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孙龙子白马论疏解.doc
11页实践报告——公孙龙子《白马论》读书笔记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中国哲学专业2008级硕士研究生王福海 200810015第一部 要旨讨论第一节 今人对《白马论》之分析 今人考察《白马论》之争辩,大体谓:①“白马,马也”此一语句,意义非止一重一则表示白马与马两概念之涵盖关系,犹云:“白马此一概念的外延涵于马这一概念的外延之中一则表示白马与马为同一个概念,犹云:“白马即是马”②公孙龙言“白马非马”所反对之“白马,马也”取同一义故自谓其主“白马非马”是“异白马于马”,《迹府篇》谓:“夫是仲尼之异楚人于人,而非龙之异白马于马,悖”即谓此此义不可谓错,然而难者所主之“白马马也”则取涵盖义,犹云:“凡可谓之白马者皆可谓之马”此义亦不可谓错③二人俱不明“白马马也”一辞而有多意,故有本篇之争辩,使二人能名乎此,则可无争辩矣 栖霞牟宗三先生即主此论,其说意精而言简,可为今人说此篇之代表其谓:“公孙龙依其对于共名别名之分别,以及其用‘非’字之意义,彼自可证立‘白马非马’此一主断,但虽可成立,却不能由此以否定‘白马是马’彼若能知‘白马非马’之所由立,并进而辩明‘白马是马’之逻辑上的所以然,则可无争辩”第二节 对今人解说之评述 今人分析《白马论》之争辩,大体若是。
然而愚意颇有未安:一、此说实未尽本篇文本治所涵括盖公孙龙对于难者言“白马马也”之意义(按即凡可谓之白马者亦皆可谓之马)并未完全忽略不论,且有一颇有道理的否定,即篇中“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不可以谓马马也”一节其大意若曰:同此一物,指其马形之实而谓之马,指其马形与白色之实则谓之白马,其所以为马者,独以其有马之形也不可已谓之白马,进而推论其为马也盖必先知其有马形之实乃谓之吗,进而考按其色,乃可以谓之白马(即本篇所谓马固有色,固有白马),则知其为马,固已在知其为白马之先矣今又循其为白马而讨论其是否为马,岂非已谓之马,而又问其是否为马乎?同此一实而两指之,所谓“马马也”此乱辞也,故曰不可 故“凡可谓之马者亦皆可谓之白马”一义之“白马非马”公孙龙并非置之不论,而实反对之,今按公孙龙此义,虽不可径谓之正确,然“不知一辞多意”之责实未可遽加于公孙龙也此一节牟先生以为难者之问,庞朴先生以为公孙龙之辞予从庞先生说,而于此节疏解之后,附考辨一章,申言其故 二、未可以共名、别名说篇中“马”与“白马”之关系 牟宗三先生既云:“公孙龙依其对于共名别名之分析”,则是认为公孙龙是将“马”与“白马”看作共名与别名矣。
而其所谓“‘白马是马’逻辑上之所以然”则是指“主谓句子中主宾类之‘包含关系’牟先生云:“‘白马是马’中之‘是’字在此却不能有两义,它只能表示类间的包涵关系则是认为难者亦是之白马为别名而以马以共名如此则在牟先生看来,《白马论》中不论公孙龙或难者都是将马与白马看作是共别名的关系 使难者真是将马与白马作为共别名而言其包涵关系,则其言“白马是马(或白马马也)”即是在对两个概念的外延进行对比,必须先承认马与白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较乃有可能如此,公孙龙异白马于马之“白马非马”反倒成了难者言“白马是马”之前提,是难者在比较白马与马两个概念之前必须认识到且要承认的,然则难者缘何不肯定之?非但不肯定之,直视作奇谈怪论,不求解公孙龙说“白马非马”之意,而只管说“白马是马”乎? 故知难者实未尝以马与白马为共别名也 而公孙龙之主“白马非马”,亦非将其视作一共名一别名而言其不同也 盖名所以指物,未将名所对之物相互比较,发现甲名所对之物完全在乙名所对之物之内,乃可谓甲是别名而乙为共名篇中谓:“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似乎有合于此义,然而此处黄黑马之可致不可致实是针对求之动作而言,而不必是将马玉白马看做名从而比较其所对之物。
