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管理运行人员培训管理标准.doc
35页集控运行人员岗位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人员岗位培训管理标准(讨论稿)运行部二○○八年八月 运行人员岗位培训管理标准 目 录第一章 全能值班员岗位培训程序 1第一条 岗位培训流程 1第二条 运行培训和岗位管理 2第三条 岗位的晋升 3第二章 集控巡检员岗位培训 5第一节 集控巡检员培训程序 5第二节 集控巡检员培训步骤及规定 5第一条 新分配人员独立顶岗前的培训程序 5第二条 集控巡检全能培训程序 5第三条 升岗考试 6第三节 集控巡检员培训的内容和范围 6第一条 应知部分 6第二条 专业技能 7第四节 集控巡检员培训步骤及规定 8第一条 新分配人员独立顶岗前的培训程序 8第二条 集控巡检全能培训程序 8第三条 升岗考试 9第五节 集控巡检员培训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9第一条 电气巡检 9第二条 汽机电气巡检 10第三条 锅炉电气巡检 11第四条 集中培训(由运行部各专工实施) 12第六节 考核标准 13第三章 集控副值班员岗位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15第一条 培训大纲 15(一) 专业知识 15(二) 专业技能 15第二条 培训资格条件: 16第四章 集控主值班员岗位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19第一条 培训大纲 19(一) 专业知识 19(二) 专业技能 19第二条 培训资格条件 19第三条 考核标准 20第五章 集控机组长(单元长)岗位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23第一条 培训大纲 23(一) 专业知识 23(二) 专业技能 23第二条 培训资格条件 24第三条 考核标准 24第六章 集控值长岗位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27第一条 培训大纲 27(一) 专业知识 27(二) 专业技能 27第二条 培训资格条件 27第三条 考核标准 27第七章 培训参考资料 28附件1:运行人员晋岗考评表 29附件2:师徒合同 31 第一章 全能值班员岗位培训程序第一条 岗位培训流程经过入厂教育的新职工签定师徒合同,培训5个月以上 电气巡检资格操作熟悉1个月,培训3个月以上操作熟悉1个月,培训3个月以上 机电巡检资格炉电巡检资格顶岗满3个月,培训满6个月 顶岗满3个月,培训满6个月取得所有巡检岗位资格6个月以上,各巡检岗位顶岗3个月以上,培训满6个月见习副值班员岗位见习3个月以上,在仿真机上培训合格副值班员资格副值岗位顶岗1年以上,培训满5个月见习主值班员岗位见习2个月以上主值班员资格 顶岗1年以上,培训满5个月见习值长离岗培训6个月(其中岗位见习1个月)值长资格第二条 运行培训和岗位管理(一) 运行部对所有运行岗位人员建立培训档案,定期进行业务技能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培训档案内,做为以后岗位晋升的依据;(二) 运行部每月进行一次岗位业务技能考试,以三个月(季度)为一考核阶段。
每次考试提前一周通知,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成绩记为零分,个人事假原则上不得缺考,婚丧假、病假(有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相应减少统计考试次数;(三) 集控岗位人员,经阶段考试连续二次在最后一名者(人数>10时,取最后二名,以下没有特别说明的,按同样处理),降一岗位;一巡岗位阶段考试连续二次在最后一名者,到外围岗位学习,在外围岗位学习期间,岗级执行外围最低岗,经考试合格后,担任外围相应岗位集控学员经阶段考试连续二次在最后一名者,到外围岗位学习;(四) 外围岗位人员培训参考集控全能培训进行在阶段考试成绩优秀的,经综合考评,参考个人意愿,可选拨到集控学习外围岗位人员在集控学习阶段,按新学员培训程序进行(岗级执行原岗位待遇)经阶段考试合格者,报公司批准,定集控一巡岗位;(五) 主值及以下岗位的培训一般为跟班或在岗培训,即在岗人员主要以自学为主,没有顶岗的人员则跟班培训见习副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个月的纯见习时间,但必须在当班主、副值班员监护下进行;(六) 见习副值班员、见习主值班员的岗位见习人员,必须在这个岗位人员的监护指导下进行操作或发令等,不能独立行使见习岗位的职权;(七) 师徒培训合同中指定的培训指导者(师傅)必须在规定的培训期限内完成所有的培训教程,并完成相应岗位培训记录卡的登录。
被培训者(徒弟)报名参加上岗资格考试时应将培训记录卡交上各岗位培训记录卡见附页见习值长的培训可以不签订师徒合同,但是培训记录卡仍然要填报,考核人必须是值长及以上岗位人员;(八) 师徒培训合同终结后,如果被培训者获得上岗资格,根据公司规定对培训指导者(师傅)发放一次性的培训费补贴;(九) 运行部各主要岗位(副值及以上)设置见习岗,见习岗人员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见习岗人员不受现岗位职数的限制,经考试、考核达到岗位条件者,则可享受见习岗待遇(可享受同岗级待遇)相应岗位有空缺时,见习岗人员经运行部综合考评后可直接顶岗各岗位见习岗人员,参加相应见习岗岗位考试,与在岗人员同等对待十) 被培训人员在完成所规定的所有项目后,班组应组织一次测试,确认其已培训合格,才能申请参加部门组织的岗位考试第三条 岗位的晋升(一) 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本年度未发生被考核的个人责任事件并完成所有培训程序后方可以参加升岗考试岗位晋升(包括见习岗转正)必须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参考平时培训档案成绩,根据笔试和考评分的综合成绩来决定排名,一般档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占60%,考评分占30%,经验分占10%二) 巡检员上岗资格的考试一般由各运行工程师负责出笔试卷和面试题,笔试时间由部门统一安排,运行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面试,并把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到部门管理员处,再结合经验分和值内主值班员、值长的考评分给出综合成绩排名,一般确认综合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具有相应巡检岗位任职资格。
