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与市场关系再思考.pdf
9页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政府与市场关系再思考市场经济 是法制经济, 需要适当的制度基础,尤其是需要适当的经济自由、产权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本文将探讨这两个方面的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将探讨在市场经济制度建设方面政府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可能是有限的在建设市场经济制度的进程中,政府的确应该起到 基础的作用 ,但是在程序上, 我们首先应该思考市场能够做什么,而不是问 “政府在哪里”, “政府为什么还不管管”,我们必需首先用足市场,我们需要有求于政府,但也应该慎求政府,不要事事首先想到求助于政府,否则政府的能力再大,也会不堪重负一、经济自由与产权市场经济迫切需要的第一个基础条件是经济人的自由,即经济自由 经济自由的含义非常广泛,它首先意味着经济人的偏好自由、价值自由、 使用自己的资源的自由,而这些自由中最大的自由就是利用自己的有限资源在对他人有利至少无害的条件下实现福利最大化或者利润最大化的自由经济自由要求任何力量,包括政府, 首先, 不应该限制消费者的任何偏好,除非该种偏好为公认不良的偏好,比如吸毒、自杀等,或者具有不良外部效应,如夜半歌声的噪音、垃圾污染等 任何生产都应该建立在消费者主权的基础上,只要消费者的选择没有不良的外部效应,就应该允许消费者自主选择。
任何力量都可以劝导人们注意消费对健康的影响,但不能强制任何消费者其次, 不应该限制任何生产者的生产偏好,除非该种生产偏好为公认不良的偏好,如生产毒品等 消费者只能通过愿意以更高的价格、或者更低的价格等信号来影响生产者的偏好生产者也可以自由地根据价格信号来决定生产什么任何人为的垄断,或者是政府的垄断,都是不允许的除非生产者的偏好具有明显的外在不良效应,如污染等第三, 不允许任何力量干预经济人的自由交易和自由定价,除非这种交易本身带有强制或者不正当性 任何交易都应该是自愿的,任何交易都不应该有人为的关卡,不能有强买, 也不能有强卖, 不能有价格管制,无论是最低限价还是最高限价,不能有关税,不能有关卡任何对消费者、 生产者以及它们之间交易的强制 ,都会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经济自由时刻会受到各种强制的威胁,对于这种强制, 市场经济本身是无能为力的 对此,政府一是要保护经济自由免于社会势力的强制,二是要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要以保护为名,实施更大的强制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导致快速发展的奥秘所在但是经济自由往往遭到各方面的抨击这些抨击往往成为政府或者其他强权势力限制经济自由的理由。
首先, 有人认为, 人应该是道德的,追求自利是不道德的,而经济人以追求自利为人生准则,是不道德的 这些人以道德的名义攻击经济自由,尤其是通过政府的强权来限制乃至取消经济自由,其结果只能是制造更大的不道德 对此, 亚当· 斯密已经给予了最好的回答,他看到自利的人对公共利益的贡献远大于自以为是道德的人其次, 人并不一定按照最大化的原则行事,而且经济福利的最大化也并非是所有人的道德目标 这一攻击也很容易为限制经济自由提供借口因为既然人不一定按照最大化的原则行事,并不一定要实现经济最大化,那么某些人这样行事就是不道德的这一推理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 因为人实际上并不一定按照最大化原则行事,但只要人们按照这一原则行事,他就能够用较少的资源取得同样的福利或者利润,或者能够用同样的资源取得更大的福利或者利润市场机制总是给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奖励或者惩罚不按最大化原则行事的人会受到惩罚,按照最大化行事的人会受到奖励在这一奖惩结构下,人们会倾向于按照最大化原则行事的 而只要遵守这一原则,人类社会就能够走向经济发展,并为其他方面的社会发展提供经济基础当然, 经济自由只是意味着经济人的自由如果某些人企图利用损人利己的手段来经营经济,那么就应该限制其自由。
