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探究.doc
6页天津市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探究【摘要】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发展进程中, 天津市在政策扶持、市场地位、平台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 列经历了早期快速发展阶段,天津私募股权基金进一步的 发展面临着挑战在天津私募机构数量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出 现了一些问题,通过深入政府相关机构和企业调研,重点研 究天津出现问题之后采取了治理措施,并给出了对策和建 议关键词】天津市私募股权基金治理措施 效果评价 对策建议一、天津市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现状从2011年9月开始,以大力治理伪私募非法集资为标 志,天津私募股权基金(以下简称PE)发展正在经历一个量 变向质变转型的过程随着一系列规范政策的出台和对伪PE 非法集资的查处,天津PE在阵痛之后,发展思路和发展模 式进一步明晰,继续推进PE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依然是天津 金融创新的目标之一天津PE行业的发展按时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由 前期鼓励PE企业来天津注册、形成数量上的先发优势,转 向规范发展、追求行业发展质量的提升一)政策扶持阶段2006年,天津设立首批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7 年天津提出打造“中国股权投资中心"的口号,出台了一系 列鼓励和扶持政策2008年天津滨海新区成为首批PE备案 制度试点地区后,吸引了大批股权投资机构的注册。
天津能 够吸引众多PE机构注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注册 门槛低、税收政策优惠以及快捷的注册通道二)快速发展阶段随着2009年中国创业板市场开启,国内PE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呈现遍地开花之势一系列的成功案例及 暴富神话使得PE备受投资者青睐,天津PE行业也得到了快 速发展2009到2011年,在天津累计注册的股权基金(管 理)企业分别为291家、917家和2413家,连年两到三倍的 递增三)整顿规范阶段随着国家层面对PE监管力度加大,2011年7月天津市 PE监管部门发布了《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管理办法》2012年又相继出台了 一系列政策,继续加强对 PE行业的监管力度,重点对不合规PE企业进行整顿规范 天津PE的发展思路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型源自对伪 PE非法集资现象的打击,天津不断提高PE注册标准同时, 对存量PE的年检也愈严格由于在天津注册的PE数量众多, 存在甄别难度,在年检中尽可能按照正规PE 一般运作范本 进行把关,将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一般做法的PE认定 为“有问题嫌疑”企业2012年天津市各辖区对辖区内的 PE企业进行了两轮的摸底排查经过清理,2012年天津市 700家不合规PE机构被清理,滨海新区PE企业减少到1910 家。
年检条件规定使2012年部分基金年检未完成,业务受 影响或无法迁出二、创新发展天津PE的对策建议着眼于天津PE下一步的发展,既要理性务实,又不能 因噎废食要以规范促转型,以创新促发展结合天津经济 发展的特征和天津PE行业的情况,给出如下建议:(一)加强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作用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行业协会在PE监管体系 内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加强基金管理人自律的重要因 素根据PE监管的特殊性,多数发达国家根据国情选择了 以行业自律为主法律监管为辅的监管政策,尽量发挥行业协 会的作用建议继续加强天津PE行业协会的建设,扩大其 影响力,在行业道德约束、维护行业利益、提高行业整体水 平等问题上发挥作用PE行业自律组织不仅能够代表行业整 体利益对外进行协调,进行行业自律式的管理,维护行业整 体的形象,而且将行业中的不遵纪守法者列入黑名单,从而 净化行业的环境,通过集体的力量推动PE行业的规范快速 发展,并对其进行强有力的约束二)借助PE解决经济问题PE是市场模式的一种革命,可以巧借建立地方债流动性管理基金来解决现实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和难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从中长期看算总账,天津市地方债务风险是可控的从近两 年看,则存在着较大的流动性压力还本付息与投资项目收 入形成二者的期限错配是地方债流动性风险的直接原因,实 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则是解决地方债问题的根本途径在存在 大量投资渠道相对匮乏的民间资本情况下,我市可尝试建立 一支特殊的股权投资基金:“地方债流动性管理基金”,主 要以地方政府投融资所形成的基础设施企业股权为投资对 象同时,也可对天津市和产业园区引入的重点企业、龙头 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投资于他们的上下游和配套企业通 过“产业链投资”,实现实体产业的抱团发展,增加地方财 税收入、落实地方债务的还款来源三)PE发展的两个平衡PE是新型金融资本的典型代表,保持私密性和创新让这 一市场更有生命力,但是也由此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因此, 天津PE发展应在两个方面寻求平衡,即PE发展与实体经济 发展的平衡、创新与监管的平衡要实现PE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平衡需注意:第一, 目标规划原则,结合实体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目标,制定PE 发展的目标和原则,不因其某些优势而盲目推崇、无限扩张, 也不因为某些风险而断然否定、限制发展;第二,对比分析 原则,通过国内外市场PE发展调研的对比分析,PE发展指 标与M2指标、GDP指标的对比分析;PE投资与融资的对比 分析;PE投资与退出的对比分析等,客观、综合地评价PE 市场发展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第三,市场引导原则,跟踪 PE市场动态,依据目标规划及对比分析的结果,对市场失灵 的领域及时补位,对非理性扩张行为及时给予提醒和警示。
实现创新与监管的平衡要遵循:第一,先试点再推广原 则即对PE行业内的创新业务一定要先试点后再推广,将 创新的风险限定在可控范围内;第二,市场监管治理工作的 常规化原则明确PE监管主管机构,建议由市发改委牵头, 金融办、工商局和PE行业协会等配合,建立PE市场运行监 管办公室,定期(至少每月)披露天津PE市场的重要异动 和事件、国内外PE市场的主要动向,并提示可能的风险与 治理思路,报送主管市领导参考决策;第三,PE运作的全过 程管理原则建立从投资者教育、市场准入、工商注册、银 行托管、信息披露、发改委备案到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全方 位的管理制度;第四,创新与合作对象的优选原则无论是 早期创新试点机构的选择还是合作对象、引资对象等的选 择,都坚持优选原则,避免重大失误和恶性事件的发生,以 防止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天津声誉;第五,行业监管采取法 治、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非法集资、PE腐败 等采取依法治理;对于GP的职业操守标准、PE机构间竞争 原则等主要由行业自律协会来管理;对于未被发现或处理的 PE违法违规行为利用社会媒体的披露或举报等,弥补前两种 治理的不足作者简介:康宁(1990-),女,汉族,河北保定人,天 津财经大学金融硕士,研究方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