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doc
5页教学】-章节重难点-第八章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学习要求>掌握基本问题:1、 法与经济的关系2、 法与政治的关系3、 社会主义法与精神文明建设关系> 了解:1、 法与当代中国市场经济2、 法与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3、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民主建设4、 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5、 社会主义法与对外关系、对外交往一、法与经济的关系法与经济的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法与生产力的关系和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一)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1、经济基础的性质和状况归根结底决定着法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了法的社会本质法作为阶级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建立在该社会的经济基础上的,归根到底是为一定 的经济基础服务的经济对法的决定作用表现在:1)经济基础决定了法的产生、发展和消亡2)经济基础决定了法的性质和内容2、法能够对产生它的经济基础始终起着服务和保障作用虽然法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只是消极地反映经济基础,法对经济基础 还有反作用1) 确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2) 限制、削弱和扫除不利于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总之,在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上,经济基础对法有决定作用,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二) 法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法与生产力之fu J的关系可以概括为:1、 法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最终受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制约。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一般是以生产关系为中介的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推动着生产关 系的历史演进,进而促进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促进着法的发展法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最终受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制约,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引起法的发展, 变化的根本原因2、 法是通过保护它的经济基础而促进或压抑生产力的发展法律保护的经济基础符合生产力的要求,那么,它对生产力的发展就有促进作用;反之, 如果法律所保护的经济基础不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或者它所排斥的经济基础符合生产力 的发展要求,那么它对生产力的发展就起阻碍作用总之,生产力决定看法,是法变化和发展的最根本原因,同时,法对生产力也有反作用二、 法与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法与经济之间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现在我们市场经济更需要法、需要法治市场经济 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治经济,它的主要含义就是指市场经济必须要由法治加以促进和保障世界经济的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市场经 营活动的运作、市场秩序的维持、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以及生产、交换、分配、 消费等各个环节都不开法律的引导和规范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与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 协定办事这些都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法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发挥着至少是以下几个 方面的作用: 第一、保障作用保障作用旨在通过为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 经济的发展创造民主稳定的政治局面、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和切实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引导作用旨在通过规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价值目标、基本政策和利益关系,指引市 场经济沿着正确、合法、高效和安全的道路前进第三,服务作用由于市场经济法制化,经济交往的过程无不也是法律交往的过程,市场经济对法律服务 的需求和依赖也越来越大第四,规制作用市场经济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 综合国力,同时还能增强人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等等,但另一方面,市场自身 也存在一些弱点和消极方面,如:可能扩大贫富差别,导致两级分化,也会使一些人利用市 场机制的空档而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搞假冒伪劣等等法律将对市场经济的消极方•面予以 规制,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克服其弱点和消极因素三、 法与政治的关系(一) 法与政治的联系和区别:法与政治都是一定国家经济、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现象具有共同的阶级本质, 为共同的阶级木质、为共同的经济、经济基础服务。
在根木方面二者是一致的但是,二者 又是不同的社会现象:(D法与政治是从不同的角度和内容反映经济关系政治通过把经济地位不的人们之间的 利益冲突集中起来,通过不同的人、派别、集团和阶级的活动,从经济关系的个别矛盾中抽 象出一般矛盾,使之上升为政治关系;而法则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规范性 和秩序性2) 法与政治的形式不同政治体现了社会生活的组织性,政治的形式有国家、政党、政 治组织等;而法体现了社会生活的规律性,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和国际条约等3) 法与政治的调控功能不同政治是通过政治行为和政治过程来实现的;而法是通过赋 予法律关系主体以一定的法律权利并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和政治在上层建筑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相对而言,政治对法更居于主导地位,政治 制约着法二)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1、政治对法的主导作用法和政治在上层建筑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相对而言,政治对法更居于主导地位,政治制约 看法主要表现在:(1) 法律在内容上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必然反映并维护统治阶级经济上、政治上的利益要求2) 法律始终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政治。
对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利益的行为,法律提供保护,反之,对违背统治阶级利益的行为, 法律就予以制裁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捍卫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3) 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律的发展变化法律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固然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但是,阶级关系的变化也统治阶级的任务的改变也对法律的发展变化产生直接影响,是法律 发展变化的外在条件与其上层建筑现象相比,政治的灵敏性最强,它能迅速反映经济的发 展要求,并做出相应的调整一旦政治要求发生变化,法律的任务和内容就将随之发生变化. 2、法对政治的制约作用在不同性质的社会里,法律对政治的作用是不同的专制社会里,法律只是维护专制政 治的工具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政治目的,往往公开抛弃法律而转向赤裸裸的暴力在民主 社会里,法律对统治阶级的政治起着制约作用主要体现在:(1) 政治斗争原则上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政治斗争,无论是不同阶级之间的斗争,还是同一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 原则上都必须严格控制在法律的范围内除非不同阶级之间的政治斗争己经达到白热化程 度,斗争的双方开始直接使用暴力抢夺国家政权,此时,斗争才能突破法律的限制2) 政治权利的划分和行使必须要有法律依据。
