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醉驾入刑的思考.ppt
23页关于酒驾入刑的思考,小组成员:*** *** *** *** *** *** *** *** ***2011.11,今年五月一日“酒驾入刑”实施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名词解释: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在不久之后,五月九日更有高晓松酒驾被捕一案引发了社会更广泛的关注中国的主流网络媒体对这一话题的关注,一周内受到上百家网媒关注“酒驾入刑”实施以后,仅一周,上百家网络媒体上千条新闻对此予以了关注其中涵盖了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网络媒体,新浪、网易等四大门户网站,还有新民网、金羊网等全国各地地方报刊网站而作为五一期间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酒驾入刑”被多家媒体以网络专题的形式进行了重点关注,包括新浪网、凤凰网等全国性综合网站和东方网、胶东等地方网站新浪网播发《“酒驾入刑”的是与非》专题,凤凰网播发《五一酒驾入刑第一案 焦点解读》专题,东方网播发《5月1日起“醉酒驾驶”将面临拘役》专题,那什么算是酒驾呢?,酒后驾车分饮酒后驾车、醉酒后驾车两种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
醉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酒驾标准具体化相当于什么呢?,专家估算, 20mg /100ml相当于1杯啤酒;80mg/100ml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两瓶啤酒; 100mg/100ml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 只要喝1杯啤酒就是酒驾;超过两瓶啤酒可成为醉驾人体每百毫升血液中含100毫克酒精时,不同酒类量化分别是: 啤酒约3瓶或6个易拉罐; 70度白酒约50克; 60度白酒约75克; 50度白酒约100克; 40度白酒约150克; 日本清酒约500克; 红酒约600克为什么说酒后驾驶有危害?,触觉能力降低 由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饮酒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易失控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视觉能力变差 饮酒使驾驶人感觉能力降低,尤其色彩感觉和视觉能力降低人获取外界信息80%靠视觉,驾驶人对车内外感知也不例外因此,驾驶人饮酒后色彩感觉能力降低,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心态不正常,身心易疲劳,注意力降低 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酒后往往过高估计自己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酒精对脑组织有较强的亲和力,饮酒后会麻醉抑制人的中枢神经,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酿成的惨剧触目惊心,2008年成都孙伟铭、2009年杭州魏志刚醉驾肇事案都让人记忆犹新,社会大众无不痛惜死者无辜,谴责肇事者可恨悲剧的不断上演,把酒后驾驶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因此有人提出:酒后驾驶屡禁不止,是因为法律对此处罚太轻据统计,2008年我国因交通事故导致73484人死亡若按国际统计比例,即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数量25%计算,那么2008年我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死人数已上万另有数据显示09年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到了16%,其中酒驾、醉驾系重要罪魁酒驾入刑的提案、审议与实施,2009年7月18日,四川成都李刚、罗毅两位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刑法,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2010年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提请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醉驾、飙车,情节恶劣的,定为犯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草案,醉酒驾驶即便不发生严重后果,也可能会被判处刑罚 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车、在城镇高速飙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在刑法133条中增设了新的条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酒驾入刑后 网民的反映,根据该草案,醉驾与飙车将成为犯罪行为,受到广泛关注但是对于这样一条修正案,很多人叫好,期待“醉驾入刑”能够治本,也有不少人对此心存疑虑 目前网民反映主要可以分为三类:支持派,质疑派,反对派支持派,从国内主要论坛来看,绝大多数网民对这一政策的出台抱有十分支持的态度,他们坚信可以通过法律惩治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减少人间悲剧的出现凤凰网论坛:2011/05/02 21:54 陕西省宝鸡市网友 立法好,清醒我一个,幸福千万家天涯论坛:作者:尘桥封 回复日期:2011-05-01 01:14:14 坚决支持酒驾入刑,重刑尤佳!所有反对酒驾入刑的言论,都是站不住脚的歪理斜说!新浪微博:乐见真实:酒驾入刑,不仅应该而且非常重要。
否则,无论你是开车跑在马路上,或是通过人行横道过马路,不知何时就会被那些飘忽不定的酒驾者或夺去生命或造成终生残疾质疑派,但仍有一部分网民认为这一政策还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醉驾入刑”时机不成熟,实施起来的障碍重重,并且很难公平公正凤凰网论坛2011/04/30 10:07 安徽省网友 ahbbs:规定是好,怎么执行?标准怎么定?公车与私车能否同样处理?天涯论坛网友粤一叔 回复日期:2011-05-07 11:02:24 结论:酒驾判不判刑不是法律说了算!百度贴吧brain_works :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瑞典为0.02%,德国0.03%,日本0.05%,美国0.08%由此可见,我国制定的认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标准较上述国家放得过宽,是瑞典的10倍,是美国的2.5倍!!!新华网论坛科学尖兵 于 2011-05-02 21:04:46 发表:大家都感觉酒驾应该入刑,那么酒驾入刑的科学根据是什么?,反对派,也有网民则对此抱有反对的态度,认为实施性低,对酒驾的定义标准不规范天涯论坛网友电网2010:如果酒驾没造成后果就判刑那么煤矿等企业如果违规也应该在没出事故之前就把矿主抓起来判刑。
