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异同.docx
3页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异同起征点与免征额是税收要素减免税中相关的两个概念, 都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但在实际操作中二者经常被 混用,其实两者并不是一回事一)起征点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征税的起点,即 开始征税的最低收入数额界限规定起征点是为了免除收入 较少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缩小征税面,贯彻税收负担合理 的税收政策起征点的主要特点是:当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时,不 用征税;当课税对象达到起征点时,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起征点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应用比较多,主要是针对 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个人如,从2011年 11 月1日起,增 值税中规定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在5000元〜20000 元;提供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在5000元〜20000元各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可以在幅度中选择具体的数额1二)免征额免征额又称“费用扣除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在课 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预先确定的免于征税的数额,即在确定 计税依据时,允许从全部收入中扣除的费用限额规定免征 额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生活、教育等的最低需要免征额的主要特点是:当课税对象低于免征额时,不用 征税;当课税对象高于免征额时,则从课税对象总额中减去 免征额后,对余额部分征税。
免征额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比较多,如工资、薪金所 得的免征额2011年9月1日起为3500元i;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免征额为定额 800 元或定率 为收入的 20%2等三)起征点和免征额的比较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二者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1. 两者的相同点(1) 二者均属于减免税范围2) 一般都是针对于个人3) 当课税对象的额度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二者 都不予以征税4) 二者都是针对课税对象而言,而不是针对税额而 言的,如关税中一票的关税税额在 50 元以下的免征关税, 此处的 50 元不是免征额这一点是特别重要的2. 两者的不同点(1) 当课税对象的额度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 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 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2) 两者的侧重点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 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例】假设有甲、乙、丙3 人,其当月的收入分别是 999 元、 1000 元和 1001 元现在规定1000元为征税的起征点,并规定税率为 10%那么,这 3人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时的纳税情况应该是: 甲的收入因为没有达到起征点而不纳税;乙的收入正好达到起征点,应该全额计税,应纳税额=1000 X 10%= 100 (元)丙的收入已经超过起征点,也应该全额计税,应纳税额= 1001X 10%= 100.1(元)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规定 1000 元为免征额,税率依然 为 10%。
这时, 3人的纳税情况应该是: 甲的收入均在免征额之内而不纳税; 乙的收入正好属于免征额的部分,也不需要纳税;丙的收入比免征额的数额要多,则需要纳税,但应该是 收入中扣除免征额部分的余额部分纳税,应纳税额=( 1001 -1000)X 10%= 0.1(元)由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同样的数额规定为起征点和规定为 免征额,对那些收入在规定数额以下的人来说,似乎看不出 有什么差别,但对于收入超过规定数额的纳税人而言,其影 响就截然不同了乙和丙在两种不同规定的情况下,所纳的 税额均相差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