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法国教育督导制度符合法国的教育督导制度的特点是[精选WORD].docx
17页法国教育督导制度符合法国的教育督导制度的特点是撰写时间:202X年XX月XX日 摘 要: 法国教育督导制度已有2多年的历史,是法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督导制度在其演变过程中逐渐成熟,近年来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本文首先引入了一些名词概念,以及法国教育管理体制作为背景知识,介绍了该制度的现状;其次讨论了督导制度的特点和问题;最后为法国教育督导的发展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 关键词: 法国教育督导制度 特点 问题 改进方法 从定义上看,教育督导指督导部门和人员对教育机构的行政和教学工作进行审查、监察、监督、指导、引导和,是国家对教育实行监督和指导的有效机制和有力手段,也是现代教育管理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的国家之一,督导被视为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支柱,在2多年的时间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很有特色的体系,因此选择法国作为研究对象,了解并分析其制度和运行情况,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一、法国普通教育督导制度的简介 1.一些重要定义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文,首先要清楚下列释义 (1)地方行政区域 与国家行政机构不同,地方行政区域是法国的一种行政管理结构,它肩负着维护辖区内公民利益的责任。
地方行政区域由三条标准界定:它被授予法人资格,因此具有司法权,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并享有独立的财政权;立法机构授予它自主权能;它能在选举出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进行商议后,行使决定权,所作出的决定由当地行政机构付诸实施 (2)学区 在法国,学区是国民教育部和高等教育及研究部设在地方一级的教育行政管理单位法国本土现有26个学区,其位置分布与大区基本吻合学区是属于地方性质的机构并与地方行政区域合作学区长为每个学区的负责人,他们通常为从大学教师中选拔出并由法国总统任命学区长在教育部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学区内的教育活动,管理辖区内教育机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人员的行政、教育和教学活动 (3)大区 大区是法国最大的行政划分法国本土现有22个大区,另外还有4个海外大区每个大区都有大区委员会和经济社会理事会前者有财政决定权,后者则发挥咨询作用 (4)省 省是比大区低一级的行政区域,法国本土现有96个省省由省委员会管理,负责对省的经济和社会性事务进行财政拨款法国每个省又被分割为数个区,每个区再划分为数个县,但区和县都不属于地方行政区域 (5)市镇 市镇是法国的基层行政单位,是最小的行政分划,基本上对应一个乡村或一座城市。
作为地方行政区域,市镇由市议会管理,也拥有一定的财政权 2.法国教育管理体系 (1)行政管理 法国国民教育部主要负责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法国高等教育及研究部则负责高等教育和各类研究的组织工作教学的组织和管理由教育部负责,同时高等教育及研究部配合其工作国民教育部负责策划教学计划、制定教育政策、组织考试和学校竞赛、设立职位、组织招聘、评估教育体系,等等教育部长由总统任命,是教育部的核心国民教育部由教育司、总秘书处、总督导处和其他附属机构组成近十几年来,随着权力下放和地方分权的推进,法国教育呈多样化和灵活化发展地方行政区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来实施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指令实际上,它们各有分工:市镇负责幼儿园和小学的建立、教学设施的配备和运行;省负责初中的此类事务;大区则针对高中负责同样的事务并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 (2)咨询会 众多咨询机构也为国民教育部工作:例如教育高级委员会、国家课程委员会、国家评估委员会和阅读观察院等 总体来说,法国普通教育的管理可以归纳为:中央集权,分级管理,各级有所侧重;重大决策由中央做出,学区和省的主要使命是结合具体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咨询部门众多,成为教育部门的重要参谋和顾问①。
3.法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 (1)机构、人员及工作职能 在法国国民教育部中,总督导处包括:国民教育总督导处,国民教育行政总督导处和图书馆总督导处它们均在教育部长的直接指挥下开展工作,每个总督导处都有处长一名、副处长一名及若干助理另外,国民教育部还设有14个常务专家组,例如经济与管理组、历史和地理组、数学组、哲学组和文学组等② 国民教育总督学负责监督和评估国家教育制度,评估现行教育制度的成效、结果和潜力,参与初等和中等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并针对现行教育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他们很少亲临教学课堂听课,更多的是从宏观上监督所有国民教育部管理下的教学机构,但不包括高等教育领域国民教育行政总督学负责检查、研究和评估教育制度的运行和效果,其工作涉及除教学法和教学计划以外的教育及研究事务图书馆总督学负责检查和评估公共图书馆的工作,其中包括市立图书馆、省级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 地方上的督学包括学区督学―地区教学督学,学区督学―国民教育省督学和国民教育督学学区督学―地区教学督学由学区长领导,同时也在国民教育总督导处的指挥下工作,他们的职能包括:推进和评估教育政策或教学机构,督查中等教育领域教学员工的工作,等等。