即是合在马与白马上看,亦只是说白马所对之物中不含黄黑马,马所对之物中有黄黑马,只是言其多寡不同而已,并不是要说明白马所对之物包含于马所对之物之内只据篇中所云,言公孙龙主白马与马两名相异则可,而不必是作为共名与别名之相异 又,逻辑学中有“别名(属概念)之内涵乃有共名(种概念)之内涵有所添加(即种加属差)而得到”一义篇中谓“白马者,马与白也”,又言“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似乎有合此义然而详按本篇,既云“白马者,马与白也”,下句“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既已二者对举而言其相非则公孙龙是欲分解白马为马与白,以明白马与独马之不同,并未强调白马乃有马加白而来也而“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一句中之“马”乃是举物之辞,犹言:可以被称为马之物,则此句只以明同此一物,指其马形则谓之马,指其马形白色则谓之白马,以对上文难者“无色之马乃可谓马”之质问,是言一物可有两名,亦并未一名乃有另一名而来也今按,共别名名目之立,乃是有对名之反思而来指甲名为共名,乙名为别名,非以明二者之相异(其不为同一个不待指其为共别名乃明),而是于在承认其相互区别的前提下,复讨论其联系若“共名内涵包含于别名内涵之内”、“别名外延包含于共名外延之内”,皆是言其联系而非区别。
若公孙龙真意共别名视马与白马,则对其间之联系亦必须正视,如此则对难者所主之“白马非马”亦未可全然否定,而亦当另提出一命题,表达此联系而篇中只言白马与马之相异,并无一命题可承当此责任 故知,谓今人从对二人争辩之反思中可以建构出共别名之理论则可,而径以共别名之说为公孙龙之本意,持此以解本篇之文本,则不可也如此则有:第三节 篇中主客各自言说之层面“白马非马”中,“白马”与“马”各系何指?既云公孙龙以“白马与马相异”解“白马非马”,此处之相异,又当如何界定? 详按公孙龙证成“白马非马”之主要方式为“求白马非求马,故白马非马”然则“白马非马”是由去“求白马非求马”两端同去一求字而证成如此则“白马”是由“求白马”之去掉“求”字而来,“马”亦放此它们仅只是一个语句中的特定的片断 此说之价值当结合公孙龙言“求白马非求马”之故而明之且不论由此得到之“白马非马”,单看“求白马非求马”,人亦可有反驳今某人欲买一白马,出门时人问其将何为,彼固可云“我买马去”如此何言“求白马非求马”?难者之主“有白马不可谓无马”,正以此然而公孙龙之言“求白马非求马”却不在这个层面上,公孙龙是在追问:生活中凡是需要说“求白马”的地方是否都可以换成“求马”而仍能满足需要?同时,凡是需要说“求马”的地方是否都可以换成“求白马”而仍能满足需要?后者明显不能,即难者亦承认“谓有马为有黄马”为“未可”。
而由上文所举之例子而言,前者似乎可以成立实则仍然未可实欲求白马而告人以求马,则人牵黄马来,收是不收呢?(正本篇所谓“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然则例子中之“求马”并非是对于“求白马”的替换,因此说“求马”可替换“求白马”亦是不可 公孙龙言“求白马非求马”之“非”,正是谓其不可相互替代在公孙龙看来,只有需用“求白马”之处全可换成“求马”,当用“求马”之处亦全可换成“求白马”,乃能说“求白马,求马也”,或者反过来说“求马,求白马也”这两句话在公孙龙看来是一样的本篇中以“不可谓有马为有黄马【按即‘求马非求黄马’】”证成“有白马不可谓有马【按即‘求白马非求马’】”即是明证这即是所谓“同”此外不管是主于何义而言“求白马,求马也”,都是悖言乱辞今既不能相互替换,则二者就是异,所谓“异黄马于马”与夫《迹府篇》所谓“异楚人于人”,都是此义白马非马”之证成,亦从此义而来,非特“求白马”与“求马”不能相互替换,“买白马”与“买马”也不能相互替换,推而言之,“骑白马”与“骑马”、“杀白马”与“杀马”尽皆不能相互替换而此诸语辞皆是有“白马”与“马”各加一字而来,,故此诸多的不可相互替换,实则是“白马”与“马”的不可相互替换。
