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税收制度概述.docx
9页巴西税收制度概述巴西是拉下美洲最大的国家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它的历史较悠久,其税收制度在发展中国家较为典 型像美国与法国代表西方发达国家分税制的两种类型,巴西和印度则分别代表发展中国家分税制的两种 类型一、巴西税制的演变自新大陆发现及开发以来,巴西一直作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受葡萄牙统治时期最长,1822年才脱离 殖民命运,1889年建立了联邦共和国,奠定了巴西联邦制的政体1930年巴西军人发动政变,成立了军人 政权,实行总统制在军人政府的统治下,巴西税收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集中化和集中与分级管理两个时期集中化时 期,在发展民族工业、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总体政策指导下,税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与直接控制,采取 了具体的税收措施,特别是"二战"后税收规模进一步扩大,税收总额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从四50年的0.024% 提高到70年代的8.3%1964年革命以来进入了税收的集中与分级管理时期,将原来的统一由联邦直接控 制改革为全国的税神分归属联邦、州和市三级管理,经过近30年的发展演变成划分税种、分散立法、分别 征管的模式,这种税制更类似于美国的分税制巴西是南美税收较重的国家之一,共有各种捐税58种,远高于美国,是墨西哥税 收的2倍。
出口商初到巴西访问,常常发现此地零售价为CIF值的3-5倍,从而推断到巴西 搞经营利润会很高,然而一经实践,才体会到巴西税赋之高,赚钱不易以进口为例,进口 商品完税梭的成本通常是CIF价的1.8-2倍如到巴西办企业,则各种税费,五花八门,若 不进行认真核算,投资往往要失败巴西的税收极为复杂,按行政划为联邦税、州税(州税有44种)、市税三级,其缴纳 比例分别为63.5%、23.5%和13%政府对税收采取分级征收和管理的办法此外,企业还 要交纳各种社会性开支联邦税包括所得税、工业产品税、进口税、出口税、金融操作税、临时金融流通税、农 村土地税等;州政府税包括商品流通服务税、车辆税、遗产及馈赠税等;市政府税包括社会服务税、城市房地产税、不动产转让税等;社会性开支包括法人盈利捐(税)、社会保险金、工龄保障基金、社会一体化计划费、 社会安全费等目前,巴西政府拟对巴西税制进行改革,简化税种,采取收入高多纳税,收入低少纳税 的原则巴西的主要税种:联邦税主要有:A. 所得税(I mposto de Renda)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源头所得税三种企业所得税(IRPJ);每年分四次征收,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 30日和12月 31日。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15%,收入超过一定的水平要交10%的附加 税个人所得税(IRPF);月收入在900雷亚尔以下免交所得税;月收入有900-1800雷亚尔之间交15%;月收入在1800雷亚尔以上交27.5%任何能产生盈利的商业活动,如买卖 房屋、地皮、资产或利息收入等,均应在商业发票中或银行付息时扣所得税源头所得税(IRRF):对劳动赢利、金融交易资本所得、利息和佣金的汇出、广告业收入、彩票赢利等所征收的税此税税率和计证基础各不相同 政府每年稽查一次所得税,因此企业或个人必须保留税单五年B. 工业产品税(IPI):平均税率为10%此税由工业化生产企业交纳,若属进口商品, 通关时由进口商交纳工业产品税属累进税C. 进口税(II):根据不同的商品,进口税率不同目前平均税率为17%一般原材 料税率很低或为零,如耐火材料为5%,资本货也较低,为5%;日用消费品一般为20-30% 左右D. 出口税(IE):为鼓励出口,出口税征收的范围极窄E. 金融操作税(IOF):税率为2%此税对进口商购外汇、银行信贷、保险、证券交 易等业务征收F. 临时金融流通税(CPMF,又称支票税):税率为0.38%。
G. 农村土地税(ITR):根据土地面积与使用程度而异,税率在0.03%至20%之间例如, 5000公顷以上的土地,使用程度为80%以上税率为0.45%;如使用程度在30%以下, 税率为 20%州政府税主要有:A. 商品流通服务税dCMS相当于增值税),属累进税它以商业发票的总额为基数, 共有两种税率,17%和18%,圣保罗州为18%(指州内交易应交的,如从该州卖到巴西其它 州,则可根据同州之间的协议减税,如卖向巴西利亚和北部各州,只须交7%如卖向中南 部各州,只需交12%其它州也有类似情况),其它各州均为17%税款交州财政厅,其 中只有75%归属州财政厅,其余25%归属市财政厅出口商品可免征但如属进口商品, 进口时则先预扣交一部分(圣保罗州预扣10%,东北各州预扣5%),但允许在进口商货物 卖出俊交此税时抵扣(有的州允许进口产品在销售后60天内交纳)B. 车辆税(IPVA)C. 遗产、馈赠税(ITD)市政府税主要有:A•社会服务税(ISSS),如代客加工的加工费、维修费、劳务费等应交收入的1.5%B. 城市房地产税(IPTU),房地产税根据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和价值计算可一次或 分期支付。
C. 不动产转让税(ITBI)税率为2%-6%不等社会性开支,主要有:A. 法人盈利捐(税)(CSL),税率为8%,金融机构为18%,以利润为计征基础B. 社会保险金(INSS,有时亦称为CINSS),职工交纳工资的8%-10%,雇主交纳职 工工资总额的20%,存入巴西联邦储蓄银行(Caixa Economica Federal)巴西是全球赋税最重的国家之一,据巴西税收规划研究所资料,2007年巴西联邦、州 和市三级政府税收占GDP的36.02%,比2006年的35.21%高0.81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 高在巴西,纳税人一年要为缴纳赋税工作146天(从1月1日至5月26 日),仅次于 瑞士 (185天)、法国(149天),远高于美国(102天)、阿根廷(97天)和智利(92天)预计2008年因取消支票税(CPMF)巴西将减少税收400亿雷亚尔,相当于0.91%GDP二、巴西税制的特点(一)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体制巴西也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与美国有相似政体,分别设有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其分税制的做法 也与这一政体相适应:1. 主要税种与管理权限的划分现行各税种分别划归联邦、州和地方三级管理。
