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工作概论-矫正社会工作.ppt
16页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社会工作概论,矫正社会工作,第一节 定义与介入途径,第二节 社区矫正,第一节定义与介入途径,矫正社会工作定义,1.矫正,它在司法领域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使犯罪者或具有犯罪倾向的违法人员得到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的矫正治疗,从而重新融入社会,成为社会正常成员的过程2.矫正社会工作,或称矫治社会工作,它是社会工作者在专业价值观指导下,运用专门理论和方法、技术,为罪犯及其家人,在审判、监禁处遇、社会处遇或刑释期间,提供心理、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矫正社会工作的介入途径,1.司法审判前的服务,社会工作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通过与受助者及其家人和周围社区的接触了解,写出一份有关犯罪嫌疑人背景的调查报告,提交法庭做审判参考2.监狱处遇中的服务,社会工作者为在监服刑人员提供服务,主要是调动罪犯自身的潜能以及社会资源,引导罪犯向积极的方向转化,以达到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目的。
3.社会处遇中的服务,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处遇方面承担的工作很多,主要涉及对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观护;院舍训练的管理;社会服务计划的执行等等4.对刑释人员的服务,社会工作者向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住宿场所,提供就业、就学,提供生活和医疗保健转介服务,提供物质援助等等5.对违法青少年的服务,社会工作者对违法青少年提供如下服务:院舍,街头(外展社会工作)第二节社区矫正,含义,1.定义,社区矫正,是指与在监狱执行的“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它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最烦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2.中国试点与制度化,2002年上海市开始推进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2003年北京市开始试点到2004年全国开始试点工作的省市地区增加到18个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社区较正试点的通知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到“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法呼之欲出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根据关于开展社区较正试点的通知以及我国现行法律,社区矫正的适应范围主要包括以下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2.工作任务,关于开展社区较正试点的通知明确指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有:,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