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理论论文运用债的原理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doc
3页运用债的原理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摘 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木的基本理念,反 映了现代中国社会对意外灾难的更广泛的关注和关怀,在法律对人权的保护方面很有进步意 义作文/zuowen/关键词:高度危险;特别注意义务;无过错责任;物权平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确立了崭新 的归责原则体系,成为了立法的亮点1、 保险公司的无过错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如何,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款规定确立了 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无过错责任,利用保险制度的功能,分担现代交通工具运行过程中产 生的不可避免的责任风险2、 机动车之间的过错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 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超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该款规定确立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 车之间的过错责任原则按照债的原理,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权益应付民事责任的行为。
行为人不法 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受侵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侵 害人赔偿损失,侵害人则负有赔偿损失的义务因此,因侵权行为的实施在受害人与侵害人 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称为侵权行为之债,即损害赔偿之债侵权 行为一般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但法律规定的特殊的侵权行为除了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以外,还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笔者认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债即属于特殊的 侵权行为之债毕业论文1、侵权行为法理论关于过错的判断应当依据客观标准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他人之权 利和利益负有一般注意义务的人,应当尽到一个诚信善意之人的注意义务;对于他人之权利 和利益负有特别义务的人,应当尽到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所要求的特别注意义务,机动 车驾驶员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注意义务应属特别注意义务2、《民法通则》第106条、123条、131条对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确认机动车在道路上的运行是高度危险作业的一种,对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 损害,学界主流观点都认为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可见,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 交通事故时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按照《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处理与民法通则的规 定是一致的。
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无过错责任适用的法理依据,一是报偿理论,即“谁享受利益谁 承担风险”的原则机动车的所有人、勾驶人在享受机动车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自然应 由他们承担因机动车运行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危险控制理论,即“谁能够控制、减少危险谁 承担责任”的原则4、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保 险公司承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义务,对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才 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过错责任或无过错(严格)责任,且视受害人一方的过错情况减轻甚至 免除赔偿责任从上述分析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确立的归责 体系,不是简单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也不是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过错责任原 则,而是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归责原则,这与《民法通则》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一 致的,也是对侵权行为理论的灵活运用,不仅有利于对受害者的保护,也不至于让加害人承 担过重的赔偿责任,体现了人木主义的法律观和社会财富通过损害赔偿机制再分配的正义 性,是一次立法的进步参考文献:1、 王利明《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之探析》法学杂志,物权法专题,20062、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研究》(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595其他参考文献Baker, Sheridan. The Practical Stylist. 6th ed.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5.Flesch, Rudolf. The Art of Plain Talk. New York: Harper & Brothers, 1946.Gowers, Ernest. The Complete Plain Words. London: Penguin Books, 1987.Snell-Hornby, Mary. Translation Studies: An Integrated Approach. Amsterdam: John Benjamins, 1987.Hu, Zhuanglin.[胡壮麟],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Jespersen, Otto. 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 London: Routledge, 1951.Leech, Geoffrey, and Jan Svartvik. A Communicative Grammar of English. London: Longman, 1974.Li, Qingxue, and Peng Jianwu.[李庆学、彭建武],英汉翻译理论与技巧[MJ.北京: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9.Lian, Shuneng.[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Ma, Huijuan, and Miao Ju. [-H/会娟、苗菊],当代西方翻译理论选读[M].北京:外语教学 与研究出版社,2009.Newmark, Peter.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 London: Pergmon P, 1981.Quirk, Randolph, et al. 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London: Longman,1973.Wang, Li.[王力],中国语法理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4.Xu, Jianping,[许建平],英汉互译实践与技巧[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Yan, Qigang,[严启刚],英语翻译教程[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Zandvoort, R. W. A Handbook of English Grammar. London: Longmans, 1957.Zhong, Shiikong.[钟述孔],英汉翻译手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Zhou, Zhipei,[周志培],汉英对比与翻译中的转换[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