如果政府行为也是损人利己的,那么政府的行为也应该禁止1997年 8 月,在第十届国际烟草和健康大会上,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一位教授说,根据调查预测今年中国将有70 多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其中包括60 万男性公民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费国在过去20 年中中国卷烟的总消耗量增长了30% 目前 中国63%的成年男性为吸烟者,4%的女性为吸烟者每个吸烟者的日平均消耗量为男性15 支,女性 11 支吸烟,属于不良的消费,它不仅对自己有害,而且也使得社会稀缺资源被不当地配置到不良消费上生产烟草的人,显然是在通过损害他人的健康来赚取钱财对此, 政府应该严加限制,尤其了对其课征不良消费税,即烟草税,并把烟草税专门用作医疗费用中国政府的确征收了高税率的烟草税,但是却并未把烟草税用之于不良消费引起的疾病,而是用于其他财政开支由于烟草消费量很大,税率高, 反而成了各级政府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的支柱产业, 各级政府不仅不努力压缩生产,而是通过财政支持,纷纷建立烟厂,政府禁烟不力, 反而为生产烟草提供财政支持,这显然违背了政府干预经济的初衷这一例子说明政府公共政策目标与其预算最大化行为发生了矛盾,说明政府的确是以预算最大化为目标的,并且在很多情况下也会通过损人利己的手段来实现预算最大化。
显然, 这样损人利己的行为也应该禁止中国政府处处建酒厂,并纵容媒介宣传酒文化,在黄金时间做酒广告,鼓励生产高度白酒,显然也是在通过鼓励不良消费来实现自己的预算最大化目标这一行为的性质也是通过牺牲国人的健康,把国人变成 “东亚病夫” ,从而实现政府的财政收入最大化,显然也是应该禁止的经济自由, 能够实现繁荣和发展但如果只有经济自由,不给予充分的个人权利,尤其是个人财产权保障,经济自由就会如竹篮中的水,即使再打水,也不可能导致真正的繁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契约经济,生产和交换是借助于生产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种契约来进行的,而要使市场能有效地运行,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明确的所有权关系, 这是因为: 一是明确所有权,所有者能自由处置自己的物品;二是所有权关系的明确化在所有者的个人活动的代价与收益间建立了明确的关系,从而能形成有效的经济刺激机制,而市场运转正是要靠这种经济刺激机制,它的原动力来自最大化公设,而明确的所有权关系则保证了个人追求自己利益的动机能受到有力的刺激这就是市场经济只有在私有制条件下运转得最为有效的原因所在因为私有制是一种最明确的所有权的关系,它直接确定了每一个人的所有权关系。
同样, 许多国家比如前南斯拉夫工人自治型市场经济不能取得成功,其原因也就在于社会所有制本身也是一种不明确的所有权关系, 集体所有权虽然在静态意义上是明确的,但其收益与损失由谁负责,却不甚清楚 它与全民国家所有制无法取得较高经济效率的原因是一样的明确所有权, 尤其是明确与静态财产权有关的收益与代价的直接责任者,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条件 在这一条件下, 市场制度的奖惩结构才能发挥充分的作用在中国, 乡镇企业 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其发展的速度远远超过国有经济,其原因是乡镇企业的所有权配置比国有企业要明确,奖惩结构的激励和惩罚效能发挥得更加充分而国内市场上普遍流行的欠债不还问题 ,就是所有权不够明确、产权的收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信号产权得不到保护,更严重的后果还是短期行为,使大量的经济转入地下,或者变成逃生经济,使得大量资金外流这显然不是可持续的发展之道从 历史上来看, 中国往往不重视财产权利,而只重视财产, 并且也不知道用权利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也就没有财产权的概念政府的法律不保护财产权,人们就会从其他途径寻找补偿财产的损失 如刘军宁指出:“当一个人的财产受到、尤其是受到官家的侵害时,他无法、甚至放弃用权利来捍卫自己的财产,而是变着法、 用另一种方式来补偿自己的财产损失。