因为矿难比酒驾造成的后果还可怕新华网论坛虞思军 于 2011-05-02 21:07:11 发表:也有部分人不喝酒反而没精神的!有不少人喝一到两斤白酒,反而驾驶技术更纯熟,人也更精神的!不过这部分人所占比率不到百分之一!对这部分人该通过饮酒后技能考核核定一个例外标准为好!,酒驾必然是要喝酒,为何要喝酒?首先酒是许多人日常生活中必备的调味剂,高兴、悲伤、喜庆、哀痛等场合,免不了来上一杯,宣泄一番其次,喝酒是一种交往方式,中国历来都是“熟人社会”,酒成了联系和加深感情的媒介,有时还直接决定着某些项目、事情的成功与否,因而人际交往过程中,喝酒也就在所难免国人为何常常酒驾?,在传统酒文化中,不喝到尽兴不散席,大家或是相见恨晚,或是旧友相逢大家不醉不休,一醉方休,醉了也不休嘴上相言“酒逢知己千杯少”,手中同样在追逐着千杯不醉不管是泪千行,还是喜万丈,都少不了杜康嘉酿、茅台美酒……,在酒桌上,醉了的人逞强好胜,醉酒后开车也是为了表现自己喝酒后“没事”,比别人强1、逞强好胜 醉酒者一个典型的心态就是‘不服输’很多醉酒者会表现得不知天高地厚,要表现得酒量比别人大醉酒后开车也是为了表现自己喝酒后‘没事’,比别人强。
2、图方便 不少被查获的酒驾司机都会这样为自己开脱:“我们家离得近,明天还要出门,喝这么点酒没事3、侥幸,觉得自己不会出事 很多人在饮酒后心理上会发生变化,对于危险的判断变得迟钝,或是盲目自信,总觉得自己不会出事 4、面子作怪 传统的酒文化中,“喝好”“喝倒”才是“心诚”的表现,很多司机酒后驾车的原因或者是“朋友关系好,不喝不合适”,或者是“与上司、客户应酬,不得不喝”国人为何常常酒驾?之醉驾司机种种心态,那么我们接着上一张讨论一下这些喝昏了头的司机们心里常常怎么为自己驾车而找理由中国青年报曾做过一个调查,有97%的人承认身边存在酒后驾驶现象,有81%的人认为我国对酒后驾驶处罚过轻,有70%的人认为“违法成本过低”是酒后驾驶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确实,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酒后驾驶处罚过轻此次刑法修改前,交通肇事罪仅适用于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务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犯,而对尚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未将其设定为犯罪,只能给予行政处罚当然还有社会本身的问题 1.立法存在漏洞2.公民意识有待提高3.酒驾同案不同判4.对关于酒驾的法律认识存在争议国人为何常常酒驾?,各国酒驾处罚一览,【美国】酒后驾车一经查实即逮捕,并进入个人档案。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0.1%,则以醉酒驾车论处有的洲甚至将醉酒驾车视为“蓄意谋杀”定罪 【英国】酗酒开车的初犯驾驶员,吊销驾照一年;在10年内重犯者吊销驾照3年,另罚款1000英镑酒后开车发生事故者将终身禁驾 【新加坡】初犯者将受到1000至5000新元的罚款,或长达6个月监禁重犯者强制监禁一年,并处罚金3000至10000新元累犯者的罚金为30000新元及最长10年的监禁日本】酒驾判刑3年以下,罚金合人民币3.5万元醉驾判刑5年以下,罚金合人民币7万元 【加拿大】凡酒后驾车者罚款1470美元,监禁6个月;造成人身伤害者监禁10年,造成他人死亡的监禁14年 【俄罗斯】驾驶员最多饮酒量不能超过一杯啤酒,否则将取消一到三年的驾驶资格,更严重的将被吊销执照一些另类的处罚手段,日本、马来西亚两国都有醉驾处罚“连坐”的规定,对醉驾处罚不仅针对醉驾者本人,还扩至乘客、供酒者或醉驾者的妻子,这对制止醉驾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美国、日本从2009年开始,美国与日本尝试推出“醉酒眼镜”,把醉驾危害的认识普及到初学驾驶的“准司机”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三国: 作为醉驾处罚的手段,警方会对被拘留过的醉驾者发放以字母“O”开头的特殊牌号。
遇到带这种号牌的汽车,行人会“敬而远之”,警察也严加监督美国、哥伦比:让醉驾者观看交通事故事故片、乃至到医院停尸房参观因交通事故致死的尸体,无疑是一种具有很强警醒意义的“现场教育”澳大利亚:若醉驾者屡教不改,将判处10年以下监禁;警方会把此人姓名登在当地报纸上,在专栏《酒醉与入狱》上,公布示众酒驾被写入刑法,也充分表明了从今以后我们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追究酒后驾车者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新的开始酒驾入刑,不仅是对违法驾驶机动车辆行为专项惩处力度的加大,也是保障公民生命权的一项重要司法举措对于我们来说,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酒后驾车都是害人害己的,不能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而忽略潜在的危险思考小结,酒后驾车造成的悲剧,让人们期待建立一个更加公平、适用的法律环境和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机制,期待从制度上杜绝酒精“杀手”,将马路安全感还给公众而我们认为,对酒后驾车行为的宽容,实际上就是对公众安全的侵害醉驾入刑”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对民意的呼应,是现代社会的理性选择但“醉驾”是一种复杂且顽固的社会弊病,并不是“入刑”就可以一下子消除的毕竟法律特别是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最后手段,是事后惩治,而先期预防更重要传统酒文化不是“醉驾入刑”这一政策一时能改变的,这需要社会道德和文化的逐步熏陶和重塑。
在物质不断丰富的情况下,提高国民的素质,强调自律、爱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生命的敬畏,这些或许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思考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