如此乃有“白马”与“马”之相异,所谓“白马非马”也 如此则知本篇中所谓“白马”与“马”,实是就其单纯的作为语句中的一片段、一语辞而言,而“白马非马”之“非”、“异黄马于马”之“异”,只是谓其不可相互替换 此说以解公孙龙之“白马非马”颇为顺畅,然而尚有两问题需要解释,一则难者之主“白马马也”为何义?一则,此说较通常以概念论对此篇之解说有何本质的不同? 难者主“白马,马也”,此句中之“白马”与“马”不可指为语辞片断盖难者亦不认为“白马”与“马”作为语辞可以互换难者之主“白马马也”不过是顺日常之语言习惯,平平常常的说句话而已他并不需要知道自己是在用“白马”这个语辞指明了一个对象,然后又用“马”这个语辞称述之这是在对自己说“白马马也”这一行为进行反思而说的行为,连同说出的语句,作为反思的对象必然是在反思开始之前就已经实现出来了听他讲这句话的人,也并不需要告诉自己,说话者是用用“白马”这个语辞指明了一个对象,然后又用“马”这个语辞称述之而是自然而然就明白了,可以作出相应的反映听话者的心里,甚至连“我明白了”这句话都不必出现只有在对自己理解了对方所说这一状态进行反思的时候,才会有“我明白了”这样的语句出现。
而这一状态作为反思的对象,也必然是发生在反思之前 以上不论是说话者说的行为,还是听话者明白对方所说的状态,都是作为反思的对象发生于反思开始之前并且,在其既已被实现之后,反思的发生并不具有必然性 这就是难者言“白马马也”之层面,他只是在单纯的运用语言在这个层面上,“白马马也”并不需要更进一步的解释,这一语言行为同用手取物、用足行走一样,完全是自发的,并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而公孙龙之言“白马非马”却是对语言的反思两者思维层面的差别,乃为本篇争论发生之根本原因由此又可说到,为何不能直接用概念论来分析本篇首先,对于难者而言:概念论亦属语言反思层面中事,难者之言说本不在这个层面以概念论分析难者之言说,只是对于其言说的处理,而非解释其次,对于公孙龙而言:对于语言的反思,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就好像人们运用越来越复杂精细的工具和手段来认识自然事物一样,人们在反思语言之时,其所运用的方法及由此而构建出的话语和观念,也有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公孙龙所运用的方法与观念,不是概念论,而要简单和原始很多(但同时也没有那么多繁难缠绕的问题)只有以公孙龙自己所运用的方法面对公孙龙所要解决的问题,才算是对本篇的真正理解。
第四节 公孙龙论述“白马非马”的另一思路 《白马论》中“白马非马”之证成,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即“马者所以命形,白者所以命色,命色者非命形,故曰白马非马”此种思路中,“白马”与“马”是被作为名而奥论其所对之实按名所以对实,所谓“名者实之宾也”今“白马”与“马”所对之实既然不同,则两者自然不是同一个名,故曰“白马非马”,此无问题但此处当有一思考,即作为名之“白马”与“马”与夫作为语句片断之“白马”与“马”是否是同一个东西,由此证成之“白马非马”是否仍可以“白马”与“马”不可相互替换来解释?今按名实之说,其核心乃在于将语言同客观世界相对应,且不论这种对应是如何实现的,但是语言必然是作为其最直接的自身而与客观世界相对应的而作为语言最直接的自身,舍夫符号之联缀,将何谓乎?由此可以肯定:并非“马”这个语辞片断之外,另有一个“马”之名与马形之实相对,而是“马”这个语辞片断因与马形之实相对而被称作名白马”亦放此由此可知“白马”与“马”之名,本质上与夫“白马”与“马”此二语辞片断,仍是同一个东西然则作为名的“白马”与“马”的相非相异,究竟何意?今按:二名不同,与二名所对之实不同为两意,后者只是前者的原因或曰根据。
二名所对之实不同,故当用甲名举某实时,不可用一名,此所谓“二名不同也”则“二名不同(相非相异)”岂非正是说甲名与乙名不可相互替换乎?由此可知,将白马与马视为两名而言其不同,本质上亦只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