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九三学社新版章程.doc

9页
  • 卖家[上传人]:pu****.1
  • 文档编号:553349023
  • 上传时间:2023-09-06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24.04KB
  • / 9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九三学社章程 (12月13日经过)总 纲  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含有政治联盟特点政党,是接收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亲密友党,是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参政党   本社前身为抗日战争后期一批进步学者发扬五四运动反帝反封建爱国精神,以民主、科学为宗旨,在重庆组织“民主科学座谈会”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国共和谈和旧政协期间,本社支持中国共产党主张,反对内战,反对独裁解放战争期间,本社严正申明不认可伪“国民大会”,赞成中国共产党各项主张,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主动参与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民主运动,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而斗争随即,本社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号召,接收中国共产党领导,参与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主动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本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政协章程总纲为自己政治纲领,主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协商,组织组员参与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为发展科学技术、教育和医药卫生等事业作出了关键贡献,走上了为社会主义服务道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本社深入明确了性质、地位和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础标准,坚持改革开放,推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显著成绩半个多世纪以来,本社秉承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同中国共产党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宏伟事业中风雨同舟,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历史进程中携手前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团结奋斗,发展成为一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维护国家安定团结关键力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一项基础政治制度,本社坚持并认真实践这一制度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和实施 本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友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本社一切活动以中国宪法为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确保宪法实施职责,享受宪法要求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久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入新世纪后,本社基础任务是: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理论、基础路线、基础纲领和基础经验,落实实施“长久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和共”方针,维护宽松稳定、团结友好政治环境,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全体社员和所联络知识分子,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停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友好,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全方面建设小康社会、加紧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奋斗目标,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新世纪三大任务贡献力量   本社弘扬民主和科学精神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历史时期,弘扬民主和科学精神,要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做出不懈努力;要落实“科教兴国”和可连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主动发挥我社科技人才比较集中特点和优势,充足调动广大社员主动性、发明性,努力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方法,崇尚高尚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为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培育科技人才、发展优异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不停做出贡献。

        本社主动开展海外联络工作,促进祖国统一   本社努力促进和各国人民友好往来和国际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本社主动反应社员意见和提议,维护社员正当权益   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多党合作事业需要,本社要不停加强本身建设,把我社建成坚定不移地接收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能够经受多种困难和风险考验,不停提升推行职能能力,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参政党本身建设标准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表现政治联盟特点,保持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本身建设要以思想建设为关键,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理论,继承、发扬我社优良传统,不停提升组员政治素质;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实施人才强社战略,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增强社活力和凝聚力;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参政党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担负起历史给予光荣使命 第一章 社 员  第一条 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和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高、中级知识分子,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可申请加入本社。

        第二条 发展社员,由申请人向社组织递交入社申请书,社组织经过联络培养、认真考察后,由社员二人介绍,填写入社记录表,经基层组织讨论经过,报设区市以上地方组织同意,层报社中央立案 社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必需时可直接发展社员   第三条 社员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章,实施社决议,参与基层组织生活和社活动,缴纳社费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安定团结,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承和发扬本社优良传统   (四)努力学习,做好本职员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 社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与社内组织相关国家大事和相关工作讨论,反应意见,提出提议   (三)对社工作和社各级领导机构提出提议和批评   (四)在正当权益遭受侵害时,要求社组织给以关心和帮助   第五条 社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祖国统一事业和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社组织可给表彰、奖励   第六条 社员违反社章,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社组织给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社纪律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同时撤销社内职务)、留社察看(留社察看期最长不超出两年)、开除社籍。

        对社员纪律处分,须经所在基层组织讨论经过,由设区市以上地方组织同意对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纪律处分,须经同级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经过;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纪律处分,须报上一级组织同意开除社籍,须经省级组织同意,报社中央立案   社员对处分不服,能够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第七条 社员有退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基层组织研究确定,由设区市以上地方组织终止其社籍,层报社中央立案   第八条 社员无正当理由,长久不参与社活动,不缴纳社费,经教育仍不更正者,经所在基层组织讨论经过,由省级组织同意,可终止其社籍,并报社中央立案   第九条 社职员作地点变动时,应按要求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十条 本社组织标准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社服从中央   第十一条 本社组织系统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在社内实施分级领导,上级组织要常常听取下级组织和社员意见,下级组织要认真落实实施上级组织决议和决定,按相关要求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 本社各级组织领导机构,是各级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各级委员会。

      各级委员会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才能做出决定各级委员会对同级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依据工作需要,上级组织可对下级组织领导机组组员进行届中调整领导机组组员进行届中调整须经同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或扩大会议经过   第十三条 经社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可召开代表会议或全体委员扩大会议,讨论决定需要立即处理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社组织设监督机构,推行社内监督职能   第十五条 本社组织发展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科学技术界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标准;坚持重视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标准   第十六条 社中央和地方组织机关,要依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统一、效能标准,合理设置机构,完善部门职责,根据《中国公务员法》加强对机关干部管理,健全机关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社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祖国统一事业和社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上级组织可给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社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违反社章,损害社声誉和人民利益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责令检验、改组领导机构处分。

      对社组织处分,须由上一级组织提出意见,层报社中央同意 第三章 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 社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必需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规模及代表产生措施,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二十条 社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讨论并决定本社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中央委员会汇报;   (三)修改社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全国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对应改变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标准上每十二个月举行一次,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召集,必需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社工作,其职权是:   (一)实施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中央常务委员会汇报;   (三)讨论并决定本社重大问题;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中央常务委员会;   (五)决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中央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她们同时是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第二十四条 中央委员会设秘书长和若干工作部门。

        第二十五条 中央常务委员会任期和同届中央委员会相同,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领导全社工作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会议召集并主持,标准上应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中央常务委员会职权是:   (一)组织实施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和决定;   (二)召集并主持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三)讨论并决定本社工作中重大问题;   (四)讨论并决定社中央工作部门设置及秘书长和其它关键人事任免   第二十六条 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中央主席会议,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主持中央工作   中央委员会主席、专职副主席组成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需要立即处理关键问题并主持日常工作   中央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均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也可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委托一位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七条 每届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社日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二十八条 本社地方组织分省(包含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包含自治州、直辖市区)、不设区市(包含市辖区)三级通常不在县建立地方组织。

        社各级地方组织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委员会召集,必需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