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原稿课件.ppt
50页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国文物古迹保护事业的行业规则第一部分 概论•《准则》形成的背景与过程•《准则》编制、实施的意义•《准则》的适用对象一、背景与过程•《准则》是近百年来中国数代文物保护工作者不懈努力、辛苦工作成果的总结;•《准则》是中国政府重视文物保护,传承优秀文化,维护人类文明的标志;•《准则》是有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理论与国际接轨,促进文物古迹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准则》是文物保护国际合作的结晶,也是不同文化背景的文物古迹保护经验的总结二、意义 •《准则》是文物保护事业的行业规则;•《准则》是文物保护工作成果的评价标准;是审核、检查保护技术措施的依据•《准则》是社会监督或仲裁争议的专业尺度;三、适用对象•不可移动文物 •国家公布予以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 •与文物古迹价值关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构成的文物古迹的环境 •曾经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地 第二部分 重要问题阐述•相关概念•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程序•文物保护工程•特殊类型文物古迹的保护一、有关概念的理解一、有关概念的理解•文物古迹•不改变原状的原则•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文物古迹•文物古迹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
•文物古迹在《文物法》中统称为不可移动文物•具有历史、地点、年代的要素:文物古迹的历史要素:•1.与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有关;•2.与重要的科技活动、生产、交通、商业活动有关;•3.与重要的典章制度有关;•4.与重要的民族和宗教事物有关;•5.与家庭和社会变迁有关;•6.与重要的文学和艺术活动有关;•7.与重要的民俗和时尚有关;•8.与其他有独特价值的要素关联;文物古迹的地点要素:•地面遗存、考古遗址,或其它足以证明其确实地点的实物为依据只有文献记载和口头传说,不能成为确定文物古迹的证据文物古迹的年代要素:•历史上形成的现存实物遗存的年代•文物古迹必须具有历史真实性,即必须是某个历史时期遗留的实物文物古迹的分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迹分类图 文物古迹的价值•文物古迹的价值表现在三个方面:•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有的学者将文物古迹的价值表述为:•1.情感价值;•2.文化价值;•3使用价值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保存现状•恢复原状•尽可能保存文物实物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物的社会效益表现在准确地展示和解释文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有以下功能:•科学研究的功能 •社会实用的功能 •审美的功能 经济效益•文物古迹的经济效益表现在其现实的使用价值:•1.用社会效益形成的知名度促进经济繁荣;•2.以文物为对象带来旅游、商业服务和其他产业效益;•3.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4.依托文物创造的艺术作品、商品而带来的经济效益;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二、文物古迹保护的目的、任务和原则文物保护的目的和任务•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文物的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
•通过技术的和管理的措施,修缮自然力和人为造成的损伤,制止新的破坏•文物保护的目的决定保护原则 文物古迹保护的原则•必须原址保护•尽可能少干预•保护现存实物原状和历史信息•定期实施日常保养•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一是沿用传统工艺技术;二是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正确把握审美标准•必须保护文物环境•已不存在的建筑一般不要重建•考古发掘要注意保护实物遗存•预防灾害侵袭三、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程序•基本程序:调查—评估—登记保护-规划—实施—总结保护程序中的几个关键问题:•1.调查评估;• 2.规划;• 5. 记录档案;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程序图四、文物保护工程•保护工程分类:•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原址重建•环境整治•保护工程始终贯彻“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日常保养•日常保养是指实施经常性保养维护工程其目的是及时排除隐患,避免对文物更多干预 防护加固•在文物古迹上附加现代材料和工程构筑物,其目的是制止自然外力继续侵害文物古迹及其造成不可修复的损伤•1.保护性构筑物 •2.表面防护和灌浆补强•3.环境防护工程 •4.保护性建筑防护加固工程的基本要求:•不得改变或损伤被防护的原材料和原结构;•留有余地;具有可逆性修整和修复:•原状修整和重点修复工程的目的都是排除结构险情,修补损伤构件,恢复文物原状。
•1.原状修整•2.重点修复•3.局部恢复原状修整和重点修复工程遵循的原则尽量保留原有构件;尽量少添加新的构件;不允许以追求新鲜华丽为目的,重作装饰彩绘;对于时代特征鲜明、式样珍稀的彩画,只能作防护处理尽量保留具有特殊价值的工艺和材料 迁建和重建:•迁建与重建都是经过特殊批准的个别的工程,必须严格控制 迁建的必备条件:•1.特殊工程需要;2.自然环境致使难以在原址保护;3.单独的文物失去环境依托,又很难保护;4.文物本身具有可迁移的特征迁建必须注意的问题:•新址与原址环境近似;•排除险情,恢复确有依据的原状;•保护各时期的历史信息,并展出迁建前的资料;•必须是现存的实物,不允许借题发挥重建的必备条件:•在大型遗址上修建必须的展览和服务建筑,可以在次要遗址上重建,提供使用;•毁去时间不长,在公众心目中有较深的印象,或留存有可靠的形象资料;•园林和人文景观中的与现存的景观环境有密切联系的少量建筑;•格局较完整的建筑群组中已毁坏的少量次要建筑;•有特殊纪念功能的文物古迹重建必须注意:•应在原址重建,并妥善保护原址;•应有确凿的依据和同类遗物佐证;•在残址上重建时与残址间要有明显的界标。
四种不应重建的情况•遗址的残状本身已成为文物古迹价值的主要组成部分,或是一种具有特殊审美价值的景观而被公众所接受;•早期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的地面建筑遗址;•已无基址遗存者;•考证及实物依据不足者 环境整治•目的是去除或减缓自然、人为因素对文物古迹赖以存在的环境的损害从而保护文物本体和环境安全五、特殊类型文物古迹的保护(一) 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保存现状是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保护的主要原则:•1.划定保护区,有专职人员管理巡查,•2.主动考古发掘要进行论证•3.建设工程要先期进行考古勘探•4.地面遗存较多的地方要进行环境保护已经发掘的遗址或墓葬的保护:•1.回填保护;•2.迁移保护;•3.现场露明保护;•4.遗物陈列地面残迹和建筑的保护:•1.治理环境;•2.防护加固;•3.原状修整;•4.清理杂物,原状掩埋(二)纪念地纪念地是指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的场所 纪念地的种类•完全为自然物的环境•有建筑的环境保护措施•1.划定保护范围;•2.清理添加物,保持原状;•3.可以设立说名牌和纪念碑,但不能破坏景观特征;•4.建造纪念馆不能影响纪念地的环境第三部分 结 语一、如何应用准则•准则与相关法规的关系•准则对文物保护工作者的作用•准则对非文物保护工作者的作用二、完善、维护准则•加强和完善文物保护管理法规体系•完善相关专业规范与标准•加强行业培训•完善监督和奖惩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