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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堂 29章之四、枉法裁判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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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woxinch****an2018
  • 文档编号:56998725
  • 上传时间: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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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九章 渎职罪,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第二节 渎职罪分述,四、枉法裁判罪,,,一、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一)客体特征(二)客观特征(三)主体特征(四)主观特征 二、枉法裁判罪的司法认定 三、枉法裁判罪的处罚,一、枉法裁判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 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构成要件是:,,,(一)客体特征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与审判公正二)客观特征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本罪客观方面有三个特点:(1)枉法裁判的行为须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2)必须是行为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所谓枉法裁判,是指行为人故意颠倒黑白地判决该当事人败诉或胜诉,或者对本应承担较重民事、行政责任的当事人违法判定减轻其责任,对本应承担较轻民事、行政责任的当事人违法判定加重其责任,等等3)枉法裁判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关于“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前述《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来认定行为人之行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查处:(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

      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主体特征 本罪主体为司法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四)主观特征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必须是行为人明知而故意地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二、枉法裁判罪的司法认定1.要把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区别开来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虽然二者侵犯的客体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是民事、行政审判的正常活动与民事、行政审判的公正,后者侵犯的是刑事诉讼的正常活动与刑事司法的公正2)客观表现不同前者只能发生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而后者则既可能发生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也可能发生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3)行为对象不同前者针对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后者则针对一般公民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2.要正确处理枉法裁判罪、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根据《刑法》第399条第3款之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三、枉法裁判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399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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