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续签劳动合同管理制度.doc
3页公司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总总 则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程序,做好工作衔接,以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以及员工工作的延续性,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的行为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第二章第二章 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第三条续签劳动合同流程个人工作总结→征求个人续约意见→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谈→人力资源部面谈→审批程序→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 (见附件一《续签劳动合同流程图》 )第四条续约工作、时间进度控制编号内容负责人完成时限1通知员工填写《员工工作评价表》(见 附件二)(以下简称《评价表》)人力资源部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 月 1~3 日(3 天)2知会用人部门负责人续约名单人力资源部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 月 1~3 日(3 天)3员工填妥《评价表》当事人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 月 4~10 日(7 天)4用人部门面谈并签署意见用人部门 负责人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 月 11~20 日(10 天)5项目部流转签署意见并上交人力资源部项目行政 负责人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 月 11~20 日(10 天)6人力资源部面谈并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 月 21~30 日(10 天)7公司总部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续约申请人力资源部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 月 21~30 日(10 天)8办理劳动合同续签人力资源部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 月 21~30 日(10 天)第五条公司与员工任何一方如无意向续签劳动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向对方提出。
如不足一个月提出的,不足的时间须从结算薪资中予以扣除公式如下:员工未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的:实际结算薪资 = 正常结算薪资-(30 天提前通知时间-实际提前通知时间)×日薪第六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编号岗位级别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1副总经理5 年2总监、总经理助理3 年、5 年3部门/项目部(副)经理3 年、5 年4业务主管2 年、3 年5其他员工2 年、3 年、项目期限第七条员工收到评价表或公司续签意见后,应在 7 天之内书面回复,逾期或者未书面回复者视为不同意续签员工应于合同期满前配合公司做好离职交接工作,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第八条任何一方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并按《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第三章第三章 附附 则则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日起三个月为试行期,试行期届满对有需要调整的内容另行发文公告,如无修改则本试行版自动转为正式版正式生效,不再另文公告附附 件件附件一《续签劳动合同流程图》附件二《员工工作评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