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级经济师公路运输-高速公路客运管理.docx
3页中级经济师公路运输:高速公路客运管理一、高速大路客运的概念和特点1.高速大路客运的概念高速大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大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大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包括高速大路的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2.高速大路客运的特点快速、质优、高效、舒适、直达二、高速大路客运具备的根本条件1.开业条件依据交通部《高速大路旅客运输治理规定》,凡申请开设高速大路班车客运线路的经营业户,除应具备《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经营班车客运5年以上资格;具有经营一类班车客运的资质;有二类以上汽车修理力量或与二类以上修理企业建立了长期的修理合同关系,能够确保车辆的正常修理;车辆符合《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中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况到达一级车标准;驾驶员应具有良好业务力量并岗前培训合格,同时具有5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受2.经营车站的条件站址便利;车站布局合理;车站到达二级以上站级标准;与一般客运公用的车站须设立高速大路客运的专用候车室、发车位和检票口。
3.营运条件要求在营运过程中做到正班正点运行,效劳标准等三、高速大路客运治理1.治理的原则:“合理规划、额度掌握、严审资质、购车预审、批量投放、集约经营”2.治理的机构1)交通部:负责全国高速大路客运进展的统一规划、协调和治理;2)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高速大路客运进展的规划、协调治理;3)各级道路运政治理机构:详细行使高速大路客运治理的职责3.经营业户治理——详细要求经营者做到:实行站到站的直达运输,途中不得上下旅客;严格执行车辆定期检测和定期维护,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坚持安全第一,严禁超速超载;不得擅自将线路标志牌过户、转让和转借;运价按规定须由省级交通、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经营期为5年,期满续营运的,应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