一个农民可能会在上午乖乖地把钱交给来摊派的村干部然后在夜晚, 去盗割一段电线变卖之后来补偿自己上午的损失 一方面,一些商人用钱去收买某些政府官员以换取商业上的利益; 另一方面, 他们又成为这些政府官员摊派索贿的对象如果财产权受到严格的保护,并且农民和商人都能够运用财产权利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来抵制政府的侵权行为,那么他们就不会变着法子, 利用非法的途径去追求弥补损失,这样政府会更加廉洁,经济人的行为自然 也会更加象经济人,而不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黑市交易者二、法律条件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需要充分的经济自由,需要有效的产权制度,但更需要法律的条件因为市场经济是一种扩展的秩序,它的扩张是基于规则的扩张为了拓展本身的容量,市场经济需要规则来规避规模扩展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使经济人能够建立确切的交易预期,降低交易成本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众多的行为规则,如果市场经济要有效运行,这些行为规则必须符合如下各项要求: 一是必须符合可普遍化原则,也就是说该行为规则应该适用于所有市场经济的参与者, 而不能有任何例外比如, 允许偷盗就是一种不能普遍化的行为规则,因为一旦这种行为得到普遍化,人类社会就会陷入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仅财产得不到保障,而且很可能连生命都得不到保障。
但是, 不许偷盗, 则是一种可以普遍化的行为规则,因为这种行为规则一旦得到普遍化,社会秩序就会井然,个人的生命财产也将得到切实的保证由此引申的规则 (如不许欺骗、 诚实经商等) 都是可以普遍化的行为规则二是必须符合经济的原则,也就是说该行为规则可以有效地节约成本,并取得最大的收益如果某项规则可以普遍化,但是不符合经济要求,这项原则就可能是不合理的,理性的人可能会因此而寻求权变,灵活运用经济的原则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理性的经济人的共同设计、共同实践, 他们会经常创造出很多既可普遍化又符合经济原则的行为规则来,如合同、契约、股票、利息、价格、等价交换等这些规则最早都是由理性的经济人在经济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这些规则一旦建立起来并且成为经济生活普遍的规则以后,它本身就有一种奖惩的机制,以维护经济生活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中维护经济行为规则的主要力量是经济人的良心不可否认, 经济人要比其他领域的人可能更注重经济效益,但并不能说他们没有良心,只有发财致富的狼子野心其实, 许多经商人都很注重商德,讲究商业信誉, 讲究商业上的良心这种商业良心并不是抽象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经济生活行为规则的内在化当然, 良心只是一种自觉的行为约束力量,要切实保证经济行为规则的有效性,尚需要外在的强制力。
外在的强制力之一就是经济原则的约束经济行为是一种长期的行为,是一种多次重复的行为 而且只有在多次重复的情况下,经济行为主体才是真正的经济人如果经济人要长期生活于经济生活中,他最好遵守经济生活中公认的经济行为规则,如果他在每一次生意中, 都通过违反经济生活常规的行为,坑害生意的合作者,那么即使他临时获得了好处,他以后的处境就会难得多,最坏的结果可能是没有人愿意和他做生意从此, 他也只好改行了从现实生活来看,人是复杂的, 某些人可能只凭良心就会自觉遵守所有生活规则,某些人可能只凭外在的经济约束就可以成为标准的规矩人,但总存在一些爱破坏规则的人他们并不想长期做一个生意人,可能只是想客串一下,投机一下,挣一笔钱,便洗手不干;或者这些人本来就不想做一个好人,只是想通过方便的投机、诈骗、偷盗、 抢劫等来获得舒适的生活由于经济生活的特殊性,在经济资源尚不丰富的情况下,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很可能吸引一大批人从事经济上的投机活动胆大包天的人去谋财害命、偷盗抢劫, 有些小聪明的人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去坑蒙拐骗对于这些人自发的市场机制本身是无能为力的,如果经济界的正义的人联合起来,共同防止这些行为的发生,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止这类行为的发生。
如果经济人做生意时小心些,或者只跟信誉可靠的人作生意,也可以防止违反规则者的祸害,但这样做其付出的成本就太高了因为经济的效率需要广泛的竞争,需要冒一定的经济风险,如果谨小慎微,那么, 整个经济生活就会缺乏生气,经济发展也可能因此而减低速度因此,对于这类严重违反经济生活规则的人就应该有一种更强有力的外在强制力来加以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