在部门主管予以处理第三次取消通行证资 格,进出园区,办理正常登记手续领取临时通行证。
第四次以上取消入厂资格2、未携带或未挂示车辆通行证,视同无证,一律办理正常入厂登记手续3、不听从保安或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影响园区交通秩序和安全者,按照《员工手册》规 定予以记警告处罚,取消通行证资格,损坏公物者由当事人赔偿4、通行证不得私自复制,若持他人证件、影印、电脑扫描或伪造通行证等重大违规者, 按照《员工手册》规定予以记小过处罚和处以其他相应处罚(如有)六、附则1、此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并执行2、附《自备车通行证申请表》《供应商车辆申请表》《租赁车辆通行证申请表》3、附通行证样本4、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