为了防II:政治权利的异化,避免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法律制约必 须强调权力的取得和权力运行的合法性,依法划分权力,依法行使权力3) 各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政党作为阶级的政治代言人,在近现代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扮演者及其重要的角色政党 的活动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尤其对执政党来说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中,任何政党都没有超越于法律之外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他权, 这是民主和法治的内在要求政党的活动如果偏离了法治的轨道,那么,法律的权威就必然 会遭到损害,民主就必然遭到践踏四、法与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指的是为保障社会根本政治制度得以实施和完善而建立的律种具体制度的 有机体系例如:干部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司法制度、国家机构组织制度等等,都属于政 治体制的范围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在这些方面改革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终极li标,是建 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体说就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 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我国正在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传统政治体制中存在一些弊端:如政企不分、机构庞大、 人员臃肿、效率低下等国家行政方面的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 以权谋私、滥用权力、腐败现象等权力运作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 有的甚至很严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克服这些弊端,使我国政治体制更加完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越世纪的发展, 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由此可见,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 法制建设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是同步的,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的紧密 结合的要求进行的,法制建设同民主建设一样,它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内容,乂是政 治体制改革的保障所以,必须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法制,把法制建设贯穿于政治体制改革 的全过程用改革推进法制化,用法制引导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法制对政治体制改革的作用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制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引导作用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应兴应革的事情,要尽可能用法律或制度加以明确也就是政治体 制改革应以法制为先导,运用法律为政治体制改革指明方向和具体要求与步骤只有这样, 全社会才有可能缩小人们在认识和行动上的偏差,从而有效地参与改革对此,我国宪法所确认的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基木政治制度,应作为中国当代政 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方向和方针。
第二、法制对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作用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法制建设必须要保障建设和改革的秩序第三、法制对政治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作用在体制改革进程中,应运用法律形式,使改革的成果得以巩固离开法律的确认的保护, 就无法存在、生存和发展五、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的核心问题就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积极引导、保障和推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 社会主义法确认和保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为发展起权利和自由服务2、 法维护、促进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3、 对敌对势力实行专政仍然是当代中国社会治法的重要职能之一4、 社会主义法促进基层的民主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5、 社会主义法既可以保证政治稳定,由能够有力促进改革政策的施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法 律化,具体化有助于改革政策的稳定和连续,也有助于社会安定.六、 社会主义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法与精神文明的一般关系:法是同一定的物质文明相适应的精神文明的体现并保障和促 进一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社会主义法与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二者具有统一性:它们是社会主义 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表现着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都以四项基本原则 为根本指导思想,最终为实现共产主义历史使命而服务。
因此,它们彼此相辅相成,相互促 进,共同发展首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社会主义法的形成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只有当社会关系明朗化,即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明确化后,利益的协调与冲突明确化, 人们的价值观点、精神生产的真善美标准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才能推进法由低级向高 级发展其次,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是社会主义法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先导社会主义法的形成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物质生产和精神生 产的结果精神文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提供了舆论力景、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 会条件.最后,社会主义法对精神文明建设具有保证和促进作用社会主义法保护和促进经济建设,进而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物质保障;社会主义法确立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方向、内容和任务,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性 质社会主义法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一个正常秩序七、法与科学技术的一般关系一方面,法可以促进或者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调整 的范围和方式等也都产生明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