在划分上有两种方 式:一类是税收管理权限划归哪级政府,其收入亦随之划归该级政府的税种此类税种属联邦政府的有: 进口税、出口税、金融证券税等;属州一级的有工业产品税(实质为增值税)、财产税等另一类是税收管 理权限由某一级政府掌握,但收入由各级政府按法定比例分配的税种,类似共享税如巴西宪法规定,所 得税与工业环节产品税由联邦政府统一管理,收入则由联邦、州和市三级政府共享分配比率1993年定为 联邦为53%,州为21J%,市为22.5%,首都为3%此外,企业尚须向联邦政府缴纳社会保险税,由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雇主缴纳绝大部分,这也是联 邦政府的主要税种2•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巴西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都有相对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这些 权限由联邦宪法明确规定设立税种的权限集中于联邦,州和地方无权开征关税、新税税神在三种政府 间的划分,也由宪法规定允许州和地方对所管税种享有部分立法权,如在一定幅度内调整税率和采取某 些征管措施等为了避免产生地区间矛盾,巴西宪法又规定,各地实施被授予的税收立法权时,须经联邦 财政协调委员会进行协调,然后由州议会立法后执行这就说明:巴西虽是联邦制国家,税收立法权却是 比较集中的。
但划归各级政府管理的税种,则均可依法独立行使管理权在宪法规定的各自范围内,三级 政府互不干预这种做法,既保证了税收的统一,又不会干扰各级政府管理税收的积极性3•对税收不足的补救如州和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不足以支付必要开支时,可以用财政拨款形式调剂 余缺另外,以划分税种作为各级政府的基本收入,主要税种的分配比率还可适当调整这样,就形成了 巴西比较灵活的分税制既使三级政府都有较可靠的收入来源,又保证了在税法统一的原则下,协调各级 政府间的利益分配关系4. 税务机构的设置为了有利于税收的统一执法和分级管理,巴西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分别设 置了三套税务机构,各自按宪法规定管理并征收划归本级政府的各项税收各级税务机构的设置,均按税 源分布与便于征管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二)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巴西现行税制是直接税与间接税相辅相承、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模式其中占全国税收总额70%左右 的间接税主要有:工业产品税(增值税)、市政服务税、液体燃料税、金融证券税、周转税、不动产处置税、 商品流通税(多阶段的营业税)和关税等直接税占全国总额的30%左有,其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和公司 所得税这种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结构表明,作为产品消费者的民众是税收的主要负担者。
由于财政规模迅速 扩大,税收总额逐年增加,民众的税收负担日益加重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巴西在内,仍采用这种 税制结构,是因为它同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相比有以下可取之处:1•它伴随商品流转行为的发生而及时课征,不必像所得税那样要规定有一定的征收期2. 它采取统一的税率,不受纳税个人或纳税单位是否盈利或亏损的影响3. 它随着经济的自然增长而增长,有可靠和稳定的收入来源4•它比所得税便于课征,征收费用也比较节省5. 它可以转嫁,使纳税人不会感到负担的沉重,不至于直接伤害投资积极性巴西的间接税结构是一种普遍征收商品流通税,然后又对工业产品再征收一道工业产品税的两个层次 的征税结构间接税中作为主体税种的是商品流通税与工业产品税(增值税),其他的税种还有金融证券交 易税、进口税、出口税、能源电力税、燃料税、矿产税、交通运输收入税、服务业收入税其中商品流通 税占总收入的38.5%,工业产品税占17.33%巴西直接税的主要税种为所得税,属联邦政府管理所得税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非居民所得 税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公司法人还包括私人法人实体,征税面宽于其他国家,类似于中国非 居民所得税主要对来源于巴西的所得征税,对在巴西支付给非居民的多项所得征收,税率为25%。
如果用 于巴西再投资则按15%的税率征收如果将净利润与股息汇出,超过规定的部分要加征超额"附加税“,税 率为 40%-60%三)税制的可行性差巴西现行税制复杂,而且较多变化,税率也繁杂并且经常有变动,提高的趋势较明显,但税收总额占 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1986年占GDP的23.86%,1987年占21.41%,1988年占19.35%究其 原因,主要在于巴西税制的可行性较差和检查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税源的大量流失巴西的税制改革简介从国际上看,随着发达国家的税制改革,发展中国家税制也受到了冲击第一,发达国家税制改革的 实践对发展中国家产生了冲击,如降低税率、扩大税基和清除税收漏洞,发展中国家为了应付这种无法回 避的挑战,也要相应调整税制第二,发达国家税制改革的理论也对发展中国家产生了影响"二战"后在 政治上独立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建立的市场经济模式与西方经济理论大同小异,自然地,发达国家税收改革 的理论也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理论第三,发展中国家多以间接税为主体,而发达国家多以直接税为 主体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在其间接税体制中又占有重要地位,经常通过高关税来保护本国的民族工 业,这就限制了他国产品的输入,受到他国的批评与关税报复,并且从长期来看也不一定会带来持久的大 量的收入。
第四,发展中国家的财政普遍存在大量赤字,为了消除赤字,发展中国家面临税收改革的问题 第五,发展中国家亦存在些税收问题,如税收缺乏效率、税收结构不够合理、税收征管中存在些问题,都 有待解决巴西自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