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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品购销合同常规版(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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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495624011
  • 上传时间: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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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用品购销合同常规版甲方:乙方:甲方需定购一批____年学生床上用品及部分生活用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合同项目:学生床上用品及部分生活用品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单价、金额(每人套单位:元)二:合同价款:每人套单价人民币:350元按150人计算,总合同价款为伍萬贰仟伍佰元整(¥52500.00)三:该合同价已包括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更换备用物品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需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四:具体以实际购买产品的成交数量为准,多退少补,甲方以实际购买产品的成交数量结账五: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以其提供的样品为验收标准,并且质忧价廉六:交货时间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于____月____日结束,陆续交货并发放完毕七:付款方式货物到场付全部货款的70﹪,计人民币36750元;三周内完成善后服务后付全部款项的25﹪,计人民币13125元;全部款项的5%计计人民币2625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于____年____月30前支付八: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外,每逾期1天,按欠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超过60天,甲方货款未付清部分按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甲方货款未付清超过90天,甲方货款未付清部分按每逾期1天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材质若与样品不同,乙方应负责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物部分款项总额的2‰计算违约金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超过6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不得将货物转交第三方人制作,如产生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九: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十:其他1:本合同一是四份,甲方叁份,乙方二份2: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日用品购销合同常规版(二)供方:需方: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_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甲方:_____ 乙方:_____日期:____ 日期:_____日用品购销合同常规版(三)出卖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买受人: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产品名称:_____ 数量:____单价:_____二、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____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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