三) 见习副值班员的资格考试由部门副主任负责,一般会同运行工程师出笔试卷和面试题,面试由部门副主任、有关运行工程师参与,最后结合经验分、值长主值班员的考评分给出综合成绩排名,一般根据实际需要录用前几名或者确认综合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具备见习副值资格见习期满后针对副值岗位的应知应会内容组织一次面试或笔试,合格后确认其副值班员上岗资格四) 见习主值、见习值长的资格考试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考试时间由部门安排,结合经验分、部门领导加上值长的考评分后给出综合成绩排名,一般根据实际需要录用前几名或者确认综合成绩在85分及以上者具备见习资格见习结束后针对岗位的应知应会内容组织一次面试或笔试,合格后确认其上岗资格五) 考评表内容及打分标准见附件1,分一般职工和班组长两种副值及以下岗位适用一般职工的考评表,主值及以上岗位适用班组长的考评表六) 如果未通过某次上岗资格考试,见习岗位的人员自动延长见习时间七) 副值班员以下岗位在资格考试通过后就自动取得上岗机会并享受相应待遇副值班员及以上岗位在获得上岗资格后不等于可以立即上岗,一般需根据岗位的空缺情况依次(或择优)聘任上岗在这期间如果考核达不到称职及以上,或出现被考核的个人责任性事件但未严重到取消上岗资格,上岗资格排序自动到最后。
第二章 集控巡检员岗位培训第一节 集控巡检员培训程序本程序主要包括了集控各专业巡检员培训应知和应会的内容,以及必须通过的现场培训内容所有这些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笔试,口试合格后,巡检人员才能独立上岗第二节 集控巡检员培训步骤及规定第一条 新分配人员独立顶岗前的培训程序(一) 学习公司及运行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基本课程考试;(二) 学习《电业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三) 由各专业运工进行设备、系统的概括介绍,并参观生产现场,初步了解我厂电力生产流程四) 分配到班组,确定培训岗位,落实培训责任人并签订师徒培训合同(师徒合同格式见附件2),合同期一般为6~12个月,师傅由主值以上岗位人员担任由培训责任人根据该岗位顶岗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培训手册内容进行逐项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五) 学员的业务考试成绩同师傅挂钩考核,学员阶段考试成绩优秀的,除对学员进行奖励外,同时也对师傅奖励;学员阶段考试成绩差的,除对学员进行考核外,同时也对师傅进行相应考核学员在阶段内考试成绩连续两次在最后二名者(人数≤6名时,取最后一名),考核半月奖金,同时对师傅考核100元六) 对学员在规定时间内(见习期满),达不到上岗条件的,延长见习期半年,同时对师傅考核半个月奖金。
学员见习期满,对总成绩优秀者进行一次性奖励,同样对师傅进行一次性奖励七) 年度对带徒弟成绩优秀(学员总成绩第一名)的师傅,评比为金牌师傅,单独进行奖励第二条 集控巡检全能培训程序(一) 巡检人员在取得某一专业巡检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巡检三个月后,才能向值里提出申请,进行另一专业巡检的培训;(二) 确定进行下一个专业巡检的培训后,可由值里确定培训责任人(师傅),制定培训计划;(三) 集控巡检岗位培训按照电气巡检、机电巡检、炉电巡进行逐步进行其中电气巡检培训时,要全面培训电气专业知识,机电巡检和炉电巡检培训则进一步要求对机侧及炉侧机务及电气设备同时培训;(四) 集控巡检按照培训考核标准及培训记录卡内容进行逐项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每人培训记录卡内(记录卡见第六章);(五) 每个专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第三条 升岗考试(一) 被培训人员在完成所规定的所有项目后,班组应组织一次考试,确认其已培训合格,才能申请参加部门组织的岗位考试;(二) 部门组织的升岗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高于70分,才允许参加面试;笔试、面试、考评及经验综合总评分高于80分,才算通过岗位考试第三节 集控巡检员培训的内容和范围第一条 应知部分(一) 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及电气部分)有关知识;(二) 掌握电力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三) 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岗位规范;(四) 熟悉运行规程内与本岗位有关的内容(五) 了解火力发电厂整个生产过程;(六) 了解热力学、流体力学、电工学、电子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七) 了解锅炉设备及原理、锅炉热力系统图;(八) 了解汽轮机设备及原理、汽轮机热力系统图;(九) 了解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发电厂电气设备及原理、电气一二次结线图;(十) 熟悉与本岗位有关的设备的构造、原理、作用及现场布置;(十一) 熟悉本岗位所属各系统的流程、布置、作用;(十二) 了解本岗位所属设备的有关仪表、热工和电气保护、自动控制、联锁的一般知识;(十三) 熟悉《集控运行规程》中炉、机、电专业设备及系统有关基本参数及操作要求;(十四) 熟悉本岗位有关工作票的办理规定;(十五) 能够识读主要设备和系统的外文缩写。
第二条 专业技能(一) 掌握本岗位所属设备的运行特性,能独立进行本岗位所属设备、系统的就地检查、操作及常见事故的处理;(二) 能看懂本岗位所属炉机电专业系统图及电气相应的二次系统图,掌握热力系统的操作要领;(三) 掌握电气倒闸操作的原则,在副值的监护下能够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