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阳区教育教学评价考核与质量监测的实施意见.doc
4页江阳区教育教学评价考核与质量监测的实施意见为切实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川办 函(2009) 190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 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 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中小学教 育教学评价考核与质量监测的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文化课 考试为两次,即半期考试和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由区教研培训中心统一安 排,初中半期考试由学校自行安排,考试由学校组织命题,也可选用区教研培训中心提供 的试题,学校要严格按教育局有关考试纪律规定规范组织考试,并进行考试结果分析试 题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命制,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的规定如果由学校F1主命制的 期末考试试题,要交区教研培训中心存档,教研员要适时地对学校学科教师的命题进行指 导、评点,修正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除高三外,原则上不得举行区域性统考或模拟考 试二、 小学、初中文化课科任老师平时可以根据学科单元学习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必 要的单元检测。
单元检测试题可以由各学校教师命制,也可使用区教研培训中心提供命制 的单元检测试题,进行随堂检测三、 每学年末,区教研培训中心对所有小学文化基础课进行抽考抽考科目限于语文 和数学,抽考年级为四至六年级,即四至六年级某年级进行语文全区抽考,另外某年级进 行全区数学抽考抽考按全区毕业考试规格组织,实行交叉监考,教研员督考,试卷交教 研培训中心统一组织教师阅卷,进行成绩统计、分析所得成绩纳入当年素质教育质量评 估考核计分初中毕业实行学业水平性考试,按照市教科所安排进行,统考科目不超过五科(语文 数学外语必考,另外两科为抽考),其余考试科目在教学任务结束的当年由区教研培训中 心组织实施四、 小学、初中自行组织的和全区组织的抽考、市统考,都分别实行无分数评价和等 级评定小学考试的无分数评价,分别为“优秀”(相半于语文88分以上,数学90分以 上)“良好”(相当于80分以上而不足“优秀”)“合格”(相当于60分以上而不足“良好〃) 和“待合格”(相当于60分以下)初中考试的学业成绩等级评定,分别设置A级(相当于90分以上)、B级(相当于80 分以上不足90分)、C (相当于60分以上不足80分)、D级(相当于40分以上不足60分)、 E级(相当于40分以下)。
所有考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保护学生学业成 绩隐私权五、 对中小学生全面实施发展性评价不得再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发展 水平,要对•学生实施行为观察评价、成长记录评价、激励性评语评价、反思性评价、档案 袋评价等评价方式,不仅评价学生学习与发展的结果,更注重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过程,实 现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对小学、初中学生学科学习成绩的评定,要关注平时表现与学科素养的发展状况,期 末成绩的计算,小学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初中平时成绩占20%,半期考 试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50%要切实对学生实践能力进行检测对考查性科目的检测和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检测, 由区教研培训中心拟定出考查指导意见,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考查的设计方案、 活动过程资料、结果,由学校存档供教研培训中心备查实施评价中要关注学生创造性的发展,在文化课考试中,对学生的答题不完全囿于每 道题目的评价分数,如果学生在某些题目答题时有创新思路和创造性表达,可适当加分六、 与时俱进地实施素质教育质量评估2009—2010学年度江阳区素质教育质量评估 指标将大幅度的修订,评估操作方式也将随之调整。
评估指标修订的主要原则是:(1) 真正导向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 全面、健康、快乐地发展;(2) 新的评估指标,要有利于学校自主办学,促进其办学行为的规范,创造性地开 展工作,让学校有序、健康、个性化地发展;(3) 通过评估,要促进教师在自主学习和校本研培中不断更新观念,提高素质教育 能力水平,以科学的操作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4) 大幅度地降低对学生考试成绩的评价权重,导向学校要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 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5) 尽量删繁就简,努力剔除与“素质教育”主题不相关的因素,使我区素质教育 质量评估指标,真正有利于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和素质教育质量的提高评估实施中,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研培训中心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下达升学 指标,不得统计公布辖区内学校、班级和考生的高(中)考成绩、上线率及升入示范高中、 重点大学等信息,更不得以此排名排位;不得进行高(中)考表彰奖励评估操作中要更注重对学校平时工作的考察,区教研培训中心要通过综合业务视导, 平时过程记载和问卷调整等,充分掌握学校的办学状况,实施真实性强的过程评价。
七、 不得对•教师以考试成绩及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进行评价和考核奖惩各校要建立既 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又利于教师专业发展,还不增加师生过重负担的教师工作、 表现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包括师德表现、学习成长、教学工作、育人工作、教育科研和教 育教学成效等方面,评价不仅关注教师工作结果,更关注教师的工作过程与专业发展,是 教师表现全面的评价,是一种客观公正的评价八、 本实施意见从2010年春期开始实行各中小学要按此意见,拟定自己的工作方 案,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更新观念,切实按国家、省、市、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 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展开工作,不得违反上述规定2010-1-22欢迎浏览文档,祝您生活愉快!。












