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建筑工程人员配备标准.doc
2页一、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工程 类别工程规模 (M——对于公 共建筑和厂房, 为单位工程建筑 面积;对于住宅 小区,为小区总 建筑面积;单位 ㎡;N——工程 造价;单位:万元)总 人 数岗位及人数备注M≤2000010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机管员1人、造价员1人、 劳管员1人、资料员1人1、其中:造价员、资料员、机管员、劳管员可兼职 2、建筑面积小于4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 总人数可减少至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 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技术员1人, 其他岗位职责可兼职20000<M ≤6000014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 造价员2人、机管员1人、材料员1人、 资料员1人、劳管员1人建筑工程、装修工程M>6000017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造价员2人、机管员2人、材料员1人、 资料员1人、劳管员1人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 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N≤500010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造价员1人、材料员1人、机管员1人、 资料员1人、劳管员1人1、其中:材料员、机管员、资料员、劳管员可兼职 2、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 可减少至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 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技术员1人,其他岗 位职责可兼职5000<N ≤1000013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 造价员1人、机管员1人、材料员1人、 资料员1人、劳管员1人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N>1000017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造价员2人、机管员2人、材料员1人、 资料员1人、劳管员1人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 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2、城市 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 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 数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当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为 2 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施工配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