事实上,学区督学和地区教学督学分摊了教学和行政事务学区督学就是出身督学的行政人员,而地区教学督学就是按其专业性质工作的专业督学学区督学―国民教育省督学由学区长领导,有些学区督学―国民教育省督学还配有学区督学助理监督教育政策的实施,检查行政管理和教学机构的财政状况,以及监督教师的教学方法,等等,这些都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国民教育督学由学区督学领导,主要负责检查、巡视和记录小学教师的工作,参与后者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教学活动,评估教育政策的推广和幼儿园及小学的运行工作 (2)招聘和任命 教育督导是法国教育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督学全部属于国家公务员,因此法国政府始终十分重视其招聘、培训和实习工作 国民教育总督学的招聘条件如下:年满45岁,具有公务员、大学教师资格,具有博士学历或指导研究导师资格,在教育领域服务十年以上,至少有五年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考核委员会筛选应聘者后,为每一个空缺职位列出候选人名单,最后提交教育部长,由共和国总统以法令的形式正式任命③学区督学―地区教学督学应聘者必须是年满40岁的、任职至少满五年的国民教育督学,他们是具有一定职称的大学教师或中学高级教师,通过招聘考试的督学要经过两年的实习,合格后,由教育部长任命,并由共和国总统正式下令任职,成为正式的学区督学―地区教学督学④。
学区督学―国民教育省督学从学区督学―地区教学督学或至少有8年工作经验的行政人员(其中至少4年在教育领域工作)⑤中任命通过招聘考试和培训的督学会被派往分学区实习,经过一年实习合格后,方可转成正式的国民教育省督学国民教督学的应聘者的条件如下:在初等或中等教育领域的教学、管理、培训或就业指导等教育部门工作至少5年,具有本科学历,应聘者按照不同专业参加考试,合格者经过一年培训后可成为正式的国民教育督学⑥ 总体看来,各级督学的工作相同点是检查和评估教育体系、教师及教学机构的教学并参与教职员工的实习和培训督学的工作也同样定期被上一级领导评估 二、法国教育督导制度的特点与问题 1.特点 (1)法国普通教育督导制度的历史十分悠久,制度比较完备比较重要的法律、法规从最初的《国民教育总法》到后来的《国民教育总督导特别章程》、《国家教育行政总督导章程》等,而科学、完备的法律保障恰恰促进了法国督导制度的顺利发展 (2)法国普通教育督导评价具有客观性、全面性的特点教育督导机构不是一般的执行机构和调研咨询机构,它受命于国民教育部或各级教育部门,有相应的权力,并超脱于一般的行政领导和具体的教育管理事务,相对独立;国民教育省督学会深入到教育第一线的基层,更接近实际,这有利于他们在视察后,较客观地分析问题,公正地作出判断,真实地提供反馈,有效地监督指导。
另外,法国的督学监督评估的内容范围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的特点,针对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情况、办学指导思想、教育结构与布局、经费使用、学校领导和师资队伍状况、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设施和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多方面的问题,督学都能进行宏观或微观的评价、帮助和指导 (3)法国普通教育督导制度分工明确教育督导实行三级式的工作机构,督学的工作方法大多为观察分析、检查测验和座谈调查等,工作职能限定在对学校的监督、指导、帮助等几个方面,考察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情况、处理学习状况的能力、管理班级的方式等另外,督导管理的透明度很高督导制度的法令,制度条例,工作职能,督学的姓名、联系、邮件地址、所负责的区域等信息都公布在法国教育部官方网站上,并及时更新,便于接受社会的监督 (4)法国教育督导人员实行严格的选拔制度,以保证挑选出干练的督学,而督导人员往往都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法国以招聘制来选拔督学,执行严格的招聘和考核程序,既看重候选人的资格,又注重他们的经历,总督学几乎都是由有高等学历,很深的专业造诣,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的人员所组成,中低级督学大多也是教育与教学、行政与管理两方面的专家,这样确保了督学队伍的素质和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5)法国教育始终实行着中央集权制度,但同时也保持地方教育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督导领域也是如此,特别是每个学区的学区督学在各科教学中起着很大的作用202x年初,图卢兹学区的学区督学―地区教学督学了解到有两个偏僻的小城市申请开设汉语课,便主动寻找师资,做准备,并打联系法国汉语教学总督学白乐桑先生,明确表示自己对此事很感兴趣,想请他帮助考核教师、指导教学,等等,并最终促成此事由此可见,尽管学区督学并不负责教学工作,但在现实工作中有着很大的决策权和自主权,完全可以促进一门学科的教学 2.问题 (1)有时,督学的工作还存在弊端,需要改正例如,某些督导人员,特别是某些总督学,工作有些表面化,形式化,提出的有关教育事务的意见和建议有时不能切中要害同时,有时人到基层调查不够深入,有时与基层人员的关系不够融洽此外,因为难以测量学校教育效果,督学容易把注意力转向那些更容易测量的事情比如一位教师所教的学生的成绩如何,教师上课时的课堂气氛如何,等等这就有可能产生一种隐患,即教师是否为了应对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而不够敢于在教学上创新,这样就会导致教育督导人员不能正确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教师和督学之间的交流会产生困难。
(2)督学要接受同级教育行政官员的领导,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导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无论在国家、学区还是省级教育系统中,每个层次中的行政官员都领导着督导人员,例如,省级教育局长领导学区督学―国民教育省督学,这意味着督学在评估工作中要顾及行政领导的意见,尤其是当二者之间存在分歧时,督学很可能得听从行政领导的看法,客观性有时会受到一定影响 (3)随着督学级别的升高,督学与教师见面的机会也越来越少有时一位中学教师要等几年的时间,才会再次轮到接受地区教学督学面对面的督导,有些偏远地区的教师可能终生都没有见到过学区督学―地区教学督学督学亲临小学检查教师工作大多比较有规律,而去中学检查工作的间隔就比较大,造成这种督学检查频率不够平衡的重要原因来自于法国社会的一种传统观念,人们认为小学教师的水平不如中学教师,因此需要经常检查他们的工作 (4)从上文不难看出,目前法国教育督导制度主要针对普通教育,即初等和中等教育,而对高等教育督导不够 (5)既然督学负责检查和评估教师的工作,那么检查者和被检查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隔阂甚至矛盾尤其是有些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师执教资历深,或德高望重,当他们遇到年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