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征收分户报告的模板.doc

19页
  • 卖家[上传人]:工****
  • 文档编号:471388117
  • 上传时间:2023-03-14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264KB
  • / 19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分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重汇通房地产(征)(结)[2017]003-H007号估价项目名称:重庆市XXX房屋管理局“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涉及权利人XXX的住宅用房市场价值评估估价委托人:重庆市XXX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估价机构:重庆汇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重庆汇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报告致估价委托人函重庆市XXX房屋管理局:受贵单位委托,我公司对其征收的位于“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以下简称估价对象)进行了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等相关规定,现将报告要点提示如下:估价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估价对象:根据《重庆市XXX人民政府关于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XX府发[2017]17号)记载的征收范围为: XX270号(含附号)(实际征收范围以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本报告所评估的房屋在以上公告所载征收范围内,权利人为XXX,坐落为XXX XX270号2-3,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79.57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混合,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价值时点:2017年4月5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估价方法:比较法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满足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及使用报告说明下,确定估价对象房地产在价值时点2017年4月5日的市场价值如下:被征收房屋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一览表权利人坐落用途结构修建年代土地使用权类型建筑面积(㎡)评估单价(元/㎡)评估总价(元)XXXXXX XX270号2-3住宅混合1986年划拨79.575695453151评估总价大写:肆拾伍万叁仟壹佰伍拾壹元整特别提示:1. 评估单价为建筑面积单价,评估总价取整至元位,币种:人民币;2. 本次评估报告的价值不包含室内装修价值,评估结果为清水房价值特别提示:本次估价结果系在满足本报告所列的全部假设和估价师声明的条件下做出的,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前,认真阅读本报告的“估价师声明”和“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特此致函!法定代表人: 重庆汇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目 录第一部分 估价师声明 4第二部分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6一、估价假设条件 6(一)一般假设 6(二)未定事项假设 7(三)背离事实假设 7(四)不相一致假设 7(五)依据不足假设 7二、报告使用限制条件 7第三部分 估价结果报告 9一、估价委托人 9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9三、估价目的 9四、估价对象 9五、价值时点 10六、价值类型 11七、估价原则 11八、估价依据 13(一)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 13(二)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13(三)受托房地产估价机构掌握的有关资料 14九、估价方法 14(一)估价方法选用 14(二)估价方法计算公式及操作步骤 16十、估价结果 16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17十二、实地查勘期 17十三、估价作业期 17第四部分 附件 18附件一:《告知书》; 18附件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确定估价机构结果公告》复印件; 18附件三:《重庆市XXX人民政府关于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XX府发[2017]16号); 18附件四:《重庆市XXX人民政府关于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XX府发[2017]17号); 18附件五:《XXX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调查登记明细表》复印件; 18附件六:《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公布2016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6)196号); 18附件七:房地产估价机构《营业执照》; 18附件八: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18附件九: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18第一部分 估价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二、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与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也对估价对象、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偏见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国家标准GB/T50899-201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渝国土房管发〔2011〕172号)等相关文件以及房地产估价专项标准的规定进行估价工作,撰写估价报告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渝国土房管发〔2011〕172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并作了拍照等相关查勘记录。

      六、本公司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估价对象实地查勘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但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的查勘,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除非另有协议,估价人员不承担对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也不承担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七、没有人对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第二部分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一、估价假设条件(一)一般假设1.本估价报告得出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对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之上,估价委托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估价人员收集并核查了估价对象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本公司对此仅作一般性辨别2.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客观、真实、合法及完整,本估价报告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产生的,或因依赖该资料测算的估价结果而引致的失误承担责任3.估价对象的房屋坐落、权利人、产权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用途等均由估价委托人负责核实和提供,本公司是在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权利人、产权性质、土地使用权类型、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用途等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的估价结论4.本次估价是以估价对象系权利人合法取得,已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完毕各种税费,具有完整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对估价对象拥有合法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为估价假设前提。

      5.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的实地查勘仅限于估价对象在查勘日的外观和使用状况,估价人员无法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进行专业检测本报告假设估价对象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验收规范,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使用标准6.鉴于估价师的专业范围限制,我们未观察到估价对象存在有害物质,我们假设估价对象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房地产价值的有害物质7.鉴于估价师的专业范围限制,我们未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块的水文地质状况进行研究,我们假设地块的水文及地质状况为该地区的一般状况二)未定事项假设估价对象无未定事项,故本次估价无未定事项假设三)背离事实假设1.本次估价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是指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本次估价假定被征收房屋没有租赁、抵押、查封等情况2.本次估价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不包含室内装修价值,故假定被征收房屋为清水状况四)不相一致假设估价对象无不相一致事项假设五)依据不足假设估价对象依据充分,故本次估价无依据不足假设二、报告使用限制条件1.本报告估价结论只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目的(即: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适用,其他用途的使用均属无效。

      2.本报告估价结果包含建筑物所有权价值和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室内装修价值3.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情况直接影响我们的估价结论,因此估价委托人应对提供资料和陈述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其引起的后果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对估价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负责因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情况失实造成估价结果有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4.本报告估价结论系根据估价目的、估价原则、估价依据、估价方法、估价程序得出的,其估价结论只有在上述目的、原则、依据存在的条件下成立5.本次估价活动是在满足全部估价假设与限制条件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些假设条件是根据估价对象实际情况提出的,具有客观性和合理性6.本报告有效期为一年(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本报告有效期内若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及物业本身的物理状况等因素和本报告假设前提条件发生重大变动,且这些变动会对估价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时,本估价结果无效,应重新委托估价7.未经我公司同意,本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估价委托人和估价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也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8.本报告书由“致估价委托人函”、“估价师声明”、“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估价结果报告”和“附件”构成完整的估价报告。

      报告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本估价报告全部完整地应用,我们不对任何割裂使用的行为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与本公司和估价人员无关本报告经法定代表人签章,至少两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房地产估价机构盖章并作为一个整体时有效9.本报告所载内容的文字或数字如存在表述不清、因校印、打印或其它原因出现误差时,请报告使用人及时通知我公司予以澄清或更正,不得恶意使用,否则误差部分及受影响部分无效第三部分 估价结果报告一、估价委托人名称:重庆市XXX房屋管理局二、房地产估价机构机构名称:重庆汇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住 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五路8号土星商务中心C3栋15楼法定代表人:徐阳证书名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二级证书编号:渝房评准字(2015)第2-005号有效期限:2015年03月27日至2018年03月26日行政许可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系:(023)63524171 三、估价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四、估价对象本报告估价对象为《重庆市XXX人民政府关于XXXXXX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XX府发[2017]17号)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利人为XXX,具体坐落为XXX XX270号2-3,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9.57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混合,建成于1986年。

      估价结果包含建筑物所有权价值和